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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政府 你的招数令人浑身发寒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07 18:31:4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纳雍的苦衷是,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几年来因拆迁难而停滞。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的要求,让政府陷入双重困局:被引进的开发商陷入拆迁难题可能走掉,而已被拆迁的居民等不来新居亦有动荡可能。
简介:
纳雍县政府  你的招数令人浑身发寒

 2009年07月30日03:40   新京报   
 
核心提示

贵州纳雍县为解决拆迁,出了一纸文件:干部、职员坚持不签拆迁协议的,停职停薪,有亲属或员工不签的,也要受到处理。



纳雍的苦衷是,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几年来因拆迁难而停滞。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的要求,让政府陷入双重困局:被引进的开发商陷入拆迁难题可能走掉,而已被拆迁的居民等不来新居亦有动荡可能。

困境中的纳雍县政府认为,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本应配合而不是成为阻力。“双停”文件也因此出台。

接到单位“双停”通知时,贵州省纳雍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刘刚正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病房里。

通知说,他的工资和工作都被停了。因为他不配合拆迁工作,

刘刚说,这消息让他惊讶,但他压抑了愤怒。他告诉单位财务人员,他的妻子周萍得了皮肌炎,每月药费近两千,自己一月2700元的工资是救命钱,停不得。

病床上的周萍,小腿和手臂一样粗细,这种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极难治愈,需长期服药。

4月22日得知自己被“双停”,五月初刘刚回到了纳雍。他把情况反映到单位、县纪委、组织部,甚至找了县长、县委书记。

问题还是没解决。

“只要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就可以恢复工资。”一名纪委官员答复他。

刘刚有栋三层独门独院的房屋,位于县城新街A区。那里在旧城改造后要被开发成步行街。

因与开发商一直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他一直拒绝搬走。

目前的“双停”压力下,刘刚还是拒绝与开发商签补偿协议。他向同事借了1万元救急。而他的工资至今未恢复。

“双停”文件

文件规定,不签拆迁协议的,一般职员停薪停职,领导则免去职务

让刘刚停工资停工作的,是县里推行的一项政策,并有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下发的红头文件。

《关于严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出台于2008年10月20日。针对的是改造开发县城的拆迁工作。

这份文件,对执意不与开发商签拆迁协议的干部、职工,作了纪律要求:

正、副科级干部,在纪委、组织部动员谈话后10日内不签的停职,15日内不签的免职。

一般的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领导谈话劝说,不签协议将“双停”: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职员直系亲属不签署协议的,也“双停”。

如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正、副科级干部直系亲属的,经纪委、组织部与干部谈话后,其亲属仍不签协议,该干部抽调到拆迁办工作,工资亦划至拆迁办。

这份文件还规定,不签拆迁协议的干部、职工的单位负责人,如果不按规定处理自己的员工,也将被停工作。“垂直部门干部、职工比照”执行。

刘刚就属于“一般干部、职工”,他所在的安监局经党组会议决定,停发了他的工资。

根据纳雍县建设局提供的数字,截至今年6月,该县拆迁户中仍有310户干部家庭未签协议,也就意味着按“规定”将有310名干部面临“双停”。

目前纳雍县组织部对三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处分,“双停”的一般工作人员约10名。

纳雍县有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违反了此规定。其中税务局副局长熊跃昌接到了组织部和纪委下发的停工资通知,其女被通知去拆迁办工作;政协秘书长邓铎6月29日收到纪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其母十日内签协议。

纳雍二中数学老师林大琼4月16日也因其母不肯签协议而接到教育局“双停”通知,但学校对这位毕业班老师停工资后,希望她仍能继续上课。林大琼的亲人中因拆迁被“双停”的还有她在广电局的丈夫和经贸局工作的妹妹。

一家子三人被“双停”,林大琼不得不劝说母亲向开发商妥协。随后,她丈夫和妹妹工资补发。

“我们没有贪污、没有违法、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凭什么这么处罚我们?”7月18日,刘刚愤愤不平。

