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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当代女子医院  一觉醒来冰天雪地

——范冰冰名誉侵权案终审胜诉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李京华)

演员范冰冰状告北京当代女子医院擅自以其名义发布整容广告,这起备受瞩目的名誉权纠纷案日前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当代女子医院上诉,维持东城区人民法院 2008年12月一审作出的判决:要求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停止对范冰冰名誉侵权,撤销其网页中的相关内容,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此案的缘起,是2007年9月,范冰冰在百度新闻的相关页面发现当代女子医院发布的“范冰冰整容暑期特别奉献”的广告文字,点击该广告可进入北京当代女子医院网页。范冰冰表示,她从未授权该医院以自己名义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也从未在该医院整容。该医院为谋取商业利益,利用其作为演员的特殊影响,在互联网上擅自捏造其整容的虚假情况,进行整容医疗广告的虚假宣传,严重损害其公众形象,侵犯了其名誉权。

 在案件审理中,当代女子医院辩称,其广告中的“范冰冰”是该医院客户河北籍女子范冰冰,当代女子医院还提交了户籍证明、形象代言人协议、河北籍女子范冰冰整形前后的照片等证据,说明其网站中所提到的“范冰冰”是该河北籍女子而非演员范冰冰。

 而法院询问该女子能否出庭作证
当代女子医院 一觉醒来冰天雪地
本案提示
       2008年12月一审作出的判决:要求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停止对范冰冰名誉侵权,撤销其网页中的相关内容,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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