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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个体户:多少被歧视,多少被传奇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15 08:10:2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1981年开始,短短18年,中国大陆个体工商户从81万户猛增至3160万户,1999年之后,逐年递减,2004年下降至2350万户,6年间消逝810万户,平均每年缩水135万户。
简介:
社会主义个体户:多少被歧视,多少被传奇

1981年开始,短短18年,中国大陆个体工商户从81万户猛增至3160万户,1999年之后,逐年递减,2004年下降至2350万户,6年间消逝810万户,平均每年缩水135万户。这一现象去年曾引发诸多媒体发表评论和报道,试图探寻个体户大幅度消失之迷。

曾几何时,个体户的诞生与发展,不仅仅是管理与税费问题,而是上升至意识形态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这个词汇本身颇具时代色彩与中国特色,今天虽然已式微,但“个体户”这种经济形态的消亡——产生——兴盛,见证了中国六十年民营经济兴衰起伏的历程。

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对私营经济的看法和战略,其实基本来自苏联当年对待私营工商业的做法,即:在困难的情况下,可适度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私营经济),以提升生活水平,活跃经济,达到稳定社会的功效(苏联叫新经济政策),然而最终目标仍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其退出经济领域,全面国有化。

新中国建立后,工商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深受关注,1949年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国家资本与私人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

中共中央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在几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个体经济所剩无几,基本都走上了公私合营的道路。1956年底,城镇个体工商户从1953年的838万骤降至16万。1957年经济成分单一化格局已基本形成,私营工业已全部公私公营,批发与零售商业中,私营成份分别占0.1%和2.7%。时至文革,个体与私营工商业几乎消声匿迹,彻底退出历史舞台,197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占77.6%,集体经济占22.4%。

中国因为经济落后,实业极不发达,所谓个体工商业实际上仍处于比较低级的经营阶段,改造粗糙导致的遗留问题此后日益显露,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遗留问题,党的领导人早已有一定认识,陈云在八大上就说:国家和集体经营是主体,个体经济经营为补充;计划生产是主体,自由生产为补充……毛泽东1956年底曾指出,社会物质仍不足,“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

邓小平在总结教训时曾说:中国社会实际上从1958年开始到1978年二十年时间内,长期处于停滞和徘徊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邓小平文选》第3卷)

文革结束后,中国人口暴增,8亿农民的生计,农村大量剩余劳力的安置,800万返城知青的就业,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难题。机关企业的容纳量毕竟有限,但改革的春风已习习吹来了。最早进城贩卖农产品的农民,丰富居民菜篮子,增加自我收入的同时,也得到了“盲流”和“二道贩”的名称,城市中也出现未安置就业而上街摆地摊的知青。

为缓解就业压力,解决个人的温饱问题,政策松动了。197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第一个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报告,允许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个体户”这个词就这样应运而生。

1979年开个政策口子,两年后,个体工商户几乎翻了十倍,有很多人坐不住了。“兴无灭资”等文革思维在个体户发展道路上四处布雷,姓资姓社的争论曾多年纠缠不清,法律和观念始终是悬在个体户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昔日八大王之首电器大王郑元忠,被评为“温州改革风云人物”,被全国通辑后亡命天涯,1983年被捕,第二年无罪释放。

温州作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发放试点,数百名小贩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填写了营业执照申请表格。与此同时,“投机倒把罪”被正式纳入刑法,并规定了11种行为在投机倒把之列。

1980年,全国还在对改革开放进行观望之际,浙江和广东商人已迫不及待迈出第一步,温州人章华妹第一个领到营业执照。他们小心谨慎地进行财富累积,一边观望着市场,一边观望着国家政策导向。

毕竟允许个体户出现只是应急之策,在理论与制度上仍然行不动,1980年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准雇工”。第二年颁布的《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显有了进步,强调“个体经营户必要时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技术性强的或有特殊技艺的可以请两三个,最多不能超过五个学徒”。

广东高要县农民陈志雄承包了8亩鱼塘致富,扩大生产后请了5个帮手,此事的大争论居然闹到《人民日报》,陈志雄这类个体户被扣上各种政治帽子。据说有“理论家”搬出老祖宗的《资本论》,翻出了依据,认为雇工8人,就开始“占有剩余价值”,这成了当时著名的“七上八下”的界线。

安徽人年广久靠炒瓜子卖致富,雇工多达12个,此事触动了不少人神经,甚至震动中央,有人主张要搞倒年广久。如果没有邓小平伸出援手,恐怕年广久难以渡过难关。“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年广久这样一个普通人,曾三次被邓小平在重要场合点名。

