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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文强 你是否准备慷慨就义
发布时间: 2010-04-15 08:41:11 点击次数: 0
简述: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女大学生巫某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生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一宾馆,不顾该女生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简介:
贪官文强  你是否准备慷慨就义

——面对死刑判决表情平静 已表示要上诉

2010-04-15 06:27: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核心提示:重庆五中院判定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

中国新闻网4月15日报道 昨日下午,重庆五中院判定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

文强步履蹒跚到庭听判

昨日上午,文强案在休庭两个多月后继续开庭审理。法院仅有30多人参加旁听。9时整,审判长发话:请法警带被告人文强、周晓亚、赵利明到庭。随即,文强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上次开庭。文强的穿着还是第一次庭审时的黑灰色休闲夹克衫。法院有关人士称,文强的腿部有些陈旧性的损伤,最近因为天气有点冷,气候有点潮湿,腿部有些隐隐作痛。

上午的开庭只进行了14分钟,主要宣布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鉴定结论为一般仿品。

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

下午3时,审判长王立新开始宣读了长达160页的审判书,共宣读了1个半小时。法院判决称,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6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文强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3年至2008年,文强明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5.65万元。

强奸女大学生罪名成立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女大学生巫某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生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一宾馆,不顾该女生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与文强一同收受巨额贿赂的其妻子周晓亚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面对死刑表情平静

周晓亚的辩护律师倪泽仁介绍,面对判决结果,文强没什么反应,很平静,周晓亚则情绪激动,当庭失声痛哭,瘫软在地。“一是觉得自己判得重,她的心理预期是5年,主要是没想到文强判死刑”。

文强未当庭表示上诉,其辩护律师杨旷生表示,是否上诉要看当事人的态度,计划到羁押地会见文强,看其是否要上诉。记者昨晚获悉,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文强姐姐欲卖房助弟弟打官司

2010-04-15 05:49:04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昨日16时45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文强当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姐决定将老房子卖掉打官司。

广州日报4月15日报道 昨日16时45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文强当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文强之妻周晓亚,以及手下“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一审被分别判处8至20年有期徒刑。文强等5人当庭未表示要上诉。不过,记者昨晚获悉,文强律师杨矿生已表示会继续上诉。

文强40年:从中专生到正厅级到被判死

14岁就读四川省公安学校,29岁时任巴县县委副书记,37岁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达16年,先后指挥破获震惊全国的警匪枪战案、中国第一盗窃案、运钞车被劫案、杀人恶魔张君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号称“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事侦查专家”;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同是此人,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大型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在他的任期内,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杀人犯在逃。他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据《晶报》

庭审焦点 受贿1211万

文强受贿的额度究竟是多少?

经法院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文强家财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3年~2008年,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9月,文强、黄代强明知王天伦犯罪组织因“涉黑”已被立案侦查,仍接受王天伦的请托,阻挠刑警总队对王天伦组织成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

假画减贿364万

昨日上午,短短14分钟的庭审,宣布了一直有所争议的文强、周晓亚收受赵利明一幅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的真伪,结论为一般仿品。因此,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终被判定1211万余元。

在文强案第一次庭审期间,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青绿山水”图,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休庭后,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

当庭质证后,法庭认为,国家文物局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强奸女大学生

一直有所争议的“强奸罪”是否成立,成为文强案判决的关键。检察机关指控文强酒后强奸一在校女大学生,庭审中文强对此予以否认,当时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而这次审判,对文强的所有指控罪名均成立,包括强奸罪。

法院查明,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某女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宾馆,不顾其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

庭审直击:

步履蹒跚到庭 一脸沉静听判

昨日上午开庭时,法院仅有30多人参加旁听。9时整,文强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前。文强的穿着还是第一次庭审时的黑灰色休闲夹克衫。记者从法院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文强的腿部有些陈旧性的损伤,最近因为天气有点冷,气候有点潮湿,腿部有些隐隐作痛。整个宣判过程,文强一直很沉静,没说一句话。而周晓亚听到宣判结果后瘫倒在地,失声痛哭,被法警架离法庭。

数度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

穷姐姐要卖房助弟打官司

在被带离法庭时,文强扭头向旁听席上张望,他的大姐就坐在旁听席上,这名六旬老妇伏在椅上失声痛哭,说一定要上诉。据了解,她因周晓亚不好说话相处不来故一直少有来往,下岗后还要出外打工。文强案发后,她到处借钱,并几次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杨矿生,现在还决定将老房子卖掉打官司。

审判长:文强的犯罪行为“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因何判死:罚当其罪

为什么文强会被判死,审判长释疑: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牟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同庭宣判

文强妻有期徒刑八年


犯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文强手下三大金刚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

有期徒刑20年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

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

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黄代强犯罪所得256万余元、赵利明犯罪所得37万余元、陈涛犯罪所得37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审判长:文强被判死刑 因"情节特别严重"

2010-04-14 17:38:25 来源: 华龙网(重庆) 

核心提示:14日,文强因受贿、强奸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审判长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个量刑决定是因为文强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华龙网4月14日报道 今日下午4时45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文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宣判后,审判长就文强一案的相关问题回答了华龙网记者的提问。

华龙网记者:为何判处文强死刑?

审判长答: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和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因此,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华龙网记者:文强等人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理由是如何认定的?

审判长答: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等行为。“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主观上,只要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该组织及其成员予以包庇,或者纵容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即可认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至于行为人是否明知该组织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就本案而言,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各部门长期担任要职,肩负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具有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他们在与王天伦、岳宁、马当、王小军、龚刚模、谢才萍等人持续交往中,特别是大肆收受这些人的财物的过程中,对这些人长期从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容留吸毒、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明知。在此情况下,仍然收受其钱财,放弃法定查禁职责,甚至实施具体的包庇行为,构成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比如,文强等人在明知岳宁等人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在收受其钱财的同时,通过让陈涛向岳宁敬酒的方式,提示负有直接查禁职能的陈涛放弃查禁职责。再如,文强、黄代强明知王天伦犯罪组织因“涉黑”已被立案侦查的情况下,接受王天伦的请托,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对王天伦组织成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体现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典型特征。

华龙网记者: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判决认定1211万余元的问题,是怎样做出的?

审判长答:经审理查明认定的受贿数额为1211万余元,对414万余元不予认定。不认定的数额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起诉指控文强收受赵利明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陈涛的40万元和罗某的10万元。

关于《蜀山携琴访友图》的价值问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针对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的《蜀山携琴访友图》的指控事实,当庭举示了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所作的价格鉴定结论。对此,文强、周晓亚、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法庭经审查证据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规定:“价格事务所对委托估价的文物、邮票、字画、贵重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应当送有关专业部门作出技术、质量鉴定后,根据其提供的有关依据,作出估价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依据该条规定,法庭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法庭再次开庭质证后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其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该画价值 364万余元的指控事实不予认定。

关于文强收受陈涛40万元的指控。由于行贿、受贿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均予以否认,指控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故法庭未予认定。


关于文强收受罗某10万元的指控。经审理查明,罗某的请托事项不在文强职权范围之内,文强为罗某谋取利益,只能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应属斡旋受贿性质,并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文强为此实施了斡旋行为,故法庭未予认定。

华龙网记者:对被告人周晓亚是如何量刑的?

审判长答:周晓亚虽然受贿数额达449万余元,但其受贿是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李心成、陈丹、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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