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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其耀 一百年后你贪不贪婪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7-05 16:05:06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此人曾冒充领导的秘书到处招摇撞骗,遭到某市公安局的查处。在看守所内,钱前为争取立功,除了交待了自己的罪行以外,还交待了他与徐其耀的交往,并揭发徐受贿嫖娼等一连串事实。
简介:
徐其耀 一百年后你贪不贪婪


时间:2007-06-06 21:17 作者: 新闻来源:大江网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受贿案纪实



2001年11月09日


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受贿案,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日前已经有了结果。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2年至2000年7月,徐其耀在担任盐城市市长、江苏省建设委员会主任、省建设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46次收受或者索取他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90多万元、美元1.5万元,成为建国以来江苏受贿级别最高、数额最大的贪官。

从公仆到巨贪,建设厅长是如何构筑自己的贪婪人生的?


四出活动求升迁


1989年9月,年仅46岁的徐其耀担任了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不久便被人大推选为市长。几年来,徐其耀也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使盐城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在1995年下半年,江苏省委对盐城市委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徐其耀满以为凭资历和能力自己会坐上盐城市的“第一把交椅”,谁知省里却又派来了个年轻的市委书记。这下子他心理失衡了,在许多不适当的场合下,他流露出了自己的不满情绪。


仕途不顺,徐其耀心中不甘,他要找人帮忙,或在盐城,或到外地担任市委书记。这时,有个女人上门“献计献策”来了,她就是某外资企业驻南京办事处的首席代表王某,经人介绍与时任市长的徐其耀相识。她得知徐其耀的心事,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先自我吹嘘一番,称自己与某某高级领导人的子女相识,可以请他们出面帮助疏通关系,开口就要10万元人民币。


徐其耀升官心切,也没讨价还价。不过,他跑官却不想掏自己的腰包,将这掏钱的事交给了他的好友———盐城市石油化工总公司经理陈寿康(在押)。


这陈寿康原是一个农民,1995年承包了盐城市化工局的一家不景气的企业,摇身一变,成了经理。自搭上市长徐其耀之后,经营渐渐火爆起来。陈寿康对徐其耀感激不尽,对他的话自然是言听计从,况且若徐能当上盐城市委书记,对他陈寿康不是更有好处吗?出这区区10万元钱又算得了什么呢!“该出手时就出手”,他当即一口答应。


谁知王某将10万元捞到手以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另外一个骗子,北京某旅行社副总经理郝某,同样利用徐其耀的心事,骗走20万元。这次又是陈寿康掏的腰包。


官没跑成,仕途停滞,徐其耀充满了失落感。他觉得不能这么白干,他要“堤内损失提外补”,把曾在党旗下宣过誓的拳头松开了,伸向金钱。


审查表明,1995年对徐其耀来说,是受贿的分水岭,次数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这年下半年,徐其耀就受贿5次,数额超过10万元;1996年受贿7次,数额达70余万元;1997年就更多了,从这不断飚升的“受贿指数”,人们可以看出徐其耀日益膨胀的贪婪嘴脸。


一口吞下120万


盐城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主任钮春(在押),起初在鸿基公司当项目承包经理,1997年脱离公司,到南京来搞房地产开发,挂靠省建发公司。


1998年6月的一天,钮春来到徐其耀的办公室,说已同亲戚、南京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王苏勤(因经济犯罪已判刑)谈妥,准备在龙江小区买一幢楼花搞开发,请已当上江苏省建委主任的徐其耀出面帮助打个招呼。徐其耀深知钮春出手大方,如能买下楼花建房定能赚钱,赚了钱他肯定不会亏待自己,当下一口答应。


徐其耀让钮春到某大酒店备了一桌酒席,将王苏勤请来面谈,王苏勤见徐其耀出面,感到底气足了,当即让钮春以建发公司的名义与南京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了合同。


合同签订不久,王苏勤因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钮春担心总经理卢连生不履行协议,便又请徐其耀向卢打招呼。谁知招呼打过没多少日子,卢连生又因受贿被纪委审查。新经理林某上任,钮春总是对楼花不放心,在他的要求下,徐其耀又出面找林某,说:“这是前人定下来的事,请你支持!”省建委主任打了招呼,林还能不给面子!钮春终于能放心地盖楼了。


