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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  涂玉华乘飞机看蓝天白云

2009-08-23 11:08:28 来源: 华商网(西安) 

核心提示:9年前,紫阳县法院原执行庭庭长涂玉华在带人外出办案过程中,自己乘坐飞机,让法警带案件当事人坐火车,造成案件当事人跳车逃走。近日,紫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已任该院副院长的涂玉华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违规办案受处分

华商网8月23日报道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紫阳县纪委经过核实调查,2000年,涂玉华在担任紫阳县法院执行庭庭长时,接到在广州开办鞋厂的杨某诉夏某涉及一百多万元的债务纠纷案线索,涂向法院院长汇报后,带领两名法警持拘留、拘传证到广州办案。到达广州后,迅速对当事人夏某进行了控制,并对其进行了拘传。次日,涂玉华安排手下的两名法警和两名保安坐火车带夏某回紫阳。而自己却和私企老板杨某坐飞机返回安康。当两名法警带夏某坐火车行至徐州时,夏某利用上厕所之机,从窗口跳车逃走。

纪检部门调查认为,作为案件主办人,涂玉华在控制住案件当事人后,不和法警同行,导致案件当事人逃走,使得该案件长期无法结案,给当事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法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涂玉华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今年8月11日,紫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涂玉华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纪检部门查明,涂玉华在组织调查群众举报其本人问题期间,没有和调查组成员商议,违规与举报人家属及举报人会面。此外,纪检部门还查明,涂玉华在紫阳县城关镇法庭工作期间,利用其妻名义向焕古镇移民办借移民周转金长期不归还等问题。

县纪委已发出纪检建议书

“对工作
紫阳法院 涂玉华乘飞机看蓝天白云
本案提示
       紫阳县法院原执行庭庭长涂玉华在带人外出办案过程中,自己乘坐飞机,让法警带案件当事人坐火车,造成案件当事人跳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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