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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酒窖 谁是古窖的传承人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5-06 08:12:2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16口比金窖还珍贵的明代酒窖正成为纷争之地:宜宾酿酒世家传人尹孝功和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都声称他们是古窖的所有人。
简介:
明代酒窖  谁是古窖的传承人

五粮液公司被指强占酒种创始家族明代酒窖

2010-05-06 03:57:10 来源: 大众网(青岛) 

核心提示:近日,宜宾酿酒世家传人尹孝功和五粮液公司开始争夺明代酒窖所有权。尹家后人称“600年老窖是我祖业,一直租给你五粮液”。而五粮液公司则回应称,以前签的租约是错的,每年付你租金是国有资产流失。

大众网5月6日报道 尹家后人:600年老窖是我祖业,一直租给你五粮液;五粮液公司:以前签的租约是错的,每年付你租金是国有资产流失;宜宾市政府人士: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私改的纠错,而私改“涉及到生产资料的部分,也就是我说的厂房,酒窖”,是“没有错的,是不能纠的”。

半个世纪前,“五粮液”酒种的创造者,“尹长发升”将自家的16口古窖租给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筚路蓝缕时的助力者;现在,五粮液告诉尹家,这16口古窖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6口比金窖还珍贵的明代酒窖正成为纷争之地:宜宾酿酒世家传人尹孝功和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都声称他们是古窖的所有人。

尹孝功不会忘了鼓楼街32号。就算尹孝功瞎了,她说也走得到宜宾市鼓楼街32号。

鼓楼街32号,是昔日“叙府尹长发升大曲烧房”的遗址,内存16口明代古窖,乃我国“现存并一直在使用的最早的地穴式曲酒发酵窖池”。按照“老窖酒香”的酿酒界谚语,这里是全国酒香最浓的地方。

鼓楼街32号门口有一副楹联,上联“五十载新醪神酴香飘万家,眼前巍巍雄坊享誉宇内矗伟业”;下联“六百年旧甑老窖规模难具,而今滔滔五粮扬声禹旬成宏功”。

这副对联贴在这个势成纷争的古窖门口,上下相映成趣。其中上联讲的就是我国酒业巨头五粮液,而下联讲的是有着近六百年历史的酒坊“长发升”。而围绕着鼓楼街32号里的16口明代古窖,五粮液和长发升正在展开一段纠葛缠绵。

尹孝功,是尹氏第19代世孙。作为16口古窖继承人之一的尹,正面临和“祖业”作别的危机。尹家在宜宾酿了近600年的酒后,将要与酿酒业切断最后一缕联系。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这里就是五粮液及其前身国营24酒厂501车间的所在地。

五粮液一直以租赁的形式使用着这座酒坊以及16口古窖。从1952年到2007年,五粮液与尹家的8份租约,见证着五粮液的腾飞路径。然而,在2009年最后一次租赁期满后,尹孝功等到的不是一纸新约,而是五粮液一份《关于不再签订鼓楼街32号酿酒窖池租赁协议的通知》。

通知中,五粮液称“该窖池产权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理由是“已经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购买了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

尹孝功告诉记者,五粮液的后一句确实属实:“酒窖上方的厂房”,是尹家在1958年经租以后归国家所有的,五粮液因此得以从宜宾市房产公司购入;而“尹家自留房”乃1995年鼓楼街拓街时卖给五粮液。

但尹孝功表示,五粮液基于这个理由得出的结论是荒谬的。在“五粮液”买下的“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之间,还有一间18.17平方米的仓库(原本是尹家的卧室),尹家仍握有这处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证。同时,宜宾市政府曾在1984年发过一个“房发454号文件”,明确表示,“酒窖属于该18.17平方米的房主(尹伯明)所有”。

在双方各执一词时,宜宾市政府介入。4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宜宾市委宣传部获悉,宜宾市政府倾向该酒窖属国有资产,归五粮液所有。那454号文件呢?对于“政府的这个态度不是和1984年文件精神冲突”的疑问,宣传部官员表示,当时“搞错了”。

然而,这场纷争,远非“搞错了”三字可以解决。

窖泥贵如金

2005年,五粮液的老窖泥“以每克远高于黄金的价值”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那16口明代酒窖的珍贵价值,常人难以想象。这也是尹家、五粮液以及宜宾市政府对此事件大为紧张的直接原因。

朱漆大门,雕花装饰,两侧楹联,这是4月15日记者目睹鼓楼街32号的样子。这栋建筑的主体建于明代,但这幅古朴门脸其实只是1995年修建的仿明装饰,真正的大门在1995年以及更早之前的几次拓街中一退再退,已经消失在历史的尘烟中。

在十米开外,记者就闻到浓浓的酒糟味。进入酒坊,酒味更浓。房内光线昏暗,屋檐低矮,虽然酒糟中伴生的虫子将酒坊咬食得千疮百孔,但这里仍保留了明代的木建筑架构,目的在于保持其神秘的微生物环境。

记者进入时,一位酒工正在摘酒。他在接酒的坛子上搭一块布,看蒸馏的酒液从冷凝器的管子里出来。尹孝功介绍,流出的酒,头尾都不能要,中间才是好酒。现代化并未改变酒坊全人工的酿酒工序,时间仿佛在此停住脚步。

