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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井家乐福 不许动 我们是警察
发布时间: 2009-06-29 点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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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井家乐福 不许动 我们是警察

——窃贼5人团伙被一网打尽


陈某在看守所内后悔得痛哭流涕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通讯员 高晖)“不许动,我们是警察!”6月20日下午16时许,朝阳双井家乐福超市门前,两辆轿车一前一后将一辆白色轿车堵在该商场停车场出口处,从车上冲下来8、9名便衣警察,将白色轿车中的5名男女当场制服。至此,一个专门在本市各大家乐福超市从事拎包、扒窃犯罪活动的东北籍团伙被朝阳警方一网打尽。

  事主超市购物发现手包被盗

  今年三、四月份以来,朝阳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报警:顾客在家乐福超市购物时放在购物车里的手袋、背包被人盗走。调查中发现,宣武、海淀、丰台等区的家乐福超市也发生过多起类似拎包案件。从事主描述的情况分析,这是一个结构紧密,分工严谨的犯罪团伙所为。侦查员分别赶往发案比较集中家乐福国贸店、双井店、白石桥店、马连道店、动物园店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多次出现三男一女,趁事主挑选商品之际对其放在购物车内的钱包施盗。

  监控录像画出犯罪规律

  为摸清犯罪团伙作案规律,侦查员将该团伙经常光顾的7、8家家乐福超市作为调查的重点,调取了三十余盘、累计100多盘涉及案发时间段内所有的录像资料,逐个画面研究,从中摸清了作案规律和手段。该团伙一般是下午三、四点开车到超市,七、八点钟离开,每周一至周三不出来,周五至周日必来超市。每次作案,一般是四个人,偶尔五个人。

  团伙主犯是一对情侣

  侦查员循迹追踪,发现该团伙其中一男一女的暂住地――十八里店乡老君堂村,其中男子与超市监控录像中一重大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经查,该男子绰号叫“小平”,与女友陈某同居。每到周末,便有一戴眼镜男子及一个叫“宝哥”的两男子找“小平”两口子,然后就开车奔家乐福超市。“小平”是直接伸手拎包的,女性同伙打掩护,戴眼镜男子有时候打掩护有时候传递赃物,“宝哥”留在车内等候。6月初,“小平”及女友与“宝哥”夫妇突然搬至通州区马驹桥神龙坚桥小区,合住一套三居室,警方随即对该暂住地进行24小时监视。

  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这个拎包团伙的大量证据。6月20日,朝阳警方实施收网行动,警方一路跟踪该团伙从马连道家乐福到双井家乐福,在5名团伙坐车准备离开之际,将其全部抓获。经审查,该团伙成员胡某(即“小平”)及女友陈某、程某(即“宝哥”)及其妻王某、李某(即戴眼镜男子)5人分别交代了自今年以来,在我市家乐福等大型超市盗窃拎包三十余起的犯罪事实。

  超市摸底 家乐福成主要目标

  据该团伙主犯胡某交代,在有了这个想法后(指在超市拎包),他们对我市的几家大超市进行了摸底,并选中了家乐福。在他们看来,家乐福超市人比较多,尤其是周五至周日是购物的高峰期,在这个时间段购物,光排队等候结账就得二、三十分钟;而购物的人群相对来说经济基础也比较好,购物时随身携带物品价值较高。同时,他们还对超市的安保情况进行观察,了解商场着装保安和便装保安的数量和分布,以及商场内监控录像的安放位置及电子眼拍不到的死角。

  生鲜及针织品选购区发案集中

  此案中,超市内的生鲜食品柜台和针织类商品选购区是该团伙的主要作案地点,选择的作案对象也以单独购物的女性为主。在团伙成员交代的三十余起案件中,绝大部分事主是单独购物的女性。据团伙成员嫌疑人李某供认:这两个购物区顾客多,目标多,得手几率大,被发现的可能性也低,且顾客在这两个区域购物时,挑选的时间相对比较长,也比较专注。

