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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法院 段嘉禾没有精神病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6 07:01:5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段嘉禾描述,他被带往精神病院的当日,未经任何检查就被强行打针、吃药,之后又被捆绑在病 床上7小时之久。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里,段毅韬带领数名流氓打手堵在医院门口不准任何亲友探视——
简介:
盘龙区法院 段嘉禾没有精神病

——儿子送老父进云南省精神病院 被判赔偿2万 

作者:樊炫 来源:昆明日报

记者樊炫 曾倍受媒体关注的“健旺老父被儿子送进精神病院”一案,经过3个多月的审理,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段毅韬赔偿其父——原告段嘉禾精神抚慰金2万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赔偿段嘉禾精神抚慰金1万元,两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目前段毅韬和省精神病医院尚未提出上诉。

经审理,盘龙区法院确认了以下事实:2007年1月25日下午,段毅韬以其父段嘉禾精神异常为由,打电话给省精神病院要求将其带走,精神病院当即便即派了几名医生将段嘉禾带往射精神病院打了一针镇静剂,并办理了入院手续。之后,段嘉禾老人便在精神病院接受了5天治疗,每天都吃药和打针。

之后,精神病院进行专家会诊,对段嘉禾的病情得出结论:1、急性醉酒 2、长期饮酒 3、轻度脑萎缩 4、 糖尿病。当时省精神病院认为段嘉禾可以出院,但因为没有段毅韬的签字,精神病院未让其出院。6月21日,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段嘉禾进行病情鉴定,结论为:“段嘉禾入院当时处于饮酒后,今日检查未引出精神病症状。”

盘龙区人民法院认为,段嘉禾经诊断无精神病,然而段毅韬却编造其患精神病并将其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住院 达8天。省精神病院在接到段毅韬电话后派人将段嘉禾带往医院无明显不当,但后来确诊段嘉禾无精神病,不符合继续住院的情况下,却以没有第一被告的签字为由不让其出院。段毅韬和省精神病院共同侵犯了原告段嘉禾的人身自由权,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产生了严重后果。

而此前据段嘉禾的描述,他被带往精神病院的当日,未经任何检查就被强行打针、吃药,之后又被捆绑在病 床上7小时之久。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里,段毅韬带领数名流氓打手堵在医院门口不准任何亲友探视、不准记者采访调查,对前来探视的亲友进行威胁、辱骂、殴打,使身心遭受极大摧残。因此,他向段毅韬和省精神病院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第一被告段毅韬支付原告段嘉禾人民币2万元;第二被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支付原告1万元。 两被告须于判决生效之日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段嘉禾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法院下达判决书后,两被告尚未提出上诉。

  事件回顾:

  “儿子打了个电话,父亲就被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8天”,2007年网友在彩龙论坛发帖报料,称一位老人被亲生儿子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彩龙中国网对此事进行了独家报道。随后,事件引起全国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

  之后,段嘉禾老人以侵犯其人身自由权为由,把儿子段毅韬和云南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2009年5月本案在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律师进行了4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