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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厕所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好友为争公厕所有权打官司10年上诉到最高法

2009-11-22 02:44:00 来源: 华商网-新文化报(吉林) 
 


 
核心提示:辽宁省两好友为了争夺共同出资的公共厕所的所有权打了10年官司。最终上诉到最高法,终审的判决裁定公厕认定为按份共有。撤销2007年、2006年、2004年的3次判决。

新文化报11月22日报道 为了争夺一个公共厕所的所有权,原本亲如姐妹的好朋友变成了仇人。

这个“厕所官司”一打就是10年,先后经过了县法院、市中院、省高院,最后竟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个打了10年的“厕所官司”被终审裁定,公共厕所按份共有。

俩人合伙在商场整个厕所

1994年锦州市黑山县综合市场改造门市楼,售后剩余公共厕所一处,当时亲如姐妹的邱某和庞某看到了商机。

为此,庞某找到了当时在工商局当领导的同学,再由邱某出资8万,庞某出资1.5万,共计9.5万元,剩下的欠款在交款当日以庞某名义给工商局出具了4.5万元的欠据。

邱某与庞某取得了厕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后开始共同合伙经营,除了日常费用和还欠款外,盈利部分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直到1998年双方终于把欠工商局的4.5万元还清。可是,随着商场生意火,客流量大,公厕也跟着赚钱,邱某和庞某都不再甘心合伙经营,从1999年开始了争夺厕所产权的大战……

多次审理判决二人总“不服&rdq

打厕所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本案提示
       辽宁省两好友为了争夺共同出资的公共厕所的所有权打了10年官司。最终上诉到最高法,终审的判决裁定公厕认定为按份共有。撤销2007年、2006年、2004年的3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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