“政府在为开发商办事。”刘刚说。

小县城“大改造”

在毕节,纳雍市政建设是最差的之一,这让建设局长“深以为耻”,他改造县城的规划,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

“不签协议者的名单,是开发商报到组织部去的。这不是由开发商决定我们的‘双停’吗?”林大琼说。

在她母亲签协议后,开发商宏鑫房地产公司向他们提供一份关于“解除家庭成员停薪的请求报告”,由他们递交组织部,以恢复工资。

纳雍县建设局局长张华对这种说法颇为无奈。

他承认“双停”做法容易引来“官商勾结的误会”,但他强调这是政府协调职能的体现。

由于他主持和推进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毕节行署纪委和贵州省纪委都曾收到对他的举报,下来调查他。这名37岁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对自己的家乡———纳雍县的城市建设,一直怀有很高的热情。

“纳雍县84万人,只有5万人住在县城,城镇化水平只有不到10%,离国家平均城镇化45%差太远了。”张华认为狭小的县城制约了城镇化速度,2.7平方千米的县城一方面要拓宽,另一方面对旧城改造,建能够容纳更多人的住宅楼。

目前的纳雍县城,中心区是排开的各色门面房,其中有一些木质房屋。稍远的自建住宅区很拥挤,过道一米宽。整个县城只有一个小广场,公共用地几乎为零。

纳雍县城面积和市政建设,都是毕节最差的之一。

张华认为这是建设局局长的耻辱。

2005年担任建设局副局长后,张华建议县领导通过引进开发商改进城市建设。他的建议一经提出,立刻得到支持。

张华主持下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工程颇为庞大:县城增加1平方千米的新区面积,2007年动工,三年完成;旧城12个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9个已动工建设;投资6千万的道路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

在旧城改造工程中,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晴川是第一位被招商引资进来的开发商。2004年底,刘晴川应时任县长、现任县委书记宫晓农的邀请,到纳雍考察,并最终达成了老城区新街一带10477平方米地块的改造协议,这是纳雍最繁华的商业区。

按宏鑫公司规划,将修一条步行街,该区的房子将统一为七层,一二层是商铺,上面五层为住宅。

之后,9家开发商先后进驻纳雍。分别承揽下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的项目。加上本地的3家,纳雍共有12家开发商在建设项目。

纳雍也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大工地”,随处可见拆迁和建设的景象。

补偿争议

纳雍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

作为“大工地”的开发者之一,刘晴川到纳雍四年了。

四年过去,他的项目连一个平米都没有建设。

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刘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与县政府的协议,拆迁安置尽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门面换门面,住宅换住宅”,“一平米换一平米”。宏鑫公司则靠建成一楼二楼的商铺来补成本、获利润。

在新街附近,商铺价码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则约1300元。

无论是建设局还是刘晴川,都认为这是一个甚为优惠的价码,“政府得政绩、开发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实惠。”刘晴川说,他曾颇看好这个项目。按规划,他的项目将在两年内完成。

两年过去,建设还没开始,事实上拆迁才完成一半。

“很多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纳雍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丰华说。

对拆迁补偿方案较满意的多为“房改房”住户,他们都是一二十年前从单位买的宿舍房,旧而小。“以旧换新,补偿方案基本合理,也合情合法,就签了。”最早一批签协议的郭中正老人说。

那些不愿签约的,房屋多为自建房,许多都是独门独院。

刘刚的房子便是这种。院里摆了花,三楼楼顶搭有鸽棚,“住起来非常舒适,换到三楼的楼房去,差太远了。”

他的要求是“几层换几层”,自家住宅是3层,他要求换新楼的1到3层。因新楼一二层是铺面,这让刘晴川无法接受:“拿住宅换商铺,说不过去。而且这个口子一开,此前签约的人也会不愿意。”

记者查看了37名没签约住户的意见书,超过30户的要求与刘刚相似。

而对于那些原来经营商铺的人来说,一两年内不能营业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让他们也难以接受。

