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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检察长 刺杀妻子共计22刀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7-09 16:44:2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被执行死刑。 
曾经仕途得意的陈平,因为贪色、敛财、杀害妻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简介:
 陈平检察长 刺杀妻子共计22刀



8月12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被执行死刑。

曾经仕途得意的陈平,因为贪色、敛财、杀害妻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长21刀杀死妻子
陈平,男,1957年7月5日出生于甘肃省定西市,研究生学历,原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聪明能干,曾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幸福家庭,然而,2003年秋天,这个在咸阳市福园小区的家庭破碎了。
2003年9月29日,临近国庆长假,古城咸阳街头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被一桩命案打破——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的妻子汪玲在家中被杀。

警方现场勘察表明,汪玲是被锋利的匕首杀死的,但家里没发现财物损失,防盗门和窗 户没有损坏痕迹,现场也没有发现作案工具。刑侦专家最终在汪玲所盖的被子上,找到了一个沾有血迹的弧形刀印。这个刀印只能由一种工艺短刀压成,而陈平的朋 友张某,曾向陈平和其他3人赠送过同一样式的短刀。
案发后,其他人的3把刀都已找到,惟独陈平的这把刀不见踪影。汪玲被杀现场遗留的足迹特征,也与从案发现场提取的陈平所穿鞋子反映的特征一致。

后来法院查明,从1996年开始,陈平与汪玲关系不和,感情一度出现恶化。 2003年9月28日晚,陈平趁妻子汪玲冲澡的机会,偷偷将安眠药化于水杯中,待汪玲洗完澡后骗其服下。次日凌晨4时许,陈平见汪玲已经熟睡,找来绳子将 汪玲的手、腿捆绑,用刀在汪玲胸部、腹部连刺21刀,致使汪玲心、肺、脾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贪色引发杀妻之念
据警方调查,陈平残忍杀害相处了20年的妻子,与另一个女人有关。
1983年,陈平与汪玲结婚,婚后生有一男孩。在外人眼里,陈平仕途青云直上,前途无量,家庭生活衣食无忧,妻子虽然下岗,但聪慧能干,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1996年前后,陈平结识了当地某金融单位的一女子,两人一来二往有了好感。一次,汪玲打电话告诉陈平,说她去了西安。陈平见有了机会,于是色胆包天,将那名女子带回家中。正当他俩在床上亲昵之时,汪玲却回到家,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到了两人的面前。
从此,夫妻间的矛盾便走向了公开化,从开始的小吵小闹,发展到最后的大吵大闹,最后到了离婚边缘。
离婚问题提上日程,两人却一直达不成协议,其原因是汪玲要求分得一半家产,陈平不 同意。随着口水战不断升级,双方对骂的言词越来越激烈。汪玲因为太了解陈平,所以从内心多少有些瞧不起陈平。陈平在外面众星捧月,回到家中却不被妻子放在 眼里,陈平内心产生了极大落差,便有了杀死妻子的念头。

命案牵出受贿案
在2003年9月29日陈平杀妻案现场,警方发现了陈平在家中私藏的104发军用 子弹。除此之外,警方现场勘察时发现现金84705元,美元10400元,存单两张计15万元,咸阳市某公司收到汪玲投资款80万元收据一张,股票 1500股……侦查人员还在陈平家搜出一块珍贵的鱼骨化石。

汪玲原是咸阳市冶炼厂工人,1987年下岗,先后开过粮油门市部、饭店、澡堂,挣的钱是有数的,家中巨额财产从何而来?
由检察机关侦查的陈平受贿问题很快水落石出。2002年7月,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 贪局在调查某公司涉嫌挪用股民资金案件中,这家公司负责人为了使反贪局停止对其调查,托人说情,并许诺给陈平40万元。后来,在调查案件取得初步进展时, 陈平打电话叫回了办案人员,致使案件调查不了了之。随后,这家公司将40万元转交给了陈平。

政治新星”陈平是个不折不扣的“张狂人”
在咸阳,陈平曾经是被人看好的“政治新星”。他曾是咸阳一所中学的物理教 师,1988年调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4年当上了经济侦查科副科长。1996年,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局时,陈平升为反贪局副局 长,1998年被提拔为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01年7月,陈平任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然而,在咸阳司法系统内部,很多人知道陈平是个不折不扣的“张狂人”。陈平有一句“名言”:“我虽然没有提拔一个县处级干部的权力,但我要放倒一个县处级干部很容易。”

陈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耍威风、耍特权的工具。一次,陈平乘出租车去参加朋友的聚会,由于出租车司机不认识陈平,到地方后说:“5块钱。”陈平说:“你向谁要钱?你看这是啥?”说话间亮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司机吓得不敢要钱了,忙说:“你走,你走!”
随后,司机打电话报了案,警方如临大敌,迅速展开搜查,包围了陈平参加聚会的那家酒店,当弄清楚持枪者是陈平后,不了了之了。

罪有应得

因案件涉及证人隐私,2004年12月21日至22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平一案进行不公开合并审理。
2005年1月1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一审判决,以陈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陈平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陈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8月12日,陈平在陕西省淳化县被执行枪决,“检察长杀妻案”画上了句号,但此案留给人们很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