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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天书:一行白鹭上青天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9-21 20:28:2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山大教授刘乐一和上海工程师林国恩围绕“红崖天书”的纷争有了结果。由于《红崖天书》作者林国恩不服一审法院认定其侵权的判决,向济南市中院提起上诉。济南市中院认为林国恩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简介:
红崖天书:一行白鹭上青天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2日记者了解到,山大教授刘乐一和上海工程师林国恩围绕“红崖天书”的纷争有了结果。由于《红崖天书》作者林国恩不服一审法院认定其侵权的判决,向济南市中院提起上诉。济南市中院认为林国恩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济南历下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认定被告林国恩在其《红崖天书》中使用了原告刘乐一绘制的双钩图,并引用释文而未注明出处,构成剽窃。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媒体上刊登启事,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被告林国恩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林国恩在其《红崖天书》中对刘乐一的双钩图进行了多次整体和拆分使用,引用刘乐一、李业成《红崖天书考释》释文,均未注明所引用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侵犯了刘乐一、李业成对“双钩图”和《 红崖天书考释》文章的著作权。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判定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由上诉人林国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