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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火车 铁路无责赔偿5万元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0-14 08:29:2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42853次货物列车以正常速度运行至无人看守道口时,与村民沈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沈某后送至武进医院救治,右腿截肢。铁道部门认为自己不须承担责任——
简介:
司机撞火车 铁路无责赔偿5万元

2009-10-14 03:01:59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核心提示:今年7月24日,42853次货物列车以正常速度运行至无人看守道口时,与村民沈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沈某后送至武进医院救治,右腿截肢。铁道部门认为自己不须承担责任,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双方终于以56800元数额达成协议。

扬子晚报10月14日报道 火车与拖拉机碰撞,导致拖拉机司机右腿截肢,伤者家属索赔35万元。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前黄镇司法所获悉,经该所调解,南京铁路部门目前已支付伤者6800元医疗费,另外一次性经济补偿5万元。

今年7月24日11时32分,42853次货物列车以正常速度运行至新长线武进站至宜兴北站区间谭庄无人看守道口时,与谭庄村民沈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拖拉机翻身,沈某受伤,后送至武进医院救治,右腿截肢。这起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南京铁路部门召集铁路相关单位组成事故处理组,来到谭庄村委,与沈某亲属代表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常州武进前黄镇司法所代表地方政府介入调处。

8月13日至14日,在谭庄村委会议室,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按一般公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方法,伤者亲属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数额;而按照铁路事故交通法,对于责任和赔偿有很严格的规定,铁道部门认为这起事故的责任在于伤者本人,铁道部门不须承担责任,因此只肯承担医药费,另外作出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数额也只在一到两万元之间。但伤者家属根本无法接受这个标准。


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劝慰伤者家属,从法律角度耐心地向他们宣传铁路法对火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的特殊性,其性质与公路交通事故不同,火车在专属的轨道正常运行时与其他车辆相撞,一般情况下不负责任,因为火车制动距离较长,很难停车,不能避让,立法的用意是保护国家财产和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司法所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提醒铁路事故处理组的人员:希望能考虑伤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尽力提高补偿数额,安慰伤者及家属。

几天后双方又进行了一次协商,终因赔偿数额相差太大而未成功。为了早日将这起纠纷调解结束,前黄镇司法所在9月下旬又进行了一次调处。双方终于以56800元数额达成协议。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