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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公安局 斜风细雨不须归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3-13 09:16:22 点击次数: 0
摘            要:  
       被称为职业举报人的马芳,举报该县林业局局长高玉川涉嫌贪污扶贫款、骗取退耕还林款等5大罪状,并利用各级政府人脉,将“状纸”直递中纪委。

简介:
靖边公安局  斜风细雨不须归

陕西10余名公检法人员充当贪官保护伞被处理

2008年01月31日 05:48新京报

在陕西遥远的边陲县城———靖边,马芳和高玉川的斗争故事持续了5年。

被称为职业举报人的马芳,举报该县林业局局长高玉川涉嫌贪污扶贫款、骗取退耕还林款等5大罪状,并利用各级政府人脉,将“状纸”直递中纪委。



而高玉川背后,也有张庞大的关系网。县公安局副局长为其作伪证,致使一审免除高玉川的刑事责任。

2007年12月15日,故事临近尾声,在陕西省委政法委力促下,查处了与“高玉川”案相关的16名公检法人员。高玉川也被判监6年。

今年1月10日,人民网发表评论,认为“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司法腐败案。”

2008年1月30日,榆林市纪委常委薛绥琦说,在榆林市公检法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这件事已经处理完毕,在我们当地还是产生了很多影响。”

高玉川案背后的“保护伞”

横山县

乔严武,横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给予责令纠错。

柳彦生,建议免去其横山县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陈业民,横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党内记大过处分。

对合议庭成员高崇战,刘春燕,党内警告处分。

赵学宏,横山县法院副院长,党内警告处分。

李士贤,横山县法院院长,对其责令纠错。

靖边县

王卫东,高玉川辩护律师。仓促向法院出示立功材料,审查证据不严,对其停止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处罚。

王平,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建议免去其副局长职务。

魏东,靖边县公安局警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一级,建议调离公安机关。

吕新春,靖边县公安局局长,责令纠错。

榆林市

谢安洲,榆林市反贪局协调指挥处副处长,对其责令纠错。

孙殿明,榆林市反贪局副局长,审给予诫勉督导。

双剑,榆林市检察院协调指挥处处长,给予诫勉督导。

孙华利,榆林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给予责令纠错。

王海峰,榆林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给予诫勉督导。

举报高玉川的“四宗罪”

一,“高玉川任林业局局长几年来,挥霍退耕还林款;县林业局每年从长庆油田可收回植被恢复费1400万元,但却不知去向。”

(靖边县现任林业局长张维耀回应:“不是不知去向,花的都有渠道”。“植被恢复费每年没有1400万,这是夸大事实。”)

二,“在林业局下属单位多处搞基建,林业局2004年开始到今天共有九个单位修建办公楼,都在百万元以上,高个人想给谁承包就给谁承包,谁送的钱多他就给谁承包。”

(高玉川之子高波回应:修建了众多办公楼、家属楼是事实,但不存在经济问题。林业局一现任副局长:高玉川为局里办了很多事情。大家私下都很感谢他。)

三,“2005年陆家村村民举报,高玉川伙同其妻子的哥哥许某,开办沙场(建筑用的沙子)无任何手续在冯家峁林场接壤处推开一条路,毁坏林地大约200亩。榆林市白市长批复调查后,高才补办了临时占用林地的手续。”

(高波回应:有这件事,但是事实是“修路在先,开办沙场在后”。而且办理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高玉川伙同王东生捏造了几个人的名字,把一块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土地指标内,现以兑现三年,他们俩骗取领走了退耕还林补助款27.12万元。”

(张维耀说:“不知道。”高波:“没有此事。”)

陕西靖边林业局长高玉川贪污土地补偿款被告上法庭,因公安开具立功证明被免刑事处罚,省委政法委获悉后组队调查,共查处公检法人员16名。

陕北小县靖边有其极端的性格,因为近邻沙漠,所以地表土壤贫瘠气候恶劣;而由于地下富藏石油、天然气,则制造出许多“科威特王子”式的财富神话。

人们对靖边林业局局长高玉川的描述,也存在这样极端的两面。高妻称其为官清廉;榆林一市人大代表赞其为人正直。

而在马芳眼中,他是一名贪官。

马芳手中的举报信中称,高玉川私下拿走扶贫款、土地补偿款100多万;植被恢复费7000多万去向不明;骗取退耕还林款20多万。

马芳持续5年向各级政府举报高玉川。其间,他一直不明白为何高玉川屡扳不倒。直到2007年12月15日,马芳才看清高玉川背后的社会关系网。

在陕西省委政法委一副书记带领下,对高玉川案所涉及的公检法部门进行调查,2007年12月15日宣布,共查处公检法人员16人。

高玉川因贪污罪,判刑6年。

“这件事在我们当地还是产生了很多影响。”今年1月30日,榆林市纪委常委薛绥琦说,该事件现已处理完毕,并在榆林市公检法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

