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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 有没有可能成为刀下鬼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3-14 15:56:2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刘复之来到邓小平的住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也来了。邓小平穿着草绿色军便服,踏着拖鞋,从便门走进会客室,神情闲逸地拿着公安部的报告。
简介:
严打  有没有可能成为刀下鬼

严打”开始 法官住到看守所每天开庭

2008-7-19 10:27:54 · 来源: 新京报


2001年,在重庆一起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案公处会上,一嫌疑人被押出队列时用脚踢踹武警战士,被当场制服。



  1983年开始的“严打”,是一代中国人难以抹去的复杂记忆。

  贾樟柯在电影《小武》中,让电视记者在街头采访小武的朋友:什么是严打?另一位第六代导演王小帅也选择了同样的时代语境:在他的电影《青红》中,男主角在“严打”中被枪毙,理由是强奸未遂。

  直至今日,“严打”仍是中国人最为熟悉的公众词汇之一。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退休法官向本报表示,25年来,“严打”一词,已渐渐被灌注了更充分的法律精神。“严打”成熟了,而且“是跟司法体系和司法机关一起成熟的”。

  批评

  邓小平批公安部报告“四平八稳”

  1983年7月19日,北戴河。

  上午9点不到,公安部长刘复之就赶往邓小平的住所。

  一天前,邓的秘书告诉他:小平同志正找他,谈谈一份报告的审批意见。

  这份报告名叫“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主要目的是为了整治社会秩序。起草者正是刘复之。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治安形势十分严峻。

  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接连发生。东北的“二王”抢劫案、卓长仁劫机案、上海“控江路流氓团伙滋扰事件”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刘复之当时刚从司法部调任公安部。他在报告里阐述治理方式时写道:“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

  刘复之来到邓小平的住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也来了。邓小平穿着草绿色军便服,踏着拖鞋,从便门走进会客室,神情闲逸地拿着公安部的报告。

  寒暄几句之后,小平开门见山地说:“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

  刘复之的报告是7月16日送出的,邓小平在两天之内就看完了。显然,他不满意。

  “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邓小平翻开公安部的报告,边念边说。

  “你们的文章主要是这一段: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多做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落实基层单位的公安保卫责任制。”

  念到这里时,邓小平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

  决策

  “保护大多数人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刘复之日后撰文回忆,当时小平同志态度非常坚决:要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对第一次“严打”的方针、步骤和措施,邓小平也做了系统部署。

  邓小平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比如说北京,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有哪些人,是不难搞清楚的。

  “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

  “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的气势还会长上来。”

  小平打着手势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

  似乎已经预见到如此严厉的打击会否引起争议,邓小平接着说:“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实施

  中央首肯“从重从快”前加上“依法”

  最高领导拍板之后,“严打”势如破竹。

  一个半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严重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被简化为“从重从快”。“严打”从此取得了法律依据。《决定》称: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应当迅速及时审判,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的关于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项传票、通知书送达期限的限制……

  这类犯罪分子的上诉期限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的10日改为3日。

  同时通过的还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根据《决定》,原定1983年底就收回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权,被彻底下放到地方。这一放,就是24年。

  事实上,对于“严打”,当时各界也有些争论,这被中央一位领导批评为“扭秧歌”。

  上述最高院退休法官也回忆,当时法院系统也有“不同的声音,但很微弱”。在讨论过程中,最高院提出应在“从重从快”前加上“依法”二字,这一建议获得了中央首肯。

  “1983年中国的司法制度刚在十年浩劫后重建。”这位前法官说:“即使最高院的法官,也很多没有受过规范的法学教育,很大一批都是工农兵学员,地方法院的情况就更差了”。

