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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新东方再次落入侵权漩涡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7 17:40:1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律师将其内容与《新概念英语》内容进行比对,发现该音像制品是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新概念英语》内容所制作的,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
简介:
《新概念英语》著作权人诉新东方教育集团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9:57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记者 王佳欣

  一方是培育了几代国内学子的《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朱莉亚·班纳·亚历山大,另一方是国内著名的教育培训机构新东方培训学校,11月16日,双方在2006年因著作权纠纷达成和解后仅一年,又再次对簿公堂:《新概念英语》著作权人诉新东方教育集团侵权,新东方再次陷入“侵权门”。一时间,国内媒体争相报道这一案件。近日,原告代理律师、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旭东、周德志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事出有因

  网络惊现《新概念》“课堂版”

  据一直负责代理《新概念英语》中国地区版权事务的周德志回忆,2006年初,一种名为《新概念英语DVD——新教材同步辅导完全讲解版》的音像制品在北京市场上销售,而该音像制品上注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等字样。律师将其内容与《新概念英语》内容进行比对,发现该音像制品是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新概念英语》内容所制作的,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

  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作为《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的代理律师方,起诉了新东方迅程公司等未经许可、非法制售《新概念英语》DVD光盘。周德志表示,该案的结果是,新东方迅程公司保证尊重朱莉亚·班纳·亚历山大对《新概念英语》享有的著作权,停止复制、发行、销售该DVD光盘并向原告进行经济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然而时隔一年,周德志发现了在“新东方在线”上的“网络课堂全接触”栏目上显著登有“新概念”的课程标志。周德志点击进入后发现,只要购买新东方旗下新东方教育在线销售的选课充值卡,便可以在线学习“新概念网络版”和“新概念课堂版”两个网络在线学习课件。周德志打比方,“新东方只是在有苹果的情况下,用苹果做出了苹果派。”

  由此,作为《新概念英语》的中方代理律师再次决定起诉新东方侵权——此次被诉侵权的内容是:新东方利用《新概念英语》作品内容制作的名为“新概念网络版”和“新概念课堂版”两网络在线学习课件。

  百万赔偿

  就是让被告警醒

  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以侵犯著作权等权利为由,向在网上使用了以新概念相关内容为课件的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索赔100万元。

  对于赔偿金额的设定,周德志表示,其实百万赔偿对于《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亚历山大来说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新概念课堂版”全四册教程新东方教育在线的售价是1700元,有效期是500天,还不排除用户继续累加的可能。记者也尝试进入了“新东方在线”的“《新概念英语》教学板块”,记者发现,《新概念英语》课本教程已经被肢解为“单词学习”、“语法学习”、“课文讲解”等多个项目,且每个项目后都附有相应的金额。如果学员有重复听课要求的话,1700元的花销可能只是底线。

  “百万赔偿不能代表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我们只希望通过百万赔偿达到对新东方的一种警醒作用,希望他们能够秉承教育的理念,制止侵权的行为,绝对没有‘搞噱头’的意思。”周德志坚定地谈到。

  庭审交锋

  被告引出新花样

  11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原告代理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提出,请求法院判令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以新概念4册书制作的网络学习课件,停止相关服务并删除销毁相关课件,并在媒体公开道歉;要求新东方教育集团停止销售该课件,停止网络连接;同时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被告新东方的代理人认为,新东方产品的核心价值是老师的讲解,其赢利是靠老师讲解以及教学环境。新东方学员先要进行课堂教学,那些落课和记不下笔记的学员,可以花1060元购买新概念课程4个级别的网络课件密码使用。被告方还认为,新概念是公开发行物,该教材是对单词和文章的汇编,该公司制作的课件仅仅引用了其中很小部分的单词和文章,并且上述学习课件并没有取代教材,而是为了教学的合理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而在庭下合议、取证阶段,对于证物的公证变成了一件难事。“难就难在时间太长了,‘新概念网络版’全长200多个小时,‘新概念课堂版’全长280个小时,两个版本相加后达到近600个小时,公证员不可能对全程进行录像公证。”“而新东方的态度是:你们公证的部分的侵权现象我们承认,而未公证录像的部分我们不承认侵权。”周德志表示,新东方的态度不仅平添了取证的难度,让案件发展的进程放缓;而且也令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增高。

  背后思考

  原创匮乏与法律博弈

  由于整个案件涉及世界闻名的英语经典教程、广受国内读者喜爱的英语教材——《新概念英语》,而被告则是以著名的新东方培训学校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主营教育培训产业并已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新东方教育集团公司及其主营网络在线服务的子公司,所以本案从一开始就引起了社会尤其是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

  刘旭东律师谈到,新东方从十几年前的一个小小的培训班,到如今国内著名的教育科技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取得了傲人的创业成绩,堪为业界翘楚。但是,近年来新东方却屡屡陷身于版权官司。2004年底,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状告新东方“未经同意,大量复制、出版和发行自己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的TOEFL、GRE、GMAT考试试题”,该案在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新东方被判赔偿两机构约640余万元并公开道歉。判决生效后,根据原告的申请,法院对新东方实施了现场强制执行,新东方校长助理还在执行现场宣读了保证今后不再复制和销售侵权资料的承诺书。而如今新东方再次出现侵权事件,不得不令人深思:其教育集团的实质是什么?新东方屡屡盗用他人的版权,表现出新东方没有自己原创的教材。对国内为数众多的所谓英语培训机构而言,其实原创一直就是他们的软肋,许多培训机构都是由老师带领学生喊喊口号,缺乏实际教学内容。因此,不少教育机构纷纷拿如《新概念英语》这样的经典教材招揽生意。

  刘旭东表示,从此案中被告新东方就取证问题与原告之间的纠缠过程来看,本质上而言,就是维权者与侵权者之间的法律博弈。此案中新东方的侵权方式不同于纯粹的盗版、盗印犯罪,因此其在版权案件诉讼程序上,与原告展开“追逐赛”。如果不是法院最终认可随机取证的形式,原告维权成本将大大增长。刘旭东比喻,“如果把一部新电影的盗版盘换为‘××电影赏析’就可以畅通无阻,这无疑为盗版开通了另外一条通道”。此外,受到“新概念网络版”以及“新概念课堂版”的冲击,纸制《新概念英语》的销售也将受到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