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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万里行 常在河边走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5 16:28:4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报道出来后,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和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将《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告上法庭,认为这篇报道失实,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 

简介:
中国质量万里行  常在河边走   

作者:刘杰 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批评性报道“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被建生药业和北京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该文章侵犯名誉权,判决《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书面道歉,并赔偿五棵松中医门诊部1万元。

  在今年第一期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和“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刊登了一篇题目为“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的报道,描述了一位脑瘤患者在五棵松中医门诊部看病的经历。文中指出,这名患者使用建生药业生产的鲜药后,不但没治好病,反而有恶化的趋势,最后得出结论“鲜药不能治疗脑瘤或其他肿瘤疾病”。这篇报道还指出,建生药业曾因违规发布广告被药监部门查处,是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则是建生药业旗下的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

  报道出来后,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和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将《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告上法庭,认为这篇报道失实,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

  庭审中,《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表示,只是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报道,总体结构合理,没有恶意损害对方名誉,不同意赔偿。

  法庭审理后认定,《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和网站上发表的报道,文中所说鲜药都是经合法审批注册生产的药品。而报道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建生药业和五棵松中医门诊部作出不恰当的负面评价,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