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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国土局长 十年牢狱你渴望来生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1-04 10:30:2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吴昌明受贿后,为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司法机关介入后,吴昌明将大部分受贿款通过不同途径退给了行贿人,其中一笔通过固镇工商银行捐给了中国红十字会。
简介:
固镇国土局长 十年牢狱你渴望来生

2010-01-03 15:20:50 来源: 新华网 
核心提示:安徽固镇县国土局长吴昌明因借土地审批受贿近60万元,并少收土地出让金230多万元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在司法机关介入以后,吴昌明退回大部分赃款并向红十字会捐款。

新华网合肥1月3日报道 安徽省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昌明犯受贿、滥用职权罪,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吴昌明在建设土地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受贿人民币55万余元、美元6000元,还违反正常土地评估定价程序,少收土地出让金230多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8年,吴昌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0余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55万多元、美元6000元。这些贿赂款大多是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请托人为了得到关照而找吴昌明帮忙。贿赂款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吴昌明受贿后,为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司法机关介入后,吴昌明将大部分受贿款通过不同途径退给了行贿人,其中一笔通过固镇工商银行捐给了中国红十字会。案发后,吴昌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法院另查明,2005年上半年,固镇县一工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工业用地用途公开拍卖,竞标成功者仇某在竞得该地块后,欲将其变成商业住宅用地。在补缴土地出让金过程中,吴昌明对该地块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评估定价,致使少收土地出让金23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昌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在补缴土地出让金过程中,不正确行使职权,违反国家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法院一审遂以吴昌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追缴赃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