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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洛龙区法院  强奸没有生殖器折断死亡


官方称女子不配合强奸致施暴者死亡获刑系杜撰

2010-03-30 00:15:20 来源: 红网(长沙) 

核心提示: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篇题为《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的文章。3月29日下午,河南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发布声明,称“宋某不配合强奸致死案”并不存在,两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官网上出现的声明,称宋某被建某强奸一案纯属捏造。

红网3月30日报道 “漂亮女子不配合强奸,致施暴者死亡获刑?”愚人节前夕,这样一条假新闻已按捺不住寂寞,在网上先是以恶搞帖出现,接着在论坛、微博等上被疯狂转载数千次,不断地发酵,甚至有网络媒体将其当成新闻发布,以致后来河南洛阳洛龙区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发出声明进行澄清,让人们见证了一场互联网的行为艺术。

起因:一条网友恶搞的假新闻帖子

3月27日始,一篇题为《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的“新闻”出现在浙江某网站论坛,帖子以新闻惯有的格式进行发布,开头冠以“本网洛阳3月26日”,以导语的方式讲述法院判决结果,接着讲述事件过程,辩护律师说法,文末还煞有介事地打个小括号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可谓以假乱真。

原帖部分摘录:2009年2月31日22时,洛尤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
洛龙区法院 强奸没有生殖器折断死亡
本案提示
       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而宋丽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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