  做法

  偷一车大白菜被判刑七年

  “严打刚开始时,一个审判庭一天要审五六个案件,即使是死刑案也跟现在的简易程序类似”,当年在东城区法律顾问处当律师的刘文元回忆:“当时东城区看守所放不下那么多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转移了一部分到秦城监狱。后来,法官和检察官干脆住过去了,方便每天开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当年在法院实习时刚赶上“严打”的尾巴。“当时案件的流程是从侦查、起诉到审判,我们7天就一起拿下了,原因是”我们马上要返校了,不能给后来的同志留下负担“,曲新久坦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案件的审判程序显然是有问题的“。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在“严打”时是一名公安,她向本报表示,当年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是当庭宣判。判决书甚至开庭之前已经全部打好,一些死刑犯在宣判后立刻被带到刑场去执行,就是为了大幅缩短诉讼期限。

  经此重拳打击,当时犯罪活动确实大大减少,社会秩序安定下来。

  然而,从快从重的处理原则,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今天看来令人惊悚或啼笑皆非的案件。刘文元还记得一个被判刑七年的犯人,“就偷了一车大白菜!”

  山东东阿县处理一个无故殴打他人的违法分子时,办案人员对如何量刑争议较大。

  县里负责听汇报的一领导人说,讨论什么,一巴掌一年,总共七巴掌,判他七年。

  在死刑方面,由于复核权下放以及审判程序的简化,为数不少的疑犯被处死。中国刑法学的泰斗高铭暄后来曾感慨:“三天就决定一条人命,未免在程序上流于草率。”

  前述最高院退休法官认为,1983年的中国并没有脱离长期政治运动造成的惯性思维,“严打虽然是社会综合治理,却还是表现为运动”。

  成熟

  最高院给中央写信“严打不能这样干”

  令人困惑的是,首次“严打”后刑案数量下降的局面只维持了两年。1986年就开始回升,且上升势头持续到1996年。

  1996年、2001年,中央又分别进行了两次“严打”。第三次“严打”的方式方法,已与1983年相去甚远。

  最高院退休法官说,2000年中央决定“严打”后,最高院曾专门开会部署。“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强调‘严打’必须‘依法进行’。各地也开了类似的会议,防止‘严打’在执行中出现变形”。

  最高院前副院长刘家琛回忆,2001年发动严打前,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做了一次报告。最高院本来已经做好了挨批的准备。但让人意外的是。报告中没有法院“打击不力”这样的话。

  “这是几次严打斗争中的一个例外”。刘家琛说,不但如此,江泽民还特意提出“从重从快是方针,稳准狠也是方针”。

  不过,这个让最高院非常赞赏的方针在执行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偏差。不到两个月,严打又重新形成运动,“又是五花大绑,有些省一天就抓一千个”。这让最高院非常紧张,连忙给中央和各高院院长写信,内容是“不能这样干”。因为“这样在第二年的人权会上我们将要受到严厉的制裁”。

  据本报了解,1983年后对“严打”案件的申诉一直层出不穷。法院系统从1986年开始陆续进行了一些纠正。

  让刘文元念念不忘的那个因为200斤大白菜获刑七年的犯人,最终在出狱后被改判为无罪,并且获得了赔偿。

  更直接的纠正则体现在对新案的量刑中,“同样的案情在1983年判五年的,后来就变成了一年两年了”,刘文元说。

  这也正是上述退休法官所言:“严打”慢慢成熟了,因为我们的法制体系和司法机关都成熟了,“严打”无论如何也要在法律范畴内。

  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认为1997年新《刑法》的颁布是“严打”史重要的转折点。因为新刑法典第三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并废止了老刑法79条规定的有罪类推制。

  一个最好的证据是,1997年之后,死刑数字逐年减少。即使第三次严打斗争,死刑案也基本上呈减少的趋势。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权由最高院收回。

  2005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一次会议上坦承,“严打”是在特殊时期,为解决违法犯罪形势采用的特殊手段,“但以战役式统一行动为主导的警务模式,已开始制约公安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因此北京市公安局将用“织网防控”模式取代“严打”。

  这是首个公开做此表态的地方政法机关。

  在政治运动色彩逝去之后,“严打”将在国家法治进程中渐渐凝固为一个历史词汇,供人回忆和思考。


  □本报记者李静睿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