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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中杰检察官 你不能袖手旁观200万
发布时间: 2010-04-07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车中杰检察官  你不能袖手旁观200万

控 告 书

控告人:冯光友,男,1957年1月27日出生,汉族,居住河南省淇县朝歌镇,从业经商。

代理律师:河南犀原律师事务所 郑庆河

控告鹤壁市检察院无故扣押、占有本人私有存款200万元及其利息。



事实理由如下:1995年,本人时在河南成光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曾于该年10月8日代表公司向建行淇滨支行贷款2000万元,为其一年,后已如期归还贷款。这本是正常的企业借贷行为,而当时的鹤壁检察院从自身牟利出发,利用职权,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派出检察官车中杰、刘亚军二人,扣押了本人在中行淇县支行的私有存款定单200万元。此后,该检察院既不立案作出结论,也不归还本人定期存单。本人百十次上门反映、书面申诉,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不得已,本人只好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于2010年2月24日前往鹤壁市检察院,找到当时承办案件的车中杰检察官,要求如数退还非法扣押的200万元定期存单。车中杰看过“扣押物品清单”之后说道:“有这么回事,时间太长了,刘亚军检察官已经去世;我好好回忆好好想想;你们不妨先到淇县中行去查查,看看钱款是否还在。”

我们立即赶到淇县中行。接待我们的冯磊行长说:“明天上午九点,存款人带着身份证,我行派工作人员陪你们一起到鹤壁市中行去查。”

第二天,正当我们怀有一丝希望、在去鹤壁市中行的路上,冯磊行长突然来了电话说:“据行里一位老科长回忆,该款当时就被鹤壁市检察院车中杰、刘亚军给划走了。”

我们似信非信,仍然执着到了鹤壁市中行档案室查询当时前后5个月的存款、取款记录,结果大失所望,没有见到任何记录凭证存根。

这天下午,我们又去了鹤壁市检察院车中杰检察官的办公室,车中杰说:“我上午也通过熟人关系趋淇县中行查了,因为没有带上介绍信,银行没有让查。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要回钱,我个人可拿不出这200多万元来。”

我们提出3点意见:“第一,当时是企业在建行贷款,我是个人在中行存款,我的存款与企业贷款没有任何关系。要求检察院返还被扣押的原始定期存单,是合法正当的。第二,要求复印检察院当时的扣押定单的档案记录,以便查明当时钱款的来龙去脉。第三,要求向检察长阎兴振直接报告。”

车中杰为难地说道:“我们检察院已经3个月没有档案员了,复印不了相关档案材料;如果你们现在要求见检察长,我还没有回忆清楚,检察长会骂死我的。你们先回去,等过了元宵节,我们再电话联系。”

待过了元宵节,即2010年3月4日上午10点,我们电话联系上了车中杰检察官,他说:“这事我做不了主,你们该怎样申诉就怎样申诉吧!”还没有等我们接话,他就把电话挂了。

对于以上事实,本人除了向您报告之外,也将通过网络媒体曝光,以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深知领导的享誉社会的声望和刚正不阿的执纪风格,才特此书面报告,请求查处!

谢谢领导!


附有关证据材料——


控告人:冯光友

律师电话 13653805866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