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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签扎人 罪名不是从天而降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18 08:16:2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9月16日,宁波一男子用牙签扎伤一名女中学生,并恐吓对方"有毒"。经查牙签上并无有毒物质,目前该男子被警方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
简介:
牙签扎人  罪名不是从天而降

——男子因用牙签扎刺恐吓女学生被刑拘

2009-09-18 00:14:11 来源: 现代金报(宁波) 

核心提示:9月16日,宁波一男子用牙签扎伤一名女中学生,并恐吓对方"有毒"。经查牙签上并无有毒物质,目前该男子被警方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



现代金报9月18日报道 昨天(9月17日),宁波市公安机关经全力侦查迅速破获一起发生在鄞州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前天(9月16日)傍晚,鄞州区一中学女生放学回家途中遭一男子牙签扎刺,并以中毒恐吓。宁波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经调查牙签并没有毒,实为一起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嫌疑男子已被刑拘。

今年9月16日晚上18时许,鄞州区某中学一女生在放学回家途中遭一讲普通话男子用针状物扎刺其右前臂并遭到“你中毒了,你死定了,被传染了,无药救了”等言语恐吓。该学生于9月17日上午10时许向鄞州警方报案。

宁波市公安局和鄞州公安分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惠敏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办案单位迅速查明案件情况,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警方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查,于当日下午16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男,35岁,汉族,安徽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用从快餐店拿取的竹质牙签扎刺受害人,并用言语恐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已被鄞州警方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新闻链接

依据刑法规定,使用大头针等其他针状物扎刺无辜群众,制造恐怖气氛的,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论处。

(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陈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