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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卫生院 风雨后陈杰何去何从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6 08:36:07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麦庭长说,该院将以这次清理积压案件为契机,加大对此案的执行力度,如果卫生院再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将启动有关法律程序,拘留该卫生院院长。
简介:
儋州卫生院  风雨后陈杰何去何从将 

作者:林书喜 来源:南国都市报

法院称――再不履行判决将拘留卫生院长

  本报儋州4月5日电(记者林书喜摄影报道)9年前,家住儋州市光村镇永茂街的李二亮因发高烧腹部不舒服到光村卫生院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令光村卫生院赔偿74737.41元给死者家属。

  可是,光村卫生院仅支付了部分款项,至今还差3.7万多元未付,理由是没有钱。而据了解,该卫生院月收入上10万元,且这几年分别盖了综合楼、产房及职工宿舍楼等3栋楼房。

  儋州市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院再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将考虑拘留该卫生院院长。

  卫生院被判赔偿7.4万多元

  李二亮是李佑梅的大儿子,也是全家的骄傲和希望。1999年7月,21岁的李二亮从琼台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光村镇新隆小学当代课老师,等待分配。2000年4月9日晚11点左右,李二亮因发高烧腹部不舒服来到光村卫生院就诊。

  李二亮死后,李佑梅先后向儋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海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两级鉴定机构均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李佑梅不服,将光村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等20万元。经儋州市人民法院、海南中院审理,最终判令光村卫生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74737.41元给死者家属,扣除事发垫付的9000元丧葬费,应付65737.41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光村卫生院拒绝赔偿。2003年,法院将光村卫生院临街的一块398平方米的地皮拍卖,得款5.7万元。在交纳土地占用费、税收等相关费用外,仅剩2.9万元,给李佑梅抵偿赔偿款。

  讨债6年仅要到7000元

  李佑梅拿到2.9万元后,光村卫生院以没钱为由,拒绝再支付余下的44966余元赔偿款。李佑梅从此踏上了一条漫漫讨债之路。6年来,他反复在光村卫生院和儋州市人民法院之间奔波,时而要求卫生院给钱,时而要求法院强行执行。法院方面曾多次找卫生院,要求支付赔偿款,但没有特别的效果,只要到7000元的赔款。

  “每一次讨要赔偿款,就是一次痛苦,因为我会想起我儿子的音容笑貌,几乎每个晚上都睡不好觉,”李佑梅说,“我求卫生院能早点把钱给我,这样我会慢慢地从丧子的痛苦中走出来。他们这样拖着不给钱,无异于在我的伤口再撒把盐!”

  李佑梅说,光村卫生院有钱,就是不想给。这几年来,该院连盖了综合楼、产房和职工宿舍楼等。另外他从该院工作人员了解到,这几年该院收入一直稳步上升,月收入少时六七万,多时上10万元。

  月收入六七万院长却哭穷

  3月31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赶到光村卫生院采访。该院院长陈杰是李二亮出事后光村卫生院第四任院长。当着记者的面,陈院长大倒苦水,连连哭穷。他说,受李二亮事件影响,该院病号很少,没什么收入。这几年来经过努力,病号稳步增加,现在每个月是有六七万元的收入,但工作人员多,除去各种成本和发放工资等外,没剩多少钱。他也想把这几万块钱的赔偿款给付清了,但实在拿不出。

  对于李佑梅提出该院有钱盖房,却不肯支付赔偿款的质疑。陈杰说,那些楼房都是上面拨款来盖的,该院没有投入。最后陈院长对记者说,这件事他会跟李佑梅协商解决,请记者不要登报,以免影响该卫生院声誉。

  可是,从记者3月31日采访到4月2日截稿,一再表示要跟李佑梅协商解决的陈杰院长,在这3天时间里压根儿就没有跟李佑梅联系过。

  法院将考虑拘留卫生院长

  2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麦庭长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多次召集双方协商,甚至找来市人大、市卫生局等领导出面,要求光村卫生院履行法院的判决。但该卫生院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同时公款私存,以至于法院想查封其账户强制执行时,其账户往往没钱。

  麦庭长说,该院将以这次清理积压案件为契机,加大对此案的执行力度,如果卫生院再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将启动有关法律程序,拘留该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