而警示教育效果,薛称,目前还不清楚。

50余万补偿款失踪

一次偶然的机会,村民李登东发现,8年前石油公司返给村里的土地补偿款被高玉川贪污

农民马芳49岁,初中文化,经常戴一顶鸭舌帽,出没于山村。在当地,他常帮别人打官司,有人称他是职业举报人。

举报高玉川,是因为马芳在2003年3月认识了李登东。当时,李登东正陷入困境。

李登东是该县黑龙沟村团古梁小组的会计。在2002年12月的某一天,东靖石油公司负责人王文荣遇见他,问起村里是否收到公司支付给农民的扶贫款及土地补偿款。

东靖公司曾在1995年到村里投资开采了一口油井。按规定需要给农民扶贫款和土地补偿款。王文荣将钱给时任新城乡书记的高玉川,委托其转交。

当地一位“油老板”说,当时只要凑到100万块钱,批到一块地,运气好,采出了油,源源不断的钞票就从地里冒出来。而当地形成不成文的规定,扶贫款和补偿款都私下交由乡镇领导。

因为年代久远,王文荣现在只记得,他交给高玉川“有十六七万”。

“如果不是王经理说起,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笔钱。”会计李登东开始到东靖石油公司和另一家在村里打井的华林公司查账。

李登东说,高玉川伙同一村小组长共贪污扶贫款、土地补偿费53万余元。此后,李登东开始写材料、举报。而所有的举报信都石沉大海。

“我们最先向榆林市反贪局举报,他们一开始不管。”李登东说,而且他们的举报信都寄不出榆林,半路就被人截下,寄举报信,需要到400公里外的银川。

在李登东的举报材料中这样写道,“高玉川对我们破口大骂:‘老子有的是钱,在榆林这块土地上,你们是扳不倒老子的,老百姓告不倒官,蚂蚁翻不过山,任你们去告。’”

于是,李登东想邀请马芳一同举报,“他有举报经验。我们觉得人多力量大。”

马芳得知后,当场应允。

偿付21万私了

李登东等人以村小组名义,收下高玉川钱款后,继续到中央举报

有人质疑,高玉川的贪污并没有发生在马芳所在的乡,本与马芳无关,他为何要揽这件闲事。马芳说,他有一亲戚是李登东的邻居。他这么做,是替亲戚出头。

而李登东希望马芳合伙的原因是,马芳有一同学韩亨友是靖边县林业局副局长。更重要的是,韩亨友的哥哥在中纪委工作。

“这才有可能把举报材料送达中央。”李登东说,

2003年5月,他们的联合举报惊动了高玉川。高玉川请了青阳岔镇副镇长李登鹏,原新城乡干部李生发,和一村民出面,与李登东,马芳等人协商。

李登东说,高答应还给团古梁农民18万元。随后,马芳不干,继续找高玉川,高追加3万元给马芳,并达成书面协议,该小组村民不再举报此事。

“马芳借此获得3万元酬劳。”高玉川的妻子说,丈夫一共给了他们21万元。

高玉川的妻子称丈夫做官清廉,家里穷,“这21万元,当时是向亲家借了8万,自家卖猪卖羊卖水果凑的。”

2003年5、6、7月,高玉川分三次将钱给了马芳和李登东。

就在高玉川支付第二笔款项期间,马芳已领着李登东来到北京,继续举报。

李登东说,高玉川以为我们农民什么都不懂,如果不告他,一分钱也不会退的。18万退款是我们讨价还价要来的,“当时考虑先拿回一部分,再慢慢要。他拿走了团古梁小组50多万。我们当然要继续告。”

