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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北京商业银行 或许过五关斩六将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1-13 17:07:2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当面色阴郁的田军重新走进大会现场时,会场上已经被一片小声议论所包围了。这位39岁的北京农商行一级支行行长、连续几年“凤凰之星”的获得者——
简介:
骗贷北京商业银行 或许过五关斩六将

5月10日上午,东长安街北京新闻大厦四层,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发案距媒体4月初披露出北京农商行被骗4.6亿元贷款大案,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一位与会者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北京农商行行长金维虹没有进入新一届董事会,也没有出席这次会议。此前,有传言称,监管层已在4月下旬免去了金维虹的行长职务。


农商行原行长陷骗贷案停职

2009年06月01日 01: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 殷洁)北京银监局昨日向记者证实,因连续发生重大案件,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原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已被停职。不过,银监局表示目前没有对其做出“终身禁入”的处罚。

  2009年2月底,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支行曝出4.6亿元的按揭诈骗大案。涉案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假证件和印章非法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目前北京农商行已查明的损失超过1亿元。在4.6亿骗贷案曝出后,银监局和总行又派出审查小组到支行审查项目,发现在票据融资等项目上也存在隐患,目前另一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2560万元。

  北京银监局昨天表示,目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已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已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情形及损失情况做出行政处罚。

  同时,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首例“终身禁入”牌颁于北京农商行高管,北京农商行原行长金维虹将终身不得再从事金融服务业。不过,银监局称此报道属不实报道。银监局人士透露,目前正等待两位高管的上级管理部门北京市国资委及北京农商行的处理结果,银监局会根据这个结果来决定对两位高管的任职资格做出处理。

  根据2000年出台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论是因为自己出现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还是因为出现了责任事故,都可能被取消任职资格。据了解,目前北京农商行已选举了新的行长,该行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乔瑞董事为董事长,并同意由乔瑞董事长兼任行长。


这一消息5月13日已得到确认。

  行长、副行长悄然换人

  记者查阅北京农商行网站,5月13日更新的该行领导班子名单显示,党委书记乔瑞同时担任董事长和行长,原行长金维虹不再出现在领导班子名单中,三位副行长分别是:付东升、辛全龙、朱晓峰,均是前任副行长,属于连任,但原副行长姜朝已不在列。

  此次去职的金维虹,系银行业资深人士。此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调统司、政研室、资金司副处长、处长,20世纪90年代曾赴深圳,任深发展副行长,后调任深圳商业银行副长,2003年任该行行长。2005年北京农商行重组成立时,金维虹出任第一任行长,几年来为农商行改革与业务拓展,做出了许多努力,被业内认为是很懂行的银行管理者。

  同时离职的副行长姜朝,此前职责是协助行长分管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授信审批部、风险资产处置部、公司业务部、三农授信风险管理部、工商企业授信风险管理部、房地产授信风险管理部。从职责分工上讲,出现巨额骗贷案,属于他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

  但此次连任的三位副行长,具体由谁分管姜朝此前的工作,北京农商行没有明示。一种可能的选择是暂时由行长乔瑞直接分管,以便配合骗贷案调查,但这一推测未得到农商行方面的确认。

  按照银监会2008年明确的大型银行案件责任追究标准:一级分行辖内发生一起千万元以上案件或两起50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省行行长的责任,并追究上级行分管领导的责任。北京农商行有关负责人5月13日傍晚对《投资者报》表示,对于这一人事变动不做评论,这符合正常的流程,行长们换届顺利。

  2009年3月8日,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被司法机关带走,这场有可能创造北京金融史上最高骗贷记录的金融大案,由此拉开全面调查的序幕。

  4月17日, 北京银监局局长楼文龙通过电话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说:“由于该案案情重大,相关细节均处于保密状态,目前审查程序尚未结束,调查结果预计要到6月10号左右才能确定。”

  他同时表示,目前仍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对银行8名涉案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二是银监会对于责任的认定。

  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此案骗贷方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胡毅,今年仅29岁,其骗到的贷款的一部分被用于炒股甚至购买字画赝品。除了北京农商行,胡毅也在其他银行有骗贷嫌疑;而北京农商行除了被胡毅骗贷4.6亿元左右,亦涉嫌另外一宗骗贷案。

  北京农商行曾是全国农场金融系统中的明星:2005年率先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是中国目前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回报率在全国农村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资产总额占全国整个农村商业银行的近1/3。

  支行行长田军沉浮

  2009年3月7日下午,当面色阴郁的田军重新走进大会现场时,会场上已经被一片小声议论所包围了。这位39岁的北京农商行一级支行行长、连续几年“凤凰之星”的获得者,在颁奖大会正式开始前的一刻钟被一位总行人士带走。一位目击者称,当时总行一位人员在田军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田军听后无奈地摇摇了头,然后起身出了大厅。半小时后,田军及其支行在当天本将获得的所有奖项被宣布取消。

