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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9-12 11:52:43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法官们看到的是一个由于遭受牢狱之苦而变得虚弱、肮脏而又乱糟糟的人,但是此人竟然还能够以锋利的言辞进行论战。按照当时的做法,法官既是被告人的控诉人——
简介:
审判托马斯·莫尔:永远走红的人

1535年

意义

托马斯·莫尔爵士作为作家、政治家、修道者和律师。真正是一位“永远走红的人”。但是随着对他的判国罪的审判,他首先是一个拥有极大勇气的人。



作为上议院的大法官,托马斯·莫尔爵士(1478 - 1535)曾经是英国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但是到了1532年,由于身体每况愈下,再加上对国王亨利八世的疑虑,使得他辞去了法官的职位,也就此退出了公共生活。由于不再担任公职,当亨利和罗马教皇发生摩擦时,这位虔诚的天主教徒也只是沮丧地远远观望。亨利由于厌烦了他的王后凯瑟琳,而罗马教皇又拒绝废除他们的婚姻,就通过了一项法案任命自己为英国教会的首领。忽然之间,天主教对英国君主体制的统治就成为了历史。1533年5月23日,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麦授予亨利教皇克莱门特七世所没能给予的权利,九天以后,当时已经怀着后来成为伊丽莎白一世的安·博林成为了英国皇后。

由于莫尔在此事件中明显的缺席和他言词中对安·博林作为王后的反对,他知道自己的处境艰难。1534年,当他被要求在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面前郑重表示同意“继承法案”时,对他最为严峻的考验到来了。这一法案宣告了亨利和凯瑟琳的婚姻无效,宣布亨利与安·博林的婚姻有效。虽然准备好了要承认安·博林为真正的王后,但事实上莫尔却拒绝了,因为这样一来就等于否定了罗马教皇至高无上的地位。由于他的这种行为,莫尔被关进了伦敦塔。1535年5月7日,在就“地位法案(1534年)”接受询问时,由于他言语上的躲闪,致使他遭到多项判国罪的指控,而这一法案同样是为了确立亨利在英国教会的最高权威。

七个星期后的1535年7月1日,沿着泰晤士河莫尔被运送到威斯敏斯特,在那里一个由国王的秘书托马斯·克伦威尔和18名法官组成的委员会将决定他的命运。只要扫视一下这些人的面孔,莫尔就很清楚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了:其中包括托马斯和乔治·博林,分别是新加冕的王后的父亲和兄弟。

法官们看到的是一个由于遭受牢狱之苦而变得虚弱、肮脏而又乱糟糟的人,但是此人竟然还能够以锋利的言辞进行论战。按照当时的做法,法官既是被告人的控诉人又是他的顾问,但是莫尔拒绝了他们的意见,因为他很清楚他的法律知识才是举世无双的。

多项判国罪的指控

实际上,莫尔面对的是四项判国罪:1)5月7日,接受询问时,他拒绝承认国王的地位高于英国教会;2)他和大主教约翰·费希尔(1535年6月22日被处决)被监禁在伦敦塔时保持着判国的通信往来;3)据称,他曾经将“地位法案”称为双刃剑,认为接受了它,人们保住了身体而失去了灵魂。而拒绝它,人们失去身体却拯救了灵魂;4)他在和克伦威尔的亲信,同时也是主要控诉人的理查德·里奇的谈话中,对“地位法案”进行了“错误的、不忠的和邪恶的”评论。

莫尔对这些指控逐一批驳。他提醒法庭在5月7日的过程中他一直保持沉默,而根据英国普通法,沉默被视为默许。这种沉默完全没有可能被视为反对。关于他和费希尔的八封通信:由于信已经被烧掉了,又由于费希尔所说的信的内容完全没有判国的内容,他们就不能以这些信来指控他。至于“双刃剑”,莫尔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假设的修辞方法,根本不带有煽动性。

莫尔的辩论足以使委员会认为这些指控确实应该被驳回。这样一来就剩下6月12日和里奇在伦敦塔的谈话了。不幸的是,关于里奇对这段话的证词我们没有记录可查,但是我们知道的是,结尾处莫尔发表了有力的驳斥,并直截了当地斥责证人犯有伪证罪:

