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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照顾好 朋友翻脸没钱找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08 08:53:5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重庆一名妇女日前因为要去广州看望女儿,将养了两年的爱犬寄养在朋友家,不料这只小狗在朋友家竟然死亡。这名妇女认为朋友照顾不周,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3万左右。
简介:
狗不照顾好  朋友翻脸没钱找

2009-09-08 00:22:38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重庆) 

核心提示:重庆一名妇女日前因为要去广州看望女儿,将养了两年的爱犬寄养在朋友家,不料这只小狗在朋友家竟然死亡。这名妇女认为朋友照顾不周,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3万左右。但朋友认为,寄养本身是免费帮忙,又带生病的小狗去了医院,拒绝高额赔偿。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重庆晨报9月7日报道 自己家的宝贝宠物狗放在朋友家寄养,突然“宝贝”染上重病身亡。觉得好友没有尽心尽责照顾,这对好友翻脸。昨日狗主人将朋友告上九龙坡法院,索赔2.3万元。

主人将它寄在朋友处

“可可嘿乖,一喊它就跑过来,瞪大眼睛看倒你,一拿零食出来,它就两手作揖。不把零食给它,它就一直作揖,围倒你转,最后要逼倒你给它。”开庭前,53岁的李大姐还沉浸在与曾经养育了两年的爱犬可可的回忆中。她认为,因为朋友的“粗心”,让可可染上重病,永远离开了她。李大姐说完,右手抓住胸口的衣服,“呜呜”伤心地哭起来。

李大姐在庭上称,可可是一只泰迪熊,女儿在广州上班,觉得她在重庆孤独,2007年4月特意委托朋友从日本买回来给她“作伴”的。

今年6月,李大姐准备到广州去看望女儿。她买机票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宠物不能带上飞机。李大姐只好暂时“割爱”,准备将可可寄养。

朋友李某称,金某经常养狗,可以放他那里。“我也认识他,知道他家养了几条狗。”李大姐还亲自到金家去“考察”过,确认他有经验,就把可可交给了他。

来了两天就拉肚子

“来了两天就拉肚子。”被告金某是位中年男子,他辩解称,最开始以为可可是“水土不服”,就不让他吃米饭,而是改吃30元/斤的高档狗粮。但是吃了狗粮后,可可仍然拉肚子,又到药店去给他买来了庆大霉素,结果还是照拉不误。

他只好将可可送到宠物医院去治疗,医生检测后称,可可感冒是由于患上了犬瘟所致,必须留院治疗。结果经过一晚输液后,可可仍然处于严重拉肚子状态。

第二天就抽搐昏迷不醒,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金某当庭出示了宠物医院的医疗证明。

原告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寄养物受到损害的,接受委托的人应当承担损失。诉讼请求包括,按照狗的购买原价6900元,狗儿的饲养费3000元/年,按两年算;再赔偿狗胎里的小狗损失1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共为2.3万元左右。

“他又没拿钱给我,我是免费帮他看管的。生病后,也送了医院,我没得过错。”金某当庭表示,拒绝如此高额的赔偿。双方调解无果后,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本文来源: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