  第二天下午,在北京大兴区开会的妻子孙静文发现田军的手机打不通了,当天傍晚,孙静文接到了警方的电话,田军涉嫌骗贷案已经被司法机构控制,并要求检查家里情况。

  田军的出事,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在父亲田照山眼里,田军从小就是一个非常聪明并节俭的孩子。2008年,田军还带了一份行里的简报给父亲,内容大意是“商务中心支行行长节省成本,不聘用司机而自己开车”。

  据田照山介绍,田家三代都是农信社人,田军的爷爷名叫田栋,是当时农村信用社的第一批负责人之一。20世纪50年代,田栋负责成立了北京农村信用合作社,担任主任一职。

  田照山在上世纪80年代接了田栋的班,曾任胡各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2000年内退,2004年正式退休。在田照山内退时,信用社的存贷款还非常少。

  相比自己的爷爷和父亲,田军的奋斗历程更加艰辛。1984年田军初中毕业,虽然考上了高中,但为了贴补家用,14岁的田军选择了参加工作,当上了通州区潞城镇(侉店信用社)的出纳。那时,田军在业内打算盘就小有名气。

  1990年,田军调任通州信用联社任会计科科长,管会计核算。1995、1996年间在通州总社营业部担任副主任。之后,又先后在丰台、房山、朝阳等地北京农村信用社担任副主任等职以及到北京市农村信用社联社(北京农商行总行)任职。2005年前后,到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担任行长。此时,田军年收入已超过百万元,其个人能力排在了北京农商行全行7000多人中的第三名。

  案发前一段时间,田军经常带一些古字画回家,并让父亲辨别真伪。田照山曾怒斥过田军:“咱家三代都是干农村信用社的,别到你手里就折了啊。”

  骗贷者胡毅

  胡毅今年刚满29周岁,北京人,又名胡清博,酷爱书法与字画,“常去特别有名的拍卖行去重金买画,但从来不卖”。

  据接近胡毅的人士介绍,胡毅自称当过兵,又在公安系统工作过,父亲在政府任职,有一些家庭背景。胡毅最早曾经营一家小房地产公司,没有成功,回来就和在银行工作的同学或朋友混在一起,找银行的漏洞,第一桶金就是靠骗贷得来的,是在一家全国性银行的北京三里河分理处。

  有了第一次骗贷的成功,胡毅一发而不可收拾,在2007年前后,开始重点攻关北京农商行。据上述人士介绍说,胡毅的银行策略就是拿钱砸人,一条线上的人,从上面开始砸,一直砸到底,“胆子还很大,一直这么砸下去,怎么和银行分赃,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了钱,胡毅就开始玩股票,据说投了几千万在股市上。

  上述人士还介绍,胡毅骗贷的方法简单而拙劣,主要是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时就拿假身份证,有时还篡改房产证,“比如说180平方米的房子,他恨不得后面加个零,然后去银行抵押贷款。”

  这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得到印证,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一位负责信贷审批人士说:“现在二手房的贷款业务都停止了。这次我们是犯了一个低级错误,说出去都很难为情”。

  2002年,胡毅作为两位股东之一,成立了北京九鼎泰和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先后设立了拍卖行、房地产经纪、投资公司等机构,从事担保、拍卖、投资、不良资产处置、证券等多个领域的业务经营。“截至2005年底,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已达到10亿元。”

  2007年2月,这家拍卖担保公司“改头换面”,更名为华鼎担保,法人代表也变更为安冬,胡毅同时转让出手里所有的股份。

  上述人士说,胡毅平时很横,曾当着公司所有人骂公司总经理:“你就是我养的一条狗”。

  “真正的老板是胡毅,李晓云是胡毅的小舅子,还有一位副总许克昌,这三人才是公司管理层。”据一位曾在华鼎担保工作的员工介绍,公司法人代表安东比较稳重,但在公司并没有实权,他只是被胡毅找来担任名义上的公司负责人。

  现年50多岁的安东也是北京人,从事拍卖行业多年,在房地产拍卖项目上经验尤其丰富,且安东在北京市拍卖协会、北京房地产协会颇有人脉。在日后针对北京农商行的骗贷中,房产抵押和购买是主要途径之一。

  为了提升形象,胡毅特意将公司办工地点搬到了辽宁饭店,租下面积达700多平方米的10余间办公室。

  据辽宁饭店物业部一位经理介绍,3月上旬,胡毅的公司被公安局查封,当时警方查出了大量的股票账户和字画,大部分字画都是假的,后被警方扔掉。

  他说,员工素质很差,刚装修完的时候,请他们物业吃饭,哪个最贵吃哪个,说话口气也很横,很多都是从社会上闯荡很多年的老油子。

  看似神秘的骗贷案

  “牵扯的人太多了,都是编代号的案子,严格保密”,4月17日,北京市团河看守所门外,几个班车司机在闲聊,他们发现最近警察们坐在班车上常聊这个案子,田军等人最早被关在了这,但不久就因为案情重大而转移。

  骗贷案的消息仿佛被一道厚厚的大门锁死了,外界很难了解到更多情况。一位农商行的内部人士说:“这个问题在总行大家都是绝口不提的。”

