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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法院 断指再植手术失败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6 08:15:2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大冶人刘某受外伤右手无名指断离后,被送入黄石城区某医院就诊,进行断指再移植手术,但手术失败又切除了再植手指。
简介:
黄石港法院  断指再植手术失败

作者:刘艳新 刘璞 来源:东楚晚报 

东楚网消息(东楚晚报)(记者 刘艳新 实习生 刘璞)大冶人刘某受外伤右手无名指断离后,被送入黄石城区某医院就诊,进行断指再移植手术,但手术失败又切除了再植手指。记者昨日从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获悉,医院赔偿刘某2万余元。

  2004年11月5日,大冶人刘某在玩耍时,右手无名指不慎被广告牌铁架卡住并从近关节处撕脱断离。事后,刘某被送入黄石城区某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断指再植术。术后第四天,指体缺血坏死,手术未成功。后经司法鉴定,刘某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刘某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为由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医疗侵权诉讼中,按“过错推定”原则,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是不需要证明的。医院在给刘某做断指再植手术时,对医疗风险未作充分的解释说明,而且手术确已失败。判处医院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05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