楼建成后,正值房改,南京很多单位要买房赶分房末班车,销售看好。再加上总面积又比原设计的多出了700多平方米,经徐其耀出面向林某打招呼,南京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又未过多计较,使钮春狠狠地赚了一笔,达200多万元。赚了钱的钮春果然没忘记多次帮助打招呼、鞍前马后跑得十分辛苦的徐其耀,来个利润平分,一下子就给了120万元人民币。


12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如果直接揣进口袋,徐其耀也觉得烫手。钮春看出了他的心思,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了个既让徐其耀拿钱又使其放心的办法,提出两人合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这“办法”正中徐其耀的下怀,既把钱“洗”了,又能赚更大的钱,当即表示同意。


1999年9月9日,徐、钮合股的私人公司“江苏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了。凭着徐其耀手中的权力,还愁无地开发!果不其然,南京小市街的一块空地,省建委所属某房地产公司已征了开发,后因资金困难暂时停顿下来。徐其耀出面向南京市有关部门的人打了招呼,这块地很快就归到“建城”公司的名下。据钮春估算,如果开发成功,可获毛利2000多万元,若不是案发,徐其耀的私囊又将会有近千万元的进账。


不给好处不办事


翻开徐其耀的案卷,发现其所受的贿赂中,有不少是亲亲友友送的钱,这些亲友为啥出手这么大方?因为他们知道徐其耀的脾气,找他办事,没钱不行,钱送少了也不行,必须送多送足。


盐城市市政总公司泰州项目工程部经理李某、王某夫妇,与徐其耀是表亲。李某夫妇靠着表哥徐其耀的关照,承包工程发了大财。夫妻俩清楚,给大哥送钱,千万不能小气。于是,逢年过节,婚丧喜庆,都是他俩送钱的好时机,短短数年,徐其耀就从表妹王某家得款47万元。


一个部队转业干部,为了进省建设厅,竟花了6万元,这令人难以置信的事,竟在徐其耀身上发生了。


当时,经省军转办推荐,有条件进江苏省建设厅的转业干部有15人,但建设厅只能接收5人,竞争十分激烈。而S的条件又不过硬,既不在南京服役,妻子、孩子的户口又不在省城,本人也没什么特殊的贡献,却能力排众人,捷足先登,顺顺当当地进了省建设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钱通的“神”,是厅长徐其耀的特别关照,因为S是徐其耀的同乡,又是远房亲戚,关系甚好。


事后,S为了表示感激,又给徐其耀送了1万元。


边收边退玩花招


贪官的日子并不好过,徐其耀收了那么多的不义之财,心里也不踏实。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不少贪官中箭落马,尤其是1999年3月,盐城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崇岳被立案审查后,盐城市顿时沸沸扬扬,有的说:“还有比祁崇岳更贪的呢!”指的就是徐其耀。有的则干脆说,“徐其耀被抓起来了!”徐闻之,更是惶惶不可终日,他觉得收受了那么多的钱物,就像“屁股底下的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


怎么办?徐其耀苦思对策,想了三条,一是“稳”。1999年清明节前夕,以往在盐城很少到新四军纪念馆去的徐其耀,却带着老婆,特地从南京赶到盐城,说是要参观新四军纪念馆,凭吊先烈。到了盐城,他要电视台记者随同录相,让其在盐城电视台亮相。他想用这一招来遮人耳目,以正视听,并掩盖他那心虚和恐惧的心理。二是“藏”。他将家中的钱财分两处转移,一部分转移到他在北京的妻妹处,约40多万元。还有一部分转移到妻子在徐州的老家,约130余万元。案发后前往搜查的办案人员发现,这些钱有的经包装后藏在树洞内、灰堆内、粪缸里以及稻田里。还有数十万元的存折,为防潮湿和鼠啃,包了层层塑料纸,用两块小铁皮将塑料纸夹住,藏在屋顶的瓦下,真可谓是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机。


