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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亮点药店 购进药品被曝光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18 13:01:22 点击次数: 0
摘            要:  
       被处罚单位是深圳市亮点药店,地址是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风南街76号(一楼),案由是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简介:
深圳亮点药店 购进药品被曝光


被处罚单位是深圳市亮点药店,地址是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风南街76号(一楼),案由是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处罚内容是1.没收违法购进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货值金额计人民币伍佰柒拾伍元(¥575.00);2.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伍元(¥2875.00);3.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以上2、3项罚款合计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伍元(¥3875.00),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深龙)药行罚[2008]105号。

公告来源:违法企业信息曝光(总第六期)
时间:2009-6-15

产品名称:深圳市亮点药店
标签: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