所以,高玉川的一名亲戚认为,马芳“是个大流氓”,专门靠举报、告状为生。

高玉川妻子说,签订协议后,相当于丈夫承认了贪污一事。“这些人拿着赔偿不分给农民,而是继续拿这些钱四处上告”。

高玉川的一位亲戚告诉记者,高玉川失误,当时应该通过新城乡政府归还农民的这笔补偿费,而不是个人与李登东、马芳等人签订协议。

这位亲戚说高玉川签订协议就等于承认贪污,他由此陷入被动。

取保候审逾期1年有余

高玉川在取保候审后,有2年7个月时间依旧担任局长职务,无人过问

2003年的举报征途,并不像马芳和李登东想象中那么顺利。老乡韩亨林提供了中纪委的举报地址后,马芳和李登东又找到了最高检察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地址,将材料一一送去。

“此后就不见了动静。”李登东说,

次年,他们又给时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寄材料。马芳说,2005年5月8日,举报得到中纪委批示,要求对此案“特此查办”,“但到榆林后还是没人管。”

马芳介绍,高玉川曾对他讲:“你把老子告到了中纪委,蚂蚁搬不倒山,穷小子告不倒官,你害得老子这次又花了二百多万元,才把事情摆平,你还想告状,小心你和你全家的狗命。扬言要把我和我全家灭掉。”

高玉川亲属否认了上述说法。

事实上,榆林市检察院反贪局在2004年12月,已开始对高玉川此案进行侦查。8个月后,侦查终结,案件交由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但是,案件至此开始搁浅。

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有近2年时间未向法院提起公诉。而且,高玉川在取保候审后,有2年7个月时间依旧担任局长职务。

榆林市纪委一位领导说,一般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要么继续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要么解除强制措施。高玉川取保候审后那么长时间无人过问,还属少见。

马芳认为,那是因为高玉川在此过程中,“花了大量的钱打通关节”。

对此,记者向上述纪委领导求证,该领导称,这情况,“此次联合调查组没有查出来,需要问检察院。”

局内人新一轮举报

新的举报材料另列举了高玉川在林业局内的4条罪状,高的亲戚认为材料数字详实,是内部人所为

2006年夏天,马芳和李登东的举报队伍中又多了一人,他为马芳的举报增添了一份无人能替代的力量。

一天,“林业局副局长韩亨友突然找到我,要我把举报材料给他一份,他来帮我们。”李登东说。

李登东把举报材料给了韩亨友一份。

2007年7月3日,马芳和李登东手中的举报材料变得更详细、充实。其中罗列了高玉川的5大“罪状”,除了原先就有的扶贫款这一项,另四条都是发生在高玉川在林业局任局长期间,它们是“植被恢复费7000多万元不知去向”;“修建办公楼没公开招标”;“毁林开路”和“骗领退耕还林补助款20多万”。

这份举报材料的落款是“靖边县新城乡黑龙沟村全体村民和县林业局部分职工”。

高的一名亲戚说,材料列举的数字非常详细,如材料中有“林业局修建280平方米的办公楼,共147多万元,每平米四千多元”,“如果不是内部人,不可能知道这么细致。”

在高玉川的亲戚眼中,韩亨友是高玉川的政敌。高玉川的妻子介绍,高玉川此前告诉过她,自己54岁快要退休了,韩亨友有一次找到高玉川,希望高推荐他为局长继任者。但

是高玉川拒绝,说“你能力不行”。

高妻说,此前还有一次,韩亨友有1.7万元的一笔费用要找局长高玉川签字报销。高玉川认为这笔钱花得不正当,拒绝签字。之后的某一天,高玉川在家时接到韩亨友的电话,韩问,“是给我报销,还是准备坐禁闭”。

针对上述说法,记者曾多次当面向韩亨友求证,都未得到韩的回应。

2007年12月28日,靖边县林业局现任局长张维耀向记者表示,植被恢复费每年没有1400万,这是夸大事实,“花费也不是不知去向,花的都有渠道。”

但张拒绝透露是何种渠道。

对于毁林200亩用于修路,包括现任林业局长张维耀在内的众多靖边官员否认有此事。张维耀说,“没有听说过。”

不过,高玉川之子高波称,有这件事,但是事实是办理了占用林地手续。

50余万还是8万?

