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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波 有一种卑鄙是玩弄女孩
发布时间: 2009-10-24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孟庆波 有一种卑鄙是玩弄女孩

2009-10-23 14:51:39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源源影视工作室“潜规则”案,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胡卫东被法院认定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胡卫东在听完判决后立即对法官说,“我要上诉。”



法制晚报10月23日报道 在社会上曾引起巨大反响的源源影视工作室“潜规则”案,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该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被法院认定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

本案其他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上午现场

主犯脸色惨白听判决

上午9时许,3名被告人进入法庭时,记者注意到胡卫东脸色惨白,与前次开庭时表现出来的轻松自如形成较大差别。

法官判决认为,胡卫东以组织者的角色通过招募、引诱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获利。

同时,胡卫东利用包包、阿紫(化名)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未形成正确的性道德观之机,以帮助二人在演艺圈发展为名进行利诱,并通过宣扬所谓“潜规则”之类错误与扭曲的性道德观念来摧毁二人的思想防线,从而诱使包包和阿紫二人自愿加入淫乱活动。

今天,孟庆波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2万元;孙巧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我要上诉。”胡卫东在听完判决后立即对法官说。而孟、孙二人则表示回去再考虑考虑。

庭后采访

认为无罪要上诉

记者在庭审后对胡卫东进行了采访。

FW:上诉的理由是什么?

胡卫东:我认为我没有罪。我是在帮助这些女孩实现明星梦想。她们在外面跟别人发生性关系,这不是我所能控制的。

FW:你反省过自己的行为吗?

胡卫东:跟她们发生性关系,主要是受到网络不良内容的影响。但我想告诉你,我确实是想在影视方面有所作为。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包包和阿紫的经纪人天蓝,她表示姐妹俩现在正忙着写书,不想再提这件事,也不想再回应。

案情回放

“贱女孩”举报潜规则

2008年5月30日,化名“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在网络上发表了一封 《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二人以受害者的身份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称该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

此后又有3名受害少女指证该工作室控制她们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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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案回顾】

2008年5月 90后"贱女孩"被迫与投资人上床 到派出所报案

“贱女孩”双胞胎姐妹阿紫与包包,08年5月走进北京海淀区曙光派出所报警,痛诉娱乐圈的“潜规则”,称被“源源影视”负责人胡卫东诱骗,不仅拍下裸照以及性爱录像,更被迫与一些所谓“投资人”发生性关系,而当时她们尚未成年。[详细]


2009年5月 “贱女孩”潜规则案开审 胡卫东否认组织卖淫

去年6月,“贱女孩”潜规则案的多名涉案人员胡卫东、孟庆波和孙巧悉数被捕,北京模特(网易模特联盟)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孟志邦)则被控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不过胡卫东否认组织卖淫。[详细]

2009年6月 “90后贱女孩”卖淫案宣判 经纪人获刑13个月

90后双胞胎女孩包包阿紫的经纪人沫沫因犯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详细]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