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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医院 孕妇从哪里正常撒尿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2-07 10:58:1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江苏镇江一名孕妇剖腹生子时尿管意外被缝。当地卫生局成立调查组认定这起事件乃人为操作失误所致。医院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5万余元,相关责任人将被处理。
简介:
京口区医院  孕妇从哪里正常撒尿

江苏一孕妇生子输尿管被缝获赔5万元



2009-12-07 02:59:39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南京)

核心提示:日前,江苏镇江一名孕妇剖腹生子时尿管意外被缝。当地卫生局成立调查组认定这起事件乃人为操作失误所致。医院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5万余元,相关责任人将被处理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12月7日报道 “镇江剖腹生娃输尿管意外被缝”事件经本报报道之后,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镇江市卫生局为此立即成立由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金长安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对这起医疗纠纷事件展开调查。经过一天的调查和讨论,调查组认为,这起事件乃人为操作失误所致,并非手术并发症。为此,镇江市卫生局责令京口区卫生局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患者进行补偿。

调查:患者输尿管留下数针缝扎线

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核实,也对患者张龙银及其家人进行了询问了解。得知患者于今年3月13日入住京口区人民医院。确认产妇曾在2002年顺产一女婴,2003年引产一次,2005年剖宫产一次。今年入院后,于3月14日凌晨剖腹产生下一女。术中子宫切口撕裂,长超过3厘米,于是进行了常规缝合、止血、抗炎等处理。但是到了3月15日,产妇阴道有较多水样液体流出,请外院会诊后,给予保留导尿等处理。3月18日产妇左肾部位出现疼痛,虽然3月20日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了造影检查,但是检查提示“左侧肾脏、输尿管未显影”。当日,产妇转入了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手术探查中查明在输尿管可见数针缝扎线,予以拆除。4月18日出院后,患者又曾有两次因“尿路感染发热”入院。8月31日,患者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经手术治疗后,现已基本恢复健康。

结论:医生疏忽检查造成输尿管被缝

调查组认为,京口区人民医院对患者行剖宫产术术中误伤输尿管是客观事实,是有一定责任的,院方也予以认可。调查组确认这起事件与经治医生的疏忽大意有直接关系。尽管患者客观上也存在一些情况,但作为一名医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输尿管被缝应该属于人为操作失误。

调查组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产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患者曾经4次怀孕,之前曾做过一次引产,一次剖宫手术,腹腔内组织粘连严重,正因如此,在剖腹产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子宫切口裂伤。根据调查,当时,患者发生裂伤之后,医生已经引起了重视,手术中已经对邻近器官进行了检查,当时并未发生异常,但医生却疏忽了检查理顺输尿管。

补偿:医院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5万余元

这起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2个多月共协商达10余次。期间京口区人民医院主动承担了患者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3次住院全部医疗费用近3万元,退还了患者在该院住院的治疗费用4100元,并满足了患者的要求,赔偿其50500元。


院方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曾多次建议患方采取司法诉讼、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镇江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等途径,妥善合理解决医疗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京口区公安分局也多次积极参与此次纠纷的调处工作,但患方拒绝采纳上述各种途径。本报报道之后,镇江市卫生局和京口区卫生局高度重视,主动约请患者商谈。昨日下午,双方终于达成补偿协议。患者张龙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对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警示:卫生部门将处理相关人员

昨日下午,镇江市卫生行政部门便着手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问题。京口区卫生局赵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平公正处理剖腹产中输尿管损伤一事。局党委决定对医院相关领导以及当事医务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患者致歉。镇江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金长安对记者说,镇江市卫生局也将要求全系统医务工作者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精益求精,强化行风建设。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张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