个体经济对计划经济的冲击终于导致1982年的大整肃,八个靠售卖电机元件而致富的温州人遭遇横祸,俗称“八大王事件”。1980年温州的工业增速为31.5%,到1982年却下滑为负1.7%。八大王之一,“线圈大王”郑祥青被抓一事据说很有黑色幽默色彩,“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组”,看见一三层楼颇气派,组员们论论:这户人家不搞资本主义,能盖这样的楼吗?幸好,历史很快还了这些小人物一个公道。

一旦雇工超过规定,显然就有了私营企业性质,广东省率先为私企的诞生开了个小口子,认为就陈志雄的经营方式,比大锅饭效益好得多,给予肯定,一个小口子,却决定了此后中国民营经济的运命。但中央1983年对超出雇工规定数量的个体工商户提出“三不”原则:“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1986年,辽宁本溪的关光梅,在当地租赁8个食品企业,手下管理者1000多员工,她的年收入是4400元,比全国平均工资多12倍。关光梅又引发了姓“资”姓“社”之争。《经济日报》在评论这一事件时指出:“人们不要动辄提出姓什么问题,不要受旧框框、旧模式的影响,一遇到改革现象,一讲改革人物,就用‘社’和‘资’的陈旧尺度去衡量,观念不改革,我们将永远在姓什么问题上争论不休,徘徊不前。”

第二年的形势,显然为私营经济注入了更多兴奋剂。中共中央发布《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对私营经济确立“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方针。冷静观望两年之后,在邓小平的支持下,“不准雇工”界线最终被打破,个体户规模不断扩大,实际上形成了私营企业。

同年10月份的十三大,对私营经济首次进行了肯定,认为“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从此前拾遗补缺的地位,上升至“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实属不易。1988年国务院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为私营经济正名,并为其管理提供规范制度和法律依据,90年代私营经济高速发展与这些举措密切相关。

邓小平南巡讲话,直接导致后来十五大报告中对私营经济认知的再度升华,私营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已被放到与公有制经济同等重要的高度。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七大又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观点。

从“不合法——拾遗补缺——有益补充——重要组成部分”,私营经济辛辛苦苦,跌跌撞撞走了近三十年。

今年8月份,“投机倒把”这个名词正式从四部法律中删除,成为历史。民营经济发展道路上,所有思维地雷和法律樊篱基本被拆除的同时,计划经济体制残留下的监管机制,其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有所显现,相关政府部门对私营企业的职能应从监管转变为服务,似乎逐渐成为共识。

社会思维和制度进步的同时,个体户的维权意识也在增长,武汉汉正街与北京秀水街个体户,曾就无形资产与产权属性与监管部门争执。上世纪末,山东滨州市六街集贸市场62名个体户状告工商局,追讨自己的产权,曾轰动一时。他们集资兴建营业房,工商局没投一分钱,却不但拥有房屋产权,还要定期征收高额租金,62名个体户自己出钱建房屋自己用高价租用,成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事,于是就发生了当地首起民告官事件。

据《中国青年》报道,从各种注册、执照申请与审批费用来判断,完成审批所需的显性费用,占据了中国人均年薪的11%,远高出许多国家平均1%这一数额。而税费负担更是压在个体工商业身上的两座大山。福建省古田县国税局调查过该县集贸市场的个体鱼摊。这些个人摊位,不到2米长,每月负担各种税费730至780元不等,其中税收只有260元,而摊位费、工商管理费、卫生费、检疫费、治安费、教育费等……是税收的两倍以上。

已有不少业内外人士疾呼,解决巨量人口就业,为发展经济做出贡献的私营和个体经济,应该获得全面国民待遇。

所幸好消息还是不断传来,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实行22年之久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进行首次修改,“雇佣帮手不超2人、学徒不超5人”的规定将被取消。申请工商登记的程序有望简化,只需提供设立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即可。城管与流动摊贩猫捉老鼠的游戏也许会迎来终结一天,严禁无固定经营场所游商摊贩工商登记的做法也将废除,并向他们开放登记渠道。

专访中国第一个个体户章华妹

网易新闻:章女士您好,您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全国第一位个体工商户的?

章:2004年。当时温州电视台和浙江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一个活动,寻找全国第一名个体工商户,2003年,浙江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到温州找了一次,但是没有找到。04年他们再次来到温州,通过当地派出所才找到我这里,我这才知道自己是全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2008年我成立了公司,就把全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写在了公司招牌下。

网易新闻:那您第一次做生意的时候多大?