除了对补偿不满,一些拆迁户认为,旧城改造是领导的政绩工程。

“建那么多商铺和住房谁来买呢?”新街A区拒绝签约的一名拆迁户说,他在工商局工作多年,“就我个人对纳雍经济的了解,现有商业设施足够满足人们需要了。政府这么做完全是与民夺利。”

7月18日,纳雍当地逢集,商业中心的新街片区挤满了人,而新街南边刚建好的步行街,大部分商铺门可罗雀。

张华认为,这是因县城太小消费能力有限。随着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势必有大量人口涌入,“那时现有商业设施完全不够用”。

开发困境中双重压力

424户已搬迁居民的耐心和情绪,可能跑掉的开发商,都让建设局长张华担忧

开发商刘晴川说,也考虑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拆迁难题。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发商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开发商向拆迁主管部门即建设局,申请裁决,被拆迁人不执行裁决的,由建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程序,不过刘晴川一直没等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他前后递交两份申请,建设局都没有做出裁决。

一名开发商透露,他的申请曾得到建设局裁决,但建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就没了消息。张华证实确有此事。

“裁决送达被拆迁人手中,却得不到强制执行,是对建设局威信的损害,所以建设局不愿再裁决了。”该开发商说,有多名法院人员的房子在拆迁之列,所以法院不会去强制执行。

7月19日,纳雍县法院院长卢智华称,该院并未接到建设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若今后有,法院会配合。他说此前法院极少介入拆迁工作,“拆迁是政府的事情。”

张华则称,刘晴川的申请之所以未裁决,主要是因一旦裁决会推翻现有补偿方案。他称,如按正常评估程序,居民势必要补差价给开发商,更难令居民接受。

刘晴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拆迁难题的希望,就此破灭。

作为最早到纳雍的开发商,他的项目进展最缓慢。不过其他开发商也一样面临拆迁困境。

毕节市昌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是一个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商住小区,涉及拆迁户400多户,目前有140多户搬了。总经理向天波估计,原定三年半完成的工程,五年内难完成了。

刘晴川的项目是从2007年9月10日开始拆迁的。5天后,第一户人家郭中正夫妇就签了协议。宏鑫公司曾再三保证,两年后老两口就可搬回新居。随后,二三十户陆续签约搬走。

但僵持中,两年过去了。两年后,跟儿子一家三口挤住的郭中正老人发现,自己住的旧楼还没拆,只拆了门窗。他找到宏鑫公司:“我不要赔偿,你把门还给我就行。”

这不仅是刘晴川担心的,也是张华最担心的情况。全市已有424户搬迁,这些人耐心越来越有限,而他们的情绪,直接关系到整个纳雍县的稳定。

另一方面,张华还担心开发商的情绪。毕节行署曾发生过开发商房建了一半跑掉的情况。

张华让拆迁办给拆迁户写过保证,一旦开发商跑掉,政府负责安置居民。虽然刘晴川向张华“保证不跑”:前期投入1000多万,现在走了打水漂了。

但张华还是有些担心。

“干部不带头不行”

“我们是合法拆迁。”张华认为,干部们坚持不签协议“本身已违法”,纪律处罚其实较轻

“法律途径被堵,只能再考虑别的方式。”刘晴川说。

张华是“双停”文件的倡议者。

他进行数据统计时发现,拆迁户中干部、职工签约的34%,而群众签约的48%。“这说明了我们群众的觉悟比干部、职工要高。拆迁的主要阻力在干部、职工。”

开发商向天波说,干部要求的补偿比群众高,因为他们经济条件好,原有住房相对大和好。在他的片区中,许多干部要求1∶2,或更高的赔付。

纪委副书记胡丰华赞同张华的观点,“群众看干部,干部不带头不行”。

2008年初,纳雍多次召开了干部们的拆迁动员会议,对拆迁的重要性进行反复宣传。不过张华觉得只宣传没什么效果。

在去年8月的一次专题会议上,张华把矛头指向了主管干部的组织部和纪委。“我当局长两年,拆迁工作啥成绩没有,原因就是干部不是我管的。”他希望组织部和纪委“管管自己的人”。