“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里奇老爷,那么就祈祷我不能见到上帝本人吧,不然的话,我不会把这样的话告诉他,只有那样才能拯救整个世界。”

虽然莫尔对宗教的虔诚广为人知,但是我们也不要忘了他也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政治家,见惯了法庭内外的各种肮脏勾当。在与人辩论方面他也是一位伶牙俐齿的能人,就像他现在攻击控诉人的资格时所表现的一样。他提醒委员会的成员,他曾经和里奇在同一个教区,而后者奸诈狡猾名声也是尽人皆知的。莫尔问道,“你们觉得可能吗……我会在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情上如此不明智地跟里奇过多地表达我的看法?”

最后,莫尔回忆了他长时间以来如何忠诚地为国王服务,但就是这样,他也知道不会对最终的结果有什么影响。莫尔被认定犯有判国罪,等到大法官托马斯·奥德利起身宣布判决的时候,他打断说:“阁下,关于法律的问题,我认为在这个案子里审问的方式就等于在判决前问囚犯,为什么不能对他判处刑罚。”

最后一搏

得到了继续发言的许可,莫尔开始抗辩说对他的处罚就不应该通过,因为他们所依据的成文法是无效的。根据他的观点,“地位法案”与更高的法令相冲突,也就是天主教会的法律,上帝的法律,而在这种冲突存在的时候,议会就应该妥协。这样的理论实在是考验了那些法官们的耐性,尤其是诺福克公爵,他怒吼着,“看吧,莫尔,你的灵魂深处的邪恶可是显露无疑了。”

但是莫尔没有屈服。他引述了大宪章,他抨击最近颁布的法案与大宪章这一英国法律的支柱相违背。这种理论很显然打动了很多他的控诉人;好几位法官开始焦虑地交换眼神,首席大法官约翰·菲茨-詹莱姆斯开始惊呼,“如果说议会通过的法律都不合法,那么凭我的良心对他的指控理由岂不是也不够充分?”但是委员们的犹豫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奥德利最终宣布了判决。

在最后的发言中,莫尔的口才可谓登峰造极:
“太多的我就不说了,但是就像使徒圣保罗……同意处死圣斯蒂芬一样,他保留了圣斯蒂芬被处死时所穿戴的衣裳。而现在他们是天堂里的两为圣人,而且他们的友谊将一直延续下去。因此,我真诚地相信,也将忠心地祈祷,尽管各位老爷们在这个世上都是我的裁判者,而今后我们在天堂可以愉快地相见,并达到对我们最终的拯救。”

最初他被判处绞刑并被分尸,后来被减刑为砍头。1535年7月6日,莫尔从容地走向塔山(Tower Hill)上的断头台。直到最后,亨利八世都惧怕莫尔的口才,他在那天早上派了一位使者到了莫尔的房间。托马斯·蒲柏爵士宣布,“国王希望……在行死刑的时候你不要说太多的话。”由于担心违反国王的意愿会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灾难,莫尔同意了。他安静地接受了他的死亡。

尽管有人批评说不应该依据孤证给莫尔定罪,但是毫无疑问,在当时来说这个审判是合法的。在英国有一种普遍的情绪在增长,即在死刑判决中应当至少有两名证人才能定一个人的罪。然而这种制度直到1547年才被确立起来,而且普通法一直都很愿意依据孤证来认定犯罪,只要证人被认为品行良好。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就像莫尔曾经说过的那样,在道听途说和判国罪中很难找到证人。犯有这些罪行的人不会随身带着一位公证员来记录他们的行为。

1935年5月19日,托马斯·莫尔在死去四个世纪以后被罗马天主教廷封为圣徒。
——科林·埃文斯

被告人:托马斯·莫尔爵士 被指控的罪名:判国罪 主要辩护律师:托马斯·摩尔爵士 主要控诉人:理查德·里什 法官:托马斯·克伦威尔和另外17名法官 地点:英国,伦敦 审判日期:1535年7月1日 认定:有罪 判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