  胡毅和田军究竟怎么样认识的,又是如何运作这场巨额骗贷案的,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前,外界对此难以获得一手材料。但据《投资者报》记者调查,胡毅占主动的比重较大,而田军似乎更多是一个被拖下水的角色,“有些时候,只是点点头,具体的事情都是银行的手下去办的”。

  这场骗贷案中,田军所在的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审批与发放贷款,华鼎担保公司负责担保,而胡毅很可能在扮演着申请贷款者的角色。

  据华鼎担保公司内部人士称,4.6亿元的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是胡毅等人盗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贷款。对此警方也透露,被华鼎担保公司盗用身份信息的受害者人数有近150人。

  “最常见的手法就是拿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购房买自己的房产,并申请银行贷款,获得资金后打入公司账户。因为胡毅串通银行的人,所以很容易就审批下来。”对于具体的骗贷手段,一位于骗贷案实施前离职的华鼎担保员工表示,胡毅为申请贷款伪造了大量虚假信息和证件。

  另据一位北京农商行内部人士透露,这起骗贷案由华鼎担保牵头的个人抵押贷款有数十笔,每人100万元左右的额度分散开,通过个人贷款获得资金后打入公司账户,从而达到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

  “目前房贷利息低,套现用作其他投资,赚钱再把窟窿填上。”北京一名担保公司工作人员透露,现在房贷利率越来越低,通过房贷套现要比直接贷款合适得多,“很多担保公司都敢做这种业务。”

  “我就像坐在一辆车上,眼看着车开得太快有危险,总想提醒,可是又没人听我的。” 一位老农信社人担心地说。

  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一位员工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这两年为了精简机构,人少了,现在发现有些人是不能少的。

2010年8月23日至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农商行特大贷款诈骗”案——被告人胡毅、田军等18人贷款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窝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敲诈勒索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二分院公诉二处两名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6名辩护人到庭进行辩护。

本案系市院督办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社会影响重大,卷宗多达400余册。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毅等18人共犯有8项罪名:

一、贷款诈骗罪
被告人胡毅、李京晶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间,指使被告人张威、汤斌、白剑晶、杨洪伟、安冬等人,虚构二手房交易的事实,采取冒用借款人员身份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方法,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0余笔,共计人民币4.47亿余元。
被告人胡毅、李京晶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指使被告人张威从社会上购买无真实经营背景的“北京欣悦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40余家公司营业执照或借用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由被告人张威、汤斌、白剑晶、杨洪伟,使用上述公司营业执照,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事实,采取虚假担保等手段,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共计人民币2.61亿余元。
上述共计骗取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7.08亿余元。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告人胡毅于2008年至2009年2月间,为谋取违法骗取上述巨额贷款等不正当利益,先后给予时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行长助理刘利华、授信审批部副经理张嘉、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行长朱立国、副行长史振勇、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行长孙建华、副行长李欢现金人民币、港币、轿车、手表等款物,合计人民币478万元、港币145万元(折合人民币126.9万余元),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60余万元。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告人田军、刘利华、张嘉、朱立国、史振勇、孙建华、李欢于2008年至2009年2月,在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各支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部门负责人期间,利用主管贷款审批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为被告人胡毅骗取贷款提供不正当帮助,收受被告人胡毅给予的财物。

四、违法发放贷款罪
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被告人田军、刘利华、闫雪松、张嘉、朱立国、史振勇、孙建华、李欢违反相关贷款规定,违法为被告人胡毅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7.08亿余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以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闫雪松、许克昌提起公诉;以洗钱罪对被告人胡伟提起公诉;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常浩提起公诉。

在连续四天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我院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18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讯问,大部分被告人对于自己的行为都进行了如实的供述,承认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行为。但被告人李京晶、张威、汤斌、白剑晶、杨洪伟、安冬辩解自己只是在被告人胡毅的公司打工,其所作所为全是胡毅指使实施的,对于做假的目的均表示不知情,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也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只是每月领取固定薪酬。被告人闫雪松、许克昌对于窝藏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作了辩解。被告人胡伟否认自己明知胡毅实施了贷款诈骗的“上游”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转款等行为,构成洗钱罪。被告人常浩则对指控其敲诈勒索的行为矢口否认,辩解自己没有勒索胡毅,是被胡毅陷害的。

因此在第四天的法庭辩论阶段,围绕上述争议问题,公诉人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长达八个小时的激烈争辩,争辩的焦点主要有:被告人李京晶、张威等人在实施贷款诈骗犯罪时的主观是否明知、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闫雪松、许克昌、胡伟实施妨害司法犯罪行为时的主观是否达到认知程度以及认定被告人常浩犯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等。针对上述争辩焦点,公诉人面对18名被告人和26名辩护人进行了充分和有力的答辩,从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的各个要素、对于被告人主观故意要求的特点、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的各被告人的行为以及其行为所体现的主观认知等方面进行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地论证,并从本案行为的危害结果阐述了被告人胡毅等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对各被告人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向法庭进行了提示。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绝大部分被告人向法庭表示了认罪服法,并表达了其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的歉意,希望法庭能够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

本案于2010年8月26日晚结束了历时四天的庭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作者:少典 勾新雨 张东红 来源:投资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