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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撞死多人 政府苦心垫付300万元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1-12 08:56:2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曹纯钢说:“我当时愣了一下,然后犹豫了很久。因为这起案件的影响很大,如果我为张明宝的行为辩护,肯定会遭到一些非议。”
简介:
南京司机撞死多人 政府垫付300万

2009-11-12 06:13:26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核心提示:2009年6月30日,南京司机张明宝醉驾造成5死4伤。10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明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已为张明宝垫付了300多万给死者家属、伤者,以及损坏车辆的车主。

现代快报11月12日报道 6月30日,张明宝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醉酒驾车撞人惨案,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辆机动车受损。10月16日,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10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明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人殒命车下仅仅几分钟时间,但是此案的影响仍在持续。近日,记者采访了张明宝的辩护律师曹纯钢,了解到了案发至今4个月时间内的处理过程。

沉重的辩护

张明宝律师:

被害人家属质问我为何要帮他

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纯钢,多年来打了不少刑事辩护官司。7月1日,曹纯钢一早就从报纸上看到了这起惨案的报道。“我当时觉得很震惊,也很气愤。”曹纯钢说,当时“认为肇事者应该受到重罚。”随着媒体的报道和网络的传播,南京市民以及全国的民众,都对醉酒驾车的张明宝口诛笔伐,网上“杀声”一片。同时,有关部门也开始对酒后开车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整治工作。

7月5日,张明宝的家属找到曹纯钢,希望他能作为张明宝的律师,“保住张明宝的命”。曹纯钢说:“我当时愣了一下,然后犹豫了很久。因为这起案件的影响很大,如果我为张明宝的行为辩护,肯定会遭到一些非议。”不过,曹纯钢最后决定接下这个案子。他表示:“犯罪嫌疑人有辩护的权利,如果我不接,也会有其他人接,如果没人接,也会为张明宝指定一位辩护律师。而且,我接下这个案子,也希望能通过辩护工作促进相关法律的改进。”

曹纯钢回忆,他接手之后,曾去派出所了解情况。他说,当时他看到刑事拘留决定书上“交通肇事罪”几个字被划去,但没有填写其他罪名。10天后,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因为案情重大、复杂,曹纯钢前两次会见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而且,曹纯钢接手此案时的顾虑也变成了现实。“有被害人家属打电话给我,质问我为什么要为张明宝辩护。”曹纯钢苦笑,“我自己有个亲戚,家住在事发地边上的小区,是其中几个被害人的邻居。这个亲戚知道我要为张明宝辩护后,曾打电话给我,对我很有意见。”

复杂的赔偿

家里现钱不多,张明宝嘱咐妻子:

一定要凑钱赔给人家

曹纯钢第三次去会见张明宝的时候,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了这个醉酒驾车的“刽子手”。曹纯钢介绍,从惨案发生开始,张明宝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直到看到我出现,张明宝才显得有一点放松。”

“我以前多少关都闯过了,这关可能闯不过去。”这是当时张明宝对自己的一个预期。对于惨死在自己车轮下的5条人命和一个还在孕育中的生命,张明宝表现出了忏悔:“我害了他们,我对不起他们,我会倾家荡产尽力去赔偿。”

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张明宝的职业是建筑工程承包人,也就是一个包工头。张明宝说,他从小家中很穷,出来打工从事建筑行业,一步一步成为一个有车有房的包工头,也经历了不少的艰难困苦。然而,有四套房子和两辆车的张明宝,手上的钱却并不多。曹纯钢告诉记者:“张明宝从事的这个行业,就是一张三角债的关系网,外面有公司欠张明宝500多万元,同时张明宝也欠着别人很多钱。钱全部套在工程里面,张明宝银行存折上的钱,确实少得可怜。”

此前《检察日报》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张明宝说:“我那天主要是请一个于姓朋友吃饭,我想向他借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吃饭的时候,他很爽快地答应我第二天就可以到银行去取钱,我就感到特别高兴和放松,酒越喝越多。”

为了筹钱,身在看守所的张明宝通过曹纯钢带话给妻子:“家里值钱的东西能卖的都卖了,一定要凑钱赔给人家。”张明宝的妻子没有工作,孩子在外地上大学。惨案发生后,他们不仅失去了家中的支柱,而且精神也接近崩溃。家庭住址被公布在网上之后,张明宝的妻子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回家。

别人欠他500万没要回

政府垫资赔付了300多万

张明宝除了自己居住的一套房子,还有别人用来抵押工程款给他的三套房子,加上外面的债权几百万元,应该足够赔偿给死伤者。但是,要把房子和债权变成现金,却不是一件容易快速办成的事情。