村民举报和反贪局认定的贪污数额相差甚远,李登东说反贪局并未侦查其他油井的补偿款问题

马芳和李登东终于等到2007年7月11日,那天横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而之后的一审宣判却让马芳等人大为失望。

记者在横山县一审判决书上看到,榆林市反贪局侦查出来的高玉川贪污数目为:88973.65元。马芳等人举报的则是50多万。

横山县检察院向法院提交的公诉材料上显示,根据“财务账和完税证、证人李生发证言和新城乡政府证明”,高玉川把本应该转交农民的162241元的一部分———64477元和完税8790.35元,交回了新城乡政府。

两项相减,就是反贪局侦查出的贪污数目。

高波对贪污团古梁小组8万多块钱这样解释:因为当时林场和该组农民对此款存在争议,农民认为地是他们的,应该补偿给他们;林场认为这是林业荒地,应该补偿给林场。

在这种争议下,高玉川一时没把钱款转交出去,而是挪用为乡政府修路,此后忘记此事。当农民告状后,父亲迅速借钱,归还此款。

靖边县纪委书记赵志平称,在高玉川的贪污问题中检察机关认定的8万多元,县审计局已于2007年9月专门对此进行审计。

记者向靖边县审计局求证。该局局长宋登亮称,正在西安治病,要了解情况需找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刘世和随后以“不清楚,没有审计出来”为由,拒绝介绍审计情况。

为何实际贪污数目与村民举报的相距甚远?

李登东说,反贪局仅仅侦查了黑龙沟村团古梁小组界内的东靖石油公司的补偿款问题,而没有侦查村里其他油井的补偿款贪污问题。

对此,榆林市检察院反贪局拒绝接受采访。

更出乎马芳等人意料的是,横山县法院判决虽然认定高玉川构成贪污罪,但同时认定,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提供的侦查卷宗(复印件)一册,证实根据高玉川的举报,公安机关迅速破获一重大案件。认定高玉川有重大立功表现。

2007年9月13日,横山县法院一审宣判,高玉川“免于刑事处罚”。

伪证立功免刑事处罚

参与侦破广场杀人案的民警说,高玉川曾要其开立功证明,未果。后公安局副局长为其证明

2007年12月28日上午,靖边县城中心的汽车站广场在寒风席卷下,难见几个人影。这里是马芳、李登东举报路途必经之地。广场向北200米,便是靖边县林业局。马芳等人没想到,几个月前广场上发生的一宗命案,成功让高玉川免于刑事处罚。

2007年8月1日晚,青年刘某约人到广场,解决口角纠纷。他将路灯下闲聊的两名青年误认为口角对象,遂与同伴上前把一人殴打致死。

次日下午,刘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就是这起刑事案件,让高玉川有了重大立功表现。由于有了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证实:因高玉川举报,公安机关得以迅速侦破,高玉川得以免于刑事处罚。

参入侦破“广场杀人案”的民警马靖轩对记者说,他曾接到过高玉川打来的电话,不过那已是案件破获后的10多天了。

电话中高玉川请马靖轩开个破案立功证明,并表示给1万元感谢费。马称,案子已经不在自己手上,“也没有这个能力”。拒绝了高的要求。

马靖轩说,案发后,他在广场周边走访获知,广场附近开餐馆的田某有重大嫌疑。马随即将此线索报告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而破案。

“在办案过程中,高玉川并没有提供什么线索。”马靖轩说,

对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提供的高玉川立功证明卷宗,榆林市纪委后来展开调查。记者从该调查报告上看到:

十几天后,高玉川来到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平办公室,对王说,他为此案提供过主要线索,要求公安给开个证明。

王平答复,我们要核实,你找一下办案人员。

时隔不久,王平在局机关院子里碰到刑警大队一中队长魏东,王平对魏东说,高玉川找过我,说他为广场杀人案提供过破案线索,你核实一下此事,如果属实,可以出具一个证明。

8月17、18日左右,高玉川拿着一份举报材料,到魏东办公室,说他有立功表现,要魏东出一个证明。同时询问魏东,王平是否说过此事。

魏东答,王局长说过,但他没有参与此案前期侦破,不太清楚案情,等了解了再说。

上述报告介绍,8月21日,魏东在没有认真调查和履行必要程序的情况下,就认为高玉川提供过有价值的线索。当日下午一上班,高玉川又打电话催促魏东赶快出具证明。魏东要高玉川过一会来取。