贪官的心总不得安宁。徐其耀清楚,赃款包装得再好,藏得再严密,总有暴露的时候。于是,他又采取的第三条对策———“退”。退掉一部分钱,万一受贿案发,说不定还能得到从轻处罚。


盐城市原石油液化气厂厂长丁玉铭(因经济犯罪已被判刑),几年前,徐其耀曾以次子要出国读书为由,向其索要1万美元。后来他听说丁是个“纰漏桶子”,觉得此人靠不住,“早晚要出事”,于是退钱时,丁是首选对象。


1999年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祁崇岳和市人行行长朱国华相继案发,牵出了不少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因徐其耀的受贿对象大多集中在盐城,担心这些人会将他“咬”出来,他对盐城不放心了,下定决心,要“将盐城的事情处理好”。通过将有关当事人叫到南京,或者派儿子到盐城,退掉一部分贿款。


收大头、退小头,这是徐其耀的又一种退钱法。盐城市某通讯公司经理刘某,向其行贿35.85万元。案发前,徐其耀只给刘某退了11万元,其余的舍不得拿现金,签了个假的“借款协议”,以备案发应付调查。原盐城市政总公司泰州项目工程部经理李某、王某夫妇,1996年至2000年,共6次送给徐其耀人民币48.73万元,徐其耀只退了9万元,还不是现金,而是一张“借条”。


徐其耀贪得无厌,收来的不义之财,留在身边感到害怕,退了又觉得心疼,见到送上门来的贿赂又忍不住要拿,于是便陷入了“边收边退,退了又收”的怪圈,反映了他特别贪婪又特别害怕的矛盾心理。据办案人员统计,仅1999年,徐其耀在退掉一批赃款之后,却又再受贿,达135万元之巨;2000年,也是他大规模退赃的年份,但就在这一年,他受贿竟达7次,共计12万余元。


嫖娼案发罪难逃


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国家和人民高歌奋进之年,对巨贪徐其耀来说,可说是“在劫难逃”之年。他的丑行不断被揭露,他的贪婪之旅终于遭遇“红牌”。


某市有个骗子,叫钱前。此人曾冒充领导的秘书到处招摇撞骗,遭到某市公安局的查处。在看守所内,钱前为争取立功,除了交待了自己的罪行以外,还交待了他与徐其耀的交往,并揭发徐受贿嫖娼等一连串事实。


8月份,因诈骗罪被判刑的盐城市某招待所员工鲁方,因与徐其耀有性关系,对徐比较了解,她在狱中给江苏省纪委领导写信,反映徐其耀的嫖娼问题,并提供徐与卖淫女柳花嫖宿的具体线索。


大量的线索纷至沓来,再加上平时的举报材料,这些问题引起了江苏省纪委领导的重视。因徐其耀职务高,又是江苏省委委员、省人大代表,为慎重起见,决定秘密派人先赴盐城进行初查,摸清情况。


调查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了分析,觉得徐其耀的嫖娼问题较为清晰,决定以其嫖娼为切入口展开调查。


在盐城市纪委的支持和配合下,调查人员根据鲁方提供的线索,先找徐其耀的嫖宿对象柳花进行调查了解。


查人员迅即找到柳花,进行核实。柳花也不隐瞒,如实交待。


中央纪委明文规定,共产党员嫖娼,一律开除党籍,这是一条高压线,就凭这一条,徐其耀就该立案调查,更何况关于他大量经济问题的举报,有些通过初查也很快得到了证实。9月7日,江苏省纪委召开常委研究决定对徐其耀立案审查,9月8日经省委研究决定,对徐立案,同时实施“两规谈话”。 徐其耀被带到专案组。此时的他,虽然内心十分恐慌,但仍故作镇定,摘下并未沾上灰尘的眼镜,擦了又擦,边擦边说:“我生活上是检点的,经济上是清白的,是经得起检查的。” 然而,谎言岂能掩盖得了其铁的事实。在江苏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由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市纪委、市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的200多名办案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联合作战,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查清了徐其耀受贿一案,并将其及有关涉案人员送上了被告席。


2001年10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徐其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文中的骗子,卖淫女皆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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