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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报 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
发布时间: 2009-11-23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河北青年报  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

2009-11-23 01:51:16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核心提示:21日晚,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乐倩在自家楼下遭袭击,被殴打成重伤。凶徒一边猛打一边说“叫你报!叫你报!”,乐倩猜测疑是“舆论监督报道招惹到谁了”。



中国青年报11月23日报道 11月21日晚8时20分左右,河北青年报社常务副总编辑乐倩在石家庄自己居住的居民楼下突遭凶徒袭击,被殴打致重伤。

“叫你报!叫你报!”那名凶徒一边劈头盖脸猛打,一边恶狠狠地说。

乐倩右侧脸颊血肉模糊,鲜血不停从伤口流出,洒落在衣服上,左侧脸颊及眼角出现大片黑青色的肿块,嘴唇上的伤口不停地出血,伤口周围也肿了起来,说话已十分困难,头部也多处受伤并水肿。

要不是一位邻居及时出来救援,后果将不堪设想。

乐倩2006年自北京青年报社来到河北青年报社工作。在医院,由于嘴唇被打裂而缝了8针的乐倩说:“我在石家庄没有亲戚,除了新闻工作,也没有社会交往。那人打我时说‘叫你报,叫你报’,我想可能是报社的哪一篇舆论监督报道招惹谁了。”


此案发生前,报社曾接到过恐吓电话。11月6日,一不明身份的男子拨打该报热线电话进行恐吓。该男子在电话中威胁,不要再对某企业进行舆论监督报道。在电话中,该男子还对该报总编辑及相关领导进行人身威胁:“再做负面报道,就杀了你们的总编和社长!”

事发当晚,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局长孟建忠闻讯后,立即赶往医院探望乐倩并了解案情。孟建忠表示,新闻记者被袭,性质十分恶劣。作为辖区警方,他们一定会一查到底。不管此案涉及哪个人或哪个单位,公安方面一定会秉公执法,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目前,桥西刑警大队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事件发生后,团河北省委书记王晓栋、副书记张泽峰,河北省记协主席段录沛、副主席董毅前往医院探望。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何星)

河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称,新闻媒体高层遭袭一案,性质非常恶劣,警方定会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记者了解到,案发当晚,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局长孟建忠即赶往医院探望乐倩并了解案情。孟建忠表示,新闻记者被袭一案,性质十分恶劣,作为辖区警方,他们一定会一查到底,尽快将凶手绳之于法。

目前,桥西公安分局已经部署桥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新石派出所共同办理该案,并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初步确认作案嫌疑人只是对受害人进行了殴打,并未实施抢劫。据目击者描述,打人者头戴棒球帽,身高在1.72米到1.75米之间,年龄在30岁到35岁之间。

今天上午,警方办案人员来到医院,为乐倩的伤口拍照取证。办案人员表示,案发小区的监控录像已经调取,但画面不是很清晰,现正通过技术手段调查取证,具体细节还不便透露。

河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闻媒体高层遭袭一案,性质非常恶劣,警方定会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新闻从业人员受到报复、打压、威胁、利诱的情况比过去要严重得多;通过法律手段和相关法规加强对记者权益的保护,已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因舆论监督报道遭殴打、采访设备被砸等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经济系教授李振凯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然而,在此之前,大多是记者个人受到打击报复,这次受袭的却是报社的高层。传媒学者据此分析指出,现在社会各种利益集团的差异很大,新闻媒体要做好社会守望者的角色,经常会和各种利益关系纠葛在一起,受到报复、打压、威胁、利诱的情况比过去都要严重得多。

“新闻从业人员遭遇的这些威胁,凸显了舆论监督面临的困境。”传媒学者认为,“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从业人员,无疑是在走平衡木,一不小心,就会遭到来自各方的打击报复,这让新闻从业者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通过法律手段和相关法规加强对记者权益的保护,这已成为社会共识。李振凯告诉记者,今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闻记者行使的采访权和报道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代表了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这个角度说,打记者事件不仅侵犯了记者的人身权,而且还妨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正常的舆论监督权。换句话说,积极维护记者正当权益从表面上看是对记者采访权的保障,实质上是对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

记者查阅《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发现,办法在总则中增加了新闻机构和记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记者了解到,除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外,国家还用法律的形式对记者正当的采访权和报道权给予了肯定和强制保障,如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

“屡屡发生的记者被打事件也提醒媒体从业人员,应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李振凯说。

乐倩被袭事件也引起了河北省记协的关注。昨日,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段录沛、专职副主席、秘书长董毅前往医院看望乐倩。段录沛在询问乐倩的伤情后说,报纸办得好,群众就爱看,群众爱看影响力就大,做一些批评报道,势必有人不舒服。做记者难,做一个敢说真话的好记者更难。段录沛表示,省记协一定会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保护新闻记者采访报道的权益。

今天下午,董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河北省记协会积极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侦破此案,依法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石家庄11月23日电

从“文件保障”到“立法保障”的探索

保障记者权益是一个永不过时也必须正视的现实命题。今年10月30日,云南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此举标志着新闻舆论监督从以往“文件保障”转为“立法保障”,是值得称道的“破冰之举”。

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发文称,要给媒体记者发一个特别的身份证明———专用采访证,与记者证同时使用。专用采访证采取年审制度,每年年初核发新证。虽然此举的用意引来各方质疑,但从舆论的热议足可看出公众对记者权益的关注。

今年9月,安徽省宣城市出台《新闻舆论监督跟踪问效暂行办法》,要求各机关单位必须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

2004 年12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省委也在2004年12月出台了《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政府官员除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必须接受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