案发后,江宁区设立了8个家属接待组全力负责死伤者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并决定由政府先行垫付赔偿款。据了解,目前江宁区东山街道已经为张明宝垫付了300多万给死者家属、伤者,以及损坏车辆的车主。其中,最让南京市民同情和惋惜的康伟东、郑琳夫妇的家属目前获得赔偿120万元。

政府垫付的这300多万元,将向张明宝追偿。曹纯钢介绍,一家公司欠了张明宝500多万债务,但是要把钱都要到,却遇到了一点困难。“对方公司在很久之前欠张明宝70万,后来一笔1800万的工程中,还有近100万元没有支付。另外,还有因为停工导致的370万工程补偿款。所有加起来,一共是500多万。”曹纯钢介绍,“但是,对方对于370万的工程补偿款有异议,表示只有通过起诉解决,这样就会造成时间上的拖延。”

这边的债要不回来,那边要债的也来了。曹纯钢说:“政府先行垫付开始之后,一名债主找到我要钱,说张明宝欠他100万,还拿出了欠条。”

曹纯钢表示,因为向欠钱的公司要回债款还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张明宝的家属也在想其他办法筹钱,比如打算把三套房子和两辆车都卖了,“多赔一些钱,希望能够获得他们的原谅。”

看守所里的煎熬

天天看报研究孙伟铭案

根据起诉书描述,6月30日中午,张明宝跟朋友吃饭,喝了3两“老村长”牌白酒(42度)。晚上6点,张明宝邀请了9人,在金盛路“徐州土菜馆”吃饭,张明宝喝了6两多“今世缘”白酒(40度)、6两多饭店老板泡制的杨梅酒(50度)以及一瓶啤酒。当晚8点,张明宝在深度醉酒的状态下独自驾驶自己的别克君越,驶出137.5米后,惨案发生了。

曹纯钢会见张明宝向他了解当时情况的时候,张明宝说:“我酒量大,我家离饭店很近,以前喝了酒开车都没事。”他还说:“我当时想要刹车,但是腿就是不听使唤。”

“6.30”事件之后,南京警方开展了大规模的查处酒后驾车行动,并于近日公布了首批醉酒驾车者名单。与此同时,发生在成都的孙伟铭案也引起了轩然大波,醉酒驾车成了焦点中的焦点。身在看守所的张明宝能够看报、上网,他在律师的建议下,几乎每天都在关注着孙伟铭案的进展。7月下旬,孙伟铭被判死刑,让张明宝及其家人感到了绝望。而到了9月,孙伟铭改判无期徒刑,又让情况突然好转。

9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新闻发布稿》,肯定了孙伟铭被改判的事实。文中表述“行为人明知饮酒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符合刑法规定。”

文中亦表述“在一般情况下,构成本罪造成重大伤亡,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后果的发生,因此,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以制造事端为目的而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所区别,在决定具体刑罚时,也就应当有所区别。”

文中特别提到“行为人醉酒驾车,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量”。“行为人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因此得到被害方谅解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孙伟铭被改判无期徒刑,让张明宝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和家人松了一口气。

巨大的量刑空间

如何判决将是个两难选择

起诉书中指控,张明宝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曹纯钢透露:“我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我认为张明宝属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张明宝并不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而且张明宝自认为酒量大,以前醉驾都没事,所以属于一种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是过失的话,刑法规定的刑期是7年。”另外,曹纯钢还列出了几点辩护意见:“张明宝进行了积极的赔偿,认罪态度很好,而且他是酒精肝病人,醉酒后控制力比健康的人要弱。”不过曹纯钢表示,因为此案后果极其严重,法院量刑肯定会考虑到5死4伤的结果。

曹纯钢表示,对于法院来说,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空间很大,如何判决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张明宝夺去了5条生命,如果判轻了,死者家属和关注此事的市民定然不满意。如果判得过重,恐怕以后的醉驾司机看不到积极赔偿的作用,而会选择消极赔偿,这样的话也会对被害人不利。


曹纯钢说,他预期张明宝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也许十几年。目前,此案的开庭时间暂时还未确定。

新闻回顾:小轿车多次撞人致5人死亡 肇事司机系酒后驾车

6月30日晚8时20分,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一飞速行驶小轿车连撞九人,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据目击者称,他当时看到赶到现场抢救伤者的民警,抱起躺在地上的孕妇,发现婴儿都快出来了,当时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