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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盛赔款获取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21 18:32:56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据音著协工作人员介绍,天津百盛购物中心自2003年年底开业起就侵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背景音乐。2004年起,音著协开始与百盛交涉,但其始终未停止播放。 
简介:
天津百盛赔款获取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来源:北方网 

  记者昨天获悉,天津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诉天津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侵权使用背景音乐一案,日前经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天津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其涉案行为向音著协赔偿人民币2.5万元,并取得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据音著协工作人员介绍,天津百盛购物中心自2003年年底开业起就侵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背景音乐。2004年起,音著协开始与百盛交涉,但其始终未停止播放。

  今年4月,音著协一纸诉状将天津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其在没有征得音著协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情况下,公开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作为经营场所背景音乐,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要求立即停止公开播放,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音著协在本市的背景音乐许可使用业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原百货、劝业场、家世界集团、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世纪联华、乐购、易买得、易初莲花、万客隆等大型商场超市,假日、日航、滨江万丽、万丽泰达、赛象、天诚东方等四星级以上酒店及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吉野家快餐等数百家单位,都主动缴纳了相关著作权费用。

  音著协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在津工作力度,对于愿意合法使用音乐的商家,除给予法律支持外,还将提供更多的音乐服务,而那些依然侵权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场(超市)、酒店、咖啡厅等商家,将面临被行政投诉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