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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冠名:法律是否许可政府变化魔术
发布时间: 2009-10-26 点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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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冠名:法律是否许可政府变化魔术

2009-10-25 12:30:30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核心提示:兰州市将首次对14条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有偿出让道路冠名权这两天在兰州引发热议。今天变过去,明天变回来,政府是否可以变化魔术?



中广网北京10月25日报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5分报道,北京有联想桥、四通桥,青岛有海尔路等,兰州除了佛慈大街、读者大道外,很快将要有14条以商业、企业名称命名的道路了。据了解,10月28日,兰州市民政局将首次对14条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年限为15年,有偿出让道路冠名权这两天在兰州引发热议。

这14条将要进行公开拍卖的城市道路,涵盖兰州市近郊四大主城区。这也是继2007年兰州市有偿出让过街天桥冠名权后,首次对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兰州一些市民担心道路冠名权被拍卖后,新的命名会不会不够严肃。

市民1:比如某某医院把哪条道路冠名权竞拍下来,叫某某医院路,这肯定不合适呀。

也有市民认为,城市道路名称是一种公共资源,不是可以拿来经营的资产。拍卖道路冠名权,必然会牺牲地名的公共性质。

市民2:地名嘛,本来就是为了老百姓方便,这次你用这个企业命名,那15年以后咋办?又得换一个名字,那肯定不方便啊。

就此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兰州市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处,但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无法接受采访。

工作人员:王处长下乡着呢,没回来。

记者:他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工作人员:现在我也说不上。

记者:那您放不方便告诉我一下他的手机电话号码?

工作人员:这个我不说了,不方便。

负责这次拍卖的甘肃四方拍卖公司网络宣传部部长邱进胜解释说,这14条道路都是新建成的,出让冠名权不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邱进胜:面对的群体就是一些大的企业,在之前,企业要报一个符合兰州文化的名字,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竞买,所冠的名也不能造成兰州市民的混淆。

还有市民对拍卖所得的去向提出疑问,邱进胜说,根据《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道路及桥梁冠名权拍卖等所有城市资产的经营权收入都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因此,这次拍卖冠名权的收入,会继续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

邱进胜:产生出的利益会再次投入社会建设的,就是对道路的拓宽啊、建设啊,不会进入某个企业、某个单位,就是‘挖掘城市资源,以城养城’。

据了解,目前,14条道路冠名权的拍卖工作仍处于招商阶段,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孟永辉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