之后,魏东在电话中向王平汇报,说经过调查,这线索是高提供的。王平答复:如果属实,就给高玉川出具个情况说明。魏东又问材料写好后怎么办,王平说直接给高玉川。

魏东随即起草打印了“关于高玉川同志的立功情况说明”,然后去局文书处加盖靖边县公安局印章时,文书李彬彬请示王平同意后,加盖了县局大印。

当日下午下班前,魏东将“情况说明”交给高玉川。

一份伪证便这样出笼。

纪委查处公检法16人

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带队,调查高玉川案,免去作伪证的现公局副局长的职务

2007年9月末,高玉川心中石头落下没多久,一条匿名短信开始在地处毛乌素大沙漠边缘的陕北小县靖边流传。短信内容是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为林业局局长高玉川开具假立功证明,让“大贪官”高玉川兔于刑事处罚。

王平的亲戚介绍,短信被发给了当地很多领导。发短信者专门买了匿名的手机卡,将上述内容四处散播。

“这是王平的政敌所为”,该亲戚介绍,当年王平和另外2人一同竞争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位子。“那两人都很有门路”,但王平凭借工作能力最终胜出。

记者从榆林市纪委得知,“公安局长伪证案”很快被举报到中央。周永康做出批示。

此后,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先后4次指示,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迅速调查处理此事。

2007年11月16日,在陕西省委政法委一副书记的带领下,陕西省检察院、省高院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靖边。

同时,榆林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组成了三个调查组对高玉川案前后事实进行重新调查。

榆林市纪委常委薛绥琦介绍,上述三个调查组分别对各自系统内的问题进行调查。最终汇总,完成一个调查报告,再由相关管辖单位纪检部门做出处理。调查报告显示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问题,除了上述榆林市检察院对高玉川取保候审后2年7个月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办案程序违法。还有“横山县检察院公诉科长柳彦生作为公诉人,没有质疑过高玉川的立功材料”。

●横山县法院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庭长陈业民作为主审法官,和该院法官高崇战,刘春燕三人,没有审查立功证据真伪,并认为高玉川有悔罪表现,量刑明显错误。

●靖边县公安局的问题,分管副局长和刑警中队长魏东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为高玉川出具立功证明材料。

2007年12月15日,榆林市纪检委召开会议,决定对高玉川案所涉公检法三个部门执法的16名干部进行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而王平,已于今年1月2日,被靖边县委组织部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他没有收钱,他也不缺钱”。王平的一位被当地认为首富的亲戚向记者介绍,高玉川为官敢做敢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当地口碑不错,王平帮他仅仅是因为人情。

举报仍将继续

李登东说,高玉川拿走补偿款50余万,还有多数未还,他们掌握证据,还将继续举报

在和马芳斗争了5年后,高玉川于2007年11月16日被送往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6天后,法院宣判,高因贪污罪被监禁6年。

记者在靖边调查时,当地曾被胡锦涛主席三次接见的十七大代表“治沙女英雄”牛玉琴向记者介绍,“高玉川性格有点粗,但是工作很有魄力,因此得罪了很多人。有些人想趁机整倒他。”

当地另一位市人大代表也表示,高玉川人很正直,为农民办事。“李登东,马芳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

她介绍,过去靖边治沙都是用外地的树苗。高当局长后,一律购买当地农民种的树苗。外地来的树苗因为风吹干了根部,或者质次价高,高一律不要。因此得罪了当地领导的一些做树苗生意的亲戚。

高波说,他最大的骄傲是,父亲曾说他升任林业局局长,“没有花一分钱”。

而李登东、马芳等人对高玉川案并未打算作罢。李登东称,高玉川拿走了黑龙沟村的扶贫费和土地补偿款有100来万元,而不是仅仅黑龙沟村团古梁小组的16万余元。“掌握证据,还将继续举报。”

12月29日,靖边县团古梁村民对记者说,4年前高玉川所归还的那些贪污赃款,至今还没有如数分到村民手中。该村一村小组长称,高玉川退款18万元,李登东只给农民分了8万。其余他自己拿走了。

李登东承认此说法。他称,剩下的钱没分给农民,是因为自己这四五年多次上北京告状,花掉了很多钱需要报销,还要留下一部分继续上访。

李登东说,“上访成功了,拿到钱会继续分,农民也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