张华的意见得到县委领导的认同。领导责成组织部和纪委协同建设局,开始拟定制约干部的文件。

纪委、组织部协同相关部门开了三四次会。“大家争执非常厉害,有些人认为处理干部,很像‘湖南嘉禾事件’。”胡丰华说。

“和‘嘉禾事件’完全不同,我们是合法拆迁,而他们是违法的。”张华说。

张华认为,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就该配合去说服自己的下级和熟人,有血缘关系则更有说服的优势。他不认为这是“连坐”。

他认为干部、职工坚持不签协议“本身已违法”,对其进行纪律处罚,是较轻的了。“干部、职工做拆迁动员工作很正常,就像此前经常安排干部做扶贫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把不签协议的干部调去拆迁办工作是否合适,胡丰华认为:组织有根据需要调动干部的权力,干部必须服从。

“我们参考借鉴了很多地方的规定,才制定这个文件的。”张华说。

去年10月中旬,文件拟好后呈报县委领导,并在县委常委会议上一致通过。“县长和县委书记对这个文件是支持的。”胡丰华说。

“基本算是没效果”

“我是不会妥协的。”刘刚说,哪怕借债,也不会在压力下签协议

从7月起,丁忠秀老太太就天天呆在女儿家无所事事。

因女儿林大琼等被“双停”,她不得不签了协议,让开发商拆了自己经营多年的小吃摊。

丁忠秀是双停政策实施后,新街A区签约的第三个人。6月初,纳雍三小的副校长何沛伦接到教育局通知,不签约就“双停”,何担心影响女儿大学学费,随即签了协议搬了。

建设局长张华对“双停文件”的效果很不满。“基本算是没效果。近一年了,全县因这个政策总共才签了不到20人”

“这个文件根本没执行下去。垂直部门,公检法等强力部门没有任何影响。”张华说。税务局副局长熊跃昌的女儿被通知去拆迁办工作,但是“人家仍然在法院上班,不理睬”。

新街A区在近一年间签了5人,其中因“双停”政策而签约的有3人。按这个速度,刘晴川开发的新街A区剩余的三十多户,要花上7年才能全部签约。

“人情社会是这个县城拆迁难、政策执行不下去的原因。”刘晴川说,县城里大家相互认识,多半还有亲缘关系。干部们深知,无论怎样都不会真正得到实质性处罚,“所以他们比普通老百姓更坚持自己的要求”。

“我是不会妥协的。”刘刚说,哪怕借债,也不会在压力下签协议。

7月19日下午,林大琼到家里做客,刘刚扶着妻子周萍下楼。周萍看着可能要离开的客厅,说,“刚装修不久,当时很用心的”。

林大琼曾因母亲拆迁一事被停职,她自己的房子也面临拆迁,只是暂时还没接到组织部要求签协议的通知。

“我不知道会不会签,到时看周围的人吧。”她同事里有两人已接到组织部要求签约的通知,不过都没被“双停”。

刘刚认为“双停”带来了很大压力,邻居们见面议论的都是这件事情,以前态度坚决的人如今都在考虑到底是否要搬走。

19日,他家对门税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把家具搬走了。“县城这么小,谁没个直系亲属在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啊,不愿意也没办法啊”。

免职

正、副科级干部,在纪委、组织部动员谈话后10日内不签者停职;15日内不签免职。

停薪

一般干部、职工,由单位领导劝说,不签者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职员有亲属不签,“双停”。

调动

经纪委、组织部与正、副科级干部谈话,其直系亲属仍不签的,该干部抽调拆迁办工作。

“牵连”

不签协议的干部、职工的单位负责人,如不按照规定处理员工,也将被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