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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法院 法官不说"狗日的"

2009-08-26 08:49:47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重庆) 

核心提示:近日,广西钦州一原告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发现有人在诉状上写下“狗日的”等不雅字眼。经查,这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当时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目前,钦北区法院已对当事法官进行批评教育,并致以歉意。

重庆晨报8月26日报道 在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发现有人在诉状上写下“狗日的”等不雅字眼。8月24日,广西钦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称,经查实,这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当时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也不存在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钦北区法院已对当事法官进行批评教育,并致以歉意。

去年,钦州市民陆女士与南宁一家公司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后,把对方告上了法庭。此案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

陆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是她的委托代理人。李先生说,去年12月初,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400多元,这与他妻子当初的要求相差甚远,妻子不服,表示要继续上诉。

去年12月8日,李先生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在一份起诉状的末页,看到有人在空白处写下了两行文字。上一行写着“狗日的”字样,下一行则写着“没有需要补偿的义务、事项和理由”字样。李先生说,这两行字写在他妻子的签名旁,显然是“以文字形式公开谩骂和侮辱”。同时,联想到一审判决的结果,夫妻俩认为,有人误导和左右了此次判案。

李先生说,事发两天后,他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苏某反
钦北区法院 法官不说"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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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钦州一原告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发现有人在诉状上写下“狗日的”等不雅字眼。经查,这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当时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目前,钦北区法院已对当事法官进行批评教育,并致以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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