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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0-21 15:04:32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说,这是联合王国第一次实现清晰的三权分立,意义重大。把最高司法权从立法机构分离出来,将更加强调司法独立。
简介:
最高法院:英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

10月1日,11位执掌英国最高司法权的法官走出威斯敏斯特宫,穿过街道,走进对面的一座哥特式大楼里——他们正在创造历史:有着权力制衡和法治深远传统的英国,第一次有了独立的最高法院。

这11位法官同时卸任上议院议员,成为英国历史上首批专职的最高司法机构法官。还有一名法官将在晚些时候任命。

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说,这是联合王国第一次实现清晰的三权分立,意义重大。把最高司法权从立法机构分离出来,将更加强调司法独立。

在纷纷扬扬的争议声中,世上多了一个最高法院。
英国评论人士打趣说,若孟德斯鸠(注,启蒙时期法国思想家)地下有知,不知是否会感到欣慰:这个他认为权力制衡最彻底的国家终于在形式上实现了三权分立。孟氏曾在其传世之作《论法的精神》中,大力颂扬英国宪制:认为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分立、互相制衡,是英国公民自由的保障。

事实上,在信奉“议会至上”的英国,立法权在传统上处于强势,甚至超越其它两权。司法权是上议院享有的古老权力。19世纪,这项权力一度受到挑战,理由是上议院的议员并非司法人才,不懂法律,但出于种种原因,这场争议以加封数名法律贵族成为上议院的成员而了结。自那以后,英国最高法院的职能一直由上议院12名兼任“常任上诉法官”的议员行使,成为英国司法制度的奇特景观。

在不折不扣贯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美国人看来,英国数百年来的两权混合的做法难以理喻。美联社发表评论称,英国最高法院的设立,是在经历了百余年的“混乱”后迈出的一小步,意味着这个以最高法院为名的机构,将祛除英国人守了多年的怪癖,传达了将司法和立法分离的决心。
多了个二流最高法院?

英国人不觉得这是个怪癖,至少大部分法律界人士不这么认为。相反,他们认为由上议院中的法律贵族行使最高司法权,是英国长久以来的传统,运行良好,不应轻易变更。

理论上,上院议员有权参与审案,司法议员也有权参加立法。但实践中,这两部分议员的分工明确,司法议员不参与立法,其他议员不参与审案。

12位上议院的司法议员虽集议员与法官的角色于一身,但事实证明他们以英国绅士般的节制和自律,忠诚于自己的职责。有分析家认为,这并非完全来自上院议员的自觉。在高度推崇分权制衡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很少有上院议员敢越雷池一步。再者,英国司法人员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上议院的司法议员都经过独立机构遴选,上院司法议员一经任命即终身任职,不经两院联合弹劾不受罢免,在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了独立性。

甚至有人认为,同时兼任议员能让法官更好地了解立法原意,这一点,其它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无法比拟。
从2003年英国启动宪政改革提出设最高法院以来,法律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他们认为,英国自有英国的传统,不能丢掉;像美国那样设立最高法院,是东施效颦之举,将贻笑天下。

反对者中不乏英国司法界的重量级人物,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前首席大法官、英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推动者沃尔夫勋爵就是其中一位。四年前,他曾毫不客气地说,英国若设立最高法院,将使世界上少了一个一流的终审上诉法院,多了一个二流的最高法院。

这确实反映了英国最高法院的状况。首先,在管辖权上,它并非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它只是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所有民事案件的最高裁判机构和除苏格兰地区外三个地区的刑事案件的最高裁判机构。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苏格兰自有一套独立的刑法体系。英国海外领地、皇家属地和部分英联邦国家上诉案件的最高审判权,仍属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更重要的是,最高法院享有的权力和过去的司法委员会无异。12个法官还是和在上议院一样,必须遵照议会所定法律的原意,没有否定更改的权力。相比之下,美国的最高法院可以解释宪法,对于同宪法违背的法律,还可以撤销,他们对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并因此享有极高的权威与声望。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沃尔夫勋爵告诫说,英国若成立最高法院,只能沦为世界上“二流的最高法院”。

难怪有英国资深律师说,成立最高法院,是英国人喝了一杯威士忌之后作出的无聊决定。《泰晤士报》发文称,孟德斯鸠认为,一国选择何种民主体制,跟该国的气候、地理、民族性格等因素相关,把最高司法权放在上议院,契合了英国宪法多元甚至对立的特点,由一个单一、实用的最高法院行使,实际上抛弃了英国的宪政文化,孟德斯鸠若恐怕会觉得这种分权走得太远。

一流的司法公开
但现在,沃尔夫勋爵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最高法院法官宣誓就职当天接受BBC采访时,沃尔夫勋爵说,新设的最高法院将增加英国司法的透明度,加强法官的权力,能让公众更清楚地看到这个国家的司法如何运作。

将使司法权运行更加公开,是目前各方对英国新设最高法院的一致评价,也是支持设立最高法院的多数人士所持的理由。之前12位在上议院司法委员会行使权力的法官,被媒体讥为“藏在威斯敏斯特宫的幽长的走廊里”,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支持者认定,设立独立的最高法院是英国“阳光司法”的必经之路。而建立一个中立、独立、不偏不倚的法院体系,也是英国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的要求。

几位参观过法院大楼的中国法官对其内部设计及所体现的司法透明印象深刻。
据他们介绍,法院大楼的多处地方使了玻璃作为装饰材料,给人透明之感。法官席和当事人席之间距离之小,令人惊讶。带领他们参观的沃尔夫勋爵说,从实用功能上,如此设计,是希望法官不用麦克风就能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同时代表司法权与民众的接近。

另外,最高法院庭审案件时,将允许电视台直播庭审过程。法院本身将向公众开放。法院大楼的一部分被设计成英国司法史的展览馆和法律图书馆。墙壁上的徽章由四种植物组成,代表英格兰的都铎玫瑰、代表韦尔士的韭葱叶、代表北爱尔兰的亚麻以及代表苏格兰的蓟花,四者枝茎紧紧扣连,代表着联合王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权来自于英国的不同司法区,源于不同群体基于权利让渡所订立的契约和人民的授权。

一位法官还记下了栏杆上刻下的法律名言。比如,亚里士多德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等等。他说,类似细节,让他感受到这个国家厚重绵长的法律文化传统。英国人会为是否该花巨资去盖一座最高法院的大楼争论不休,而一旦作出决定,让大楼的每一个部分都成为英国最高法院的百年守望者和见证者,则成为设计者和建筑师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无论如何,最高法院的设立,将成为英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有人希望,它能细微改变最高法院法官和首相之间的权力平衡,在保障个人权利和监督行政权上有更多作为。资深法官廖柏嘉勋爵担心,最高法院法官可能比昔日上议院的法官拥有更多权力,必须防范权力膨胀的违宪。菲利普斯勋爵承认的确有这种风险,但他认为实际发生的机会不大。这项削弱上议院权力的“附带”改革,会把英国司法引向何方?有位法官说,设立最高法院的影响或许在100年后才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