章:十七八岁吧。那时候还是小姑娘呢。说是做生意,其实也就是摆个小小的地摊,卖点日用品,像什么针头线脑啊,橡皮筋之类的。当时物资匮乏,进货都是从杂货商那里花个10块钱左右买来的,东西少得很。

网易新闻:为什么要出来做生意呢?

章:因为家里穷,兄弟姊妹七八个。我父亲每个月只能拿到30多块钱的工资。父母赚的钱加在一起,也不够我们兄弟姊妹开支。每月的工资还有一部分用来还债,剩下的只能用半个月,另外半个月的生活费没有着落了。而且当时工作都是分配的,我大哥继承了我爸的工作,我是家里面最小的那个,分配工作根本轮不到我,我只有去做生意。

网易新闻:那个时候赚钱多么?

章:不一定,多的时候一天能挣一块多钱,少的时候只有几毛钱。但是当时物价水平低啊,一块钱就够我们一个大家庭买一天的菜,让一家人吃饱饭了。我哥哥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工资才15块钱,我一个月摆地摊也能挣二十块钱左右,能赚出一家的饭钱了。

网易新闻:您当时年纪那么小,能挣的和哥哥一样多,自豪吗?

章:没有,钱挣得多,但是抬不起头来,根本不敢跟有工作的比。那时候还是1979年,我们是“投机倒把”的商人,是被人看不起的。我的朋友、同学知道我摆小摊以后,根本不和我说话;在路上见到我,他们都把头抬得很高,神气地仰着头不看我,我就把头压得很低从她们面前经过。

我老公(当时还没有结婚)是厂里做工的,但是因为跟我好,也被连带着一起被人看不起了。那时候我一个朋友都没有。虽然心里很难过,但是也没办法。因为当时家里真的很穷,如果不做生意就没饭吃了。

网易新闻:那您这种状况是什么时候得到改善的?

章:1980年,拿到营业执照的时候。这说明国家开始支持我们的做法了,我们不再是投机倒把的违法商人了,而是正经的生意人,个体户!于是我们家里就开了间小店子,十几平方米吧,卖日用百货。家里面地方小,哥哥们又都结婚了,没有我住的地方。父亲让我白天打理商店,晚上就睡在店里面。

不过当时虽然是政策允许了,我们能开店营业了,还有有许多人的思想转不过来。脑子一根筋的,就是认为做生意的没有在工厂里做工的体面。

网易新闻:这个店你经营了多久?

章:两年,我1982年就结婚了。按照当时温州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家里的财产沾不到的。所以小店给了哥哥经营,但是因为我有做生意的经验,小店里的经营状况也都很了解,我父亲给我一个月150块钱的工资,让我负责店面。那个时侯在国企工作的一个月也才挣80块钱左右呢,这个就是经验的价值。

网易新闻:那您当时有没有萌发过自立门户的想法?

章:有啊,我在着哥哥的小店帮忙干了2年,到了1986年儿子出生,急需要用钱,家里条件又不是很好,住的是12平米的小房子,所以我就跟老公说必须做生意挣钱,老公同意了。那一年,我领了第二张营业执照。

网易新闻:第二次开店做什么生意?

章:珠片生意,就是镶在衣服上的那些小配饰。我老公也把工作辞了,帮着我进货,跑上海,广州这些地方。当时温州已经有好多家做服装的企业了,还有一间羊毛衫生产基地,所以我们的货销路还是可以的。

1986年到1988年我们的生意一直很好。1987年的时候我花了一万多块钱,买了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起码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了。

网易新闻:那您做生意这么多年,有没有经历过生意亏损,倒闭之类的?

章:有啊,1990年,那个时侯珠片生意已经不好做,在走下坡路。我就发现温州做鞋的企业有很多,都是家庭式的小作坊,但利润很高,比珠片生意赚钱,于是我就开始转行做鞋子生意。和人合伙开了间小作坊做皮鞋。

但我和老公都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既不知道皮鞋的制作工艺,也不熟悉作坊的管理流程,要么是做出来的皮鞋质量不合格,要么是发货后收不到货款被骗。干了一年多,亏了5、6万,就停手不干了。

可是,皮鞋积压了很多,我和老公商量以后,两个人带着孩子到了天津,在天津第一百货商店租了一个柜台,卖积压的皮鞋。每天也就2、3双的营业额,卖了一年,积压的皮鞋几乎都处理掉了,算上在天津租房吃饭租柜台的钱,一年下来没赔也没赚,我们又带着孩子回到温州重新创业。

网易新闻:这一次,您选择了做什么生意?

