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贪官丑态贪官追踪
首都机场 李培英的骨灰随风飘荡
发布时间: 2009-07-06 22:31:48 点击次数: 0
简述: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简介:
首都机场 李培英的骨灰随风飘荡

 新华网济南7月6日电(记者张晓晶)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其中受贿2661万余元,贪污82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延伸阅读:

从李培英案看职务犯罪审理新动向

新华网消息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报纸《学习时报》4月20日刊文指出,首都机场集团原总经理李培英案的审理,反映出职务犯罪司法审理的若干新动向抑或新情况,值得关注。>>详细

相关报道:

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受贿贪污1亿多元一审判死刑

2000年至2003年,李培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委托理财之机,先后三次私自从理财公司转走理财金累计825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或实际控制,构成贪污罪。

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2661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死刑执行距离终审裁定整一个月。7月6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法院用了半个小时进行宣判,驳回李培英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死刑立即执行。

参加庭审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7月6日当日,李培英的家属当庭哭喊,称李培英被冤枉,不应被判死刑。 但一个月后,最高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最终裁定予以核准死刑。

今年1月21日,李培英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初次受审。2月10日,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培英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两项罪行,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法院认定,2000年至2003年,李培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委托理财之机,先后三次私自从理财公司转走理财金累计825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或实际控制,构成贪污罪;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2661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一审法院判决,李培英受贿26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贪污款高达8250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两罪并罚,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于2月19日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山东高院于3月17日二审开庭。李的辩护律师在二审法庭上曾极力辩护,力求保住李培英一命。

参加庭审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李的辩护律师曾在庭上辩称,李培英被指控的贪污罪名不成立,因为被指控的贪污款项都已以撤资等形式收回公司的账上,不但没有给公司带来严重的损失而且其投资行为还为公司赢得巨额利润。另外,李的家属已经代其主动全额退赃。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人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的,法院可视为被告人主动退赔,酌情从宽处罚。所以,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律师还提出,李培英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不过,以上辩护均未获得法院支持。7月6日上午,山东高院宣读了终审裁定,驳回李培英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一个月后,李培英案完成死刑核准程序,并于8月7日执行。

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