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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中院:见到你的照片时你已在地狱

贵州"教师胁迫女生卖淫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2009-12-13 20:43:27 来源: 金黔在线(贵阳) 

核心提示:近日,贵州威宁自治县强迫女学生卖淫案主犯赵庆梅被依法执行死刑。2006年3月至6月,赵庆梅伙同多人采取欺骗手段,先后将22名中小学生及1名女青年带至外地,胁迫各被害人卖淫共计24人次。赵庆梅还帮助其丈夫强奸幼女1人。



强迫23名女孩卖淫犯罪团伙主犯赵庆梅

金黔在线12月13日报道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威宁自治县强迫女学生卖淫案主犯赵庆梅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毕节地区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6月,被告人赵庆梅伙同被告人驰垚、徐小艳、李艳辉、海龙、彭绍虎、彭绍龙等人采取欺骗手段,先后将被害人罗某、管某、李某等22名中小学生及1名女青年带至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胁迫各被害人卖淫共计24人次。赵庆梅还帮助其丈夫驰垚强奸幼女1人。毕节地区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被告人赵庆梅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庆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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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庆梅还帮助其丈夫驰垚强奸幼女1人。毕节地区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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