  作案过程最快不到2分钟

  侦查员播放了一段该团伙在家乐福超市作案的监控视频,时间为5月3日下午15时11分。陈某首先出现在画面里,她空手拿了两个塑料袋,挤到一个低着头双手挑肉的女顾客右侧假装挑选生肉做掩护,此时女顾客的购物车在她身后,已完全脱离事主的视线。然后胡某上场,他推着购物车来到女顾客身后准备下手,可能是觉得不太安全,另一个同伙李某拿着一个购物筐走到陈某的右侧,形成双重掩护,胡某立即下手,瞬间将女顾客放在购物筐内的包拿走后快速离开,随后,陈某、李某也相继离开。从时间上看,该团伙从选定目标到得手前后不足2分钟。

  团伙成员经常更换暂住地

  在这个盗窃团伙中,除李某没有前科外,其他成员都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主犯胡某更是罪案累累,1981年、1991年因盗窃分别被被劳教3年、1年,1995年因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8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负责开车和销赃的程某交代,每次作案离开商场时,他都会注意周边有无陌生车辆跟踪,比如行驶过程中突然靠边停车等方式看有没有车辆跟踪;该团伙还经常更换暂住地,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在打掉该犯罪团伙前20天,他们刚刚从原先的暂住地――十八里店乡老君堂村,搬到通州区马驹桥神龙坚桥小区。

  警方提示 该团伙作案手段并不高明

  侦查员杨晓辉介绍,该团伙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在跟踪胡某作案过程中,其也有一无所获的时候,有一次,胡某瞄上一位女子放在购物筐里的包,9次下手都没得手;但凡犯罪分子能得手的,完全是因为事主防范意识太低,只顾低头选购商品,携带的包离手,购物筐脱离视线,才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目前,5名团伙成员因涉嫌盗窃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话嫌疑人胡某

  胡某,44岁,吉林省辽源市人,第一次偷东西是13岁,当时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偷了一个钱包。要不是被抓住,他打算今年10月份与女友陈某结婚。

  民警:你偷包后怎么把包拿走?

  胡:我都带一个大背包,偷完包后迅速装在我自己准备的包里,然后用事先挑的食品挡在上面,这样即使顾客发现包没了,也找不到我这,非常安全。

  民警:在作案过程中,你从来没有被别人或者保安发现吗?

  胡:没有,因为每次偷包后,我会将包迅速传给另一名同伙,及时被怀疑但我身上没有包也奈何不了,再则,我们偷包后会找到隐蔽处,迅速将包“洗”了(清理包中的东西),只拿手机和钱包,然后把包扔在超市货架底下离开。

  民警:偷来的钱怎么分配?

  胡:如果偷了1000元,给程某200元,李某100元;如果偷了2000元,给程某400元,李某200元;其他如外出吃饭、房租、日常开销都是我掏。

  民警:你们在偷的过程中不怕被监控探头拍下来吗?

  胡:我一进超市第一件事就是看探头,观察清楚探头的位置,然后作案后迅速向探头相反方向走,到了探头找不到的位置,迅速将包给别人,然后再转到探头拍不到的位置洗包,将事主的手机和钱包掏出后离开,因此即便被探头拍下来抓到,我身上没有赃物,警察也奈何不了我,实际上赃物早就被转移了。

  民警:那你在偷得过程中不怕被超市的保安发现吗?

  胡:我们进商场时,我看探头,另外的人主要看保安,特别是穿便衣的保安,如果发现有保安或者保安较多,我们就停手不偷,转到下个超市了。

  民警:你怎么知道谁是便衣保安呢?

  胡:很简单,顾客眼睛都盯着货架上的商品,而保安则观察人群。

  对话嫌疑人胡某

  胡某,24岁,吉林省辽源市人。6年前认识胡某,并发展成情侣关系。2008年8月因盗窃被丰台警方拘役6个月。

  民警:你们总在一个家乐福偷东西不怕被抓住吗?

  陈:我们不总在一个家乐福偷,而是在各个家乐福偷,有的超市加强防范了,比如我们原先去白石桥家乐福偷,后来发现那里的保安增加了,先后去了两次都是保安多,最后再也不去那里了。

  民警:拿到手机后怎么办?

  胡某:拿到手机后第一个动作就是关机或者直接将电池卸下来,以防失主发现后拨打手机。

(新民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