章:纽扣生意。因为我80年在娘家开店的时候,就接触到这方面的生意,后来开的珠片店也是跟服装辅料有关系的,所以说纽扣生意,应该是我比较熟悉也比较擅长的。

回到温州,我拿着皮鞋厂剩下的几万元资金,到银行做房屋抵押贷款,用不到10万块钱开始新一次的创业,算是温州最早做纽扣生意的人。开始比较辛苦,但是没过多久就能盈利。2002年,我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新房子;现在,每年能有几十万的利润。

网易新闻:那些曾经因为你做生意而看不起的的同学朋友们,现在有做生意的吗?

章:有,到了1986年吧,大家的思想已经很开放了。以前觉得是投机倒把,不光彩。但是看见现在国家支持,又能赚钱,所以也有人下海经商了。1979年的时候,你做生意,别人瞧不起你,说你是投机倒把的违法商人;到了1987年的时候,人们已经开始有些瞧不起不会做生意的人了,觉得这种人太笨了,不懂得自己赚钱而要去给别人打工。

1985年,我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有些人还是对我爱理不理的。不过我2005年第三次参加同学会的时候,我所有的同学都是很羡慕说,你真厉害,是咱们中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

网易新闻:跟早年比起来,现在生意难做吗?

章:当年做生意,虽说是被人看不起,可是成本低,有十块钱就能进货做小生意,东西很好卖,几乎都是赚钱,就算赔也赔不了多少;现在想起步做生意,一个是竞争很厉害,还有就是资本要求高,起码要有百八十万,投入的多,一旦亏起来也多。

去年我老公做珠宝生意,两个月亏了八十万。做个体户虽说风险小一点,但是赚的少,容易在市场竞争中被大户吃掉,所以我08年成立了自己的纽扣公司。可以说在温州这个地方,我的纽扣生意还算是数一数二的。但是今年的金融危机对我们公司也是有影响的,再加上税收提高了,所以今年到现在赚的不多。

网易新闻:想过让儿子继承你的事业吗?

章:这个,我们已经管不到了。我儿子和朋友合资开了个酒吧,第一间不算大,三百多平方米,今年他们又办了第二间酒吧,有八百多平方米。每年能赚几十万。他要是真的能把生意做大,也就看不上我这个纽扣的生意了。这一代的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是迫于生计做生意,他们现在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了。

网易新闻:您怎样评价自己现在的状况?

章:做生意有30年了,什么状况也都经历过。就纽扣销售这个行业来讲,我觉得我还是成功的。说赚了很多谈不上,你看现在温州马路上跑了那么多好车,奔驰、宝马、保时捷之类的,这些是经商成功了,但是还有好多失败的呢!这个就是“好车是明的,失败是暗的”,好多人做生意就看到那些赚钱的,但实际上失败的也有很多。我现在能买房、买车,比三十年前过的好得多,纽扣行业我也干得很成功,现在我入股了一个纽扣制作厂,再把生意做好一些,我就很满足了。

建国以来有关个体经济的规定及大事记

1950年12月29日,政务院第65次政务会议通过《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条刘规定:企业的财产和营业受充分的保护,经营管理权属于投资人;但与劳资双方利益有关者,应由劳资协商会议或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之;另外,企业经营的业务,如应国家迫切需要,或在技术上有重要的改进或发明,而在短时期内不能获利者,得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减税或免税的优待。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 条例第九条规定合营企业受公方领导,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所派代表同私方代表负责经营管理。

1980年8月,中央宣布:“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一切守法的个体劳动者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个体劳动者的合法地位得到了正式承认。

1981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制定了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经营项目、范围,国家鼓励支持的各种政策,经营者依法经营须遵守的各项政策及享有的权利等共12条内容。《规定》指出,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对个体经济进行任何歧视、乱加干涉或者采取消极态度,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都是错误的。

1981年底,全国个体户首次突破100万户。到1987年底,个体户户数已比1983年底翻了一番,超过了1000万户。

1983年4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范围:手工业,可以允许使用机动工具加工、生产;运输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允许使用机动车船承揽客、货运输;修理业,允许为人民生活修理服务和为生产、科研修理服务。

1987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暂行条例中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不允许进行工商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另外,暂行条例在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外,还特别要求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等,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颁布,条例规定私营经济主要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存在着雇佣劳动关系、雇工在8人以上的经济成分。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对私营经济不再加以人数上的限制。

200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7月1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江泽民在大会上明确指出,私营企业主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之一,"在党的路线方针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江泽民的这一讲话精神已经写进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和中共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首次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修正后的党章中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009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这是对实行已22年之久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进行首次修改。此举意味着1987年起实行至今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将不再“暂行”,征求意见稿同时也摆脱了暂行条例中诸多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的内容。例如暂行条例中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征求意见稿则规定“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可聘请若干帮手或者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