那16口老窖,就静静躺在进门不到五米的地方。其中的5口,可确定为建自明代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比泸州老窖引以为傲的国窖1573(建于万历年间),至少要早一百多年。

而古窖满是灰尘的封口下,是比金窖还珍贵的身价。

2005年,五粮液的老窖泥“以每克远高于黄金的价值”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中国五粮液》对此事的记载是:“这是世界酿酒领域中现存最古老的一块泥池酒窖窖泥,自明朝开国之年至今,未曾间断使用,生长着数以亿万计的有益微生物活体,是异常罕见的‘活文物’”。

一个故事可以聊作佐证:上世纪90年代,有日本人曾到此参观,走时鞋上沾了些古窖泥。日本人如获至宝,回去后化验其中的微生物,想要复制长发升老窖池的环境生产出自己的“老窖”,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古窖泥里的微生物是厌氧菌,离开了原来的生存环境,这些微生物会长出“芽孢”,处于暂时的应激休眠状态。只有回到原来环境,微生物才会重新生长。

酿酒界有谚云:“千年老窖万年糟,酒好全凭窖池老”。个中道理是,窖龄越长,因发酵等作用而沉积的香味物质就越多,酒味就越香。而陈窖,还可以提高对人体有利物质的含量,降低酒精给人体带来的损害。故烤出来的酒都有“陈”的过程,而评判酒质的高下,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窖池“陈”的时间。


纵然五粮液在江北拥有十平方公里的酒城,已经相当于一个县城,内有两万多口酒窖,但这座庞大酒企的精髓,就在这几百平方米的酒坊之内。《中国五粮液》称,这里是“奠定了五粮液辉煌史的基础”的地方。

这16口明代老窖酿出的酒,80%都作为五粮液陈酿年份酒的基础酒储存起来,成为年份酒与调味酒的源泉。五粮液官网上称自己独有六大优势,其中“六百多年明初古窖”(尹家认为只是接近600年),说的就是此处。

分管五粮液城区车间的副主任何渝曾向媒体提供过一个数字:城区老窖的一级酒率是40%左右,也就是五粮液原度酒。而所有窖池产出五粮液的比率,只有区区5%。

蜜月期

尹伯明将“长发升”16口酒窖及一千余平米的厂房租给国营二十四酒厂,双方签下第一份租约,为期两年,每月租金35元。长发升成为五粮液筚路蓝缕的发家之地。

尹家是宜宾的酿酒世家,“长发升”至今已有近600年历史,而宜宾在清末时亦是全国的酿酒重镇。

新中国成立前,宜宾酒业因内战而奄奄一息,全县一共只有长发升、利川永等9家大曲作坊生产。但长发升仍是宜宾首屈一指的大曲酒作坊,当时酒坊的继承人尹伯明是宜宾县酒行会主任委员、四川省商联会理事,宜宾唯一的一位民国全国商联代表。

1950年,宜宾大曲酒酿造工业联营社(以下简称曲联社)成立,尹伯明担任副总经理。1952年“五反”运动后,曲联社解散,五粮液的前身——“宜宾国营二十四酒厂”成立。

同年年底,尹伯明将“长发升”16口酒窖及一千余平米的厂房租给国营二十四酒厂,双方签下第一份租约,为期两年,每月租金35元。长发升成为五粮液筚路蓝缕的发家之地。

“宜宾国营二十四酒厂”挂在了尹家门口。尹家主动将酒坊西侧的住房交给联营厂用来做办公室,举家搬至原本是酒工居住、条件较差的东侧住房。

1953年,尹伯明以民主人士身份任宜宾市委统战部顾问,每月领津贴30元。1955年3月,尹伯明成为宜宾市第一届政协常委、驻会委员。

自此,尹家退出酿酒业,再未返身。究其原因,乃是此前长发升一直由尹伯明妻子唐洁英做实质上的管理,而1952年,唐洁英去北京照顾在京工作的大女儿尹岚渊,一直到1957年才回来。因而,去酒坊里玩耍、“扮哥哥酒”就此成为时年12岁尹孝功的记忆。

1954年,尹家和酒厂续签租约,租金涨至50元一月;之后1957年,由于尹家腾了一间楼房租给酒厂,月租金又加了5元。

1956年1月,宜宾市公私合营开始,尹家并未纳入公私合营改造。1958年9月,私房经租开始,尹家将1149.85平米交由国家,每月得到55元租金中的12元,一直持续到1966年9月。

尽管未参与经营,但在五粮液腾飞的道路上,尹家“长发升”的助力却是不可或缺的。姑且不论解放初期“长发升”的16口酒窖是国营二十四酒厂当时最大的生产力,五粮液建厂初期两次得奖,皆离不开尹伯明将珍藏“长发升”陈酿献出来做母酒的帮助——1956年五粮液参加在北京召开的名酒座谈会,名列第一;1963年的第二届全国评酒会,第一次参加的五粮液一举夺魁,自此声名大振。

“454号”文件

“对一九五八年九月改造你在鼓楼街34、36号内的房屋进行了复核,该房面积18.17平方米,属错改房屋,现应予纠正,从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退还产权。”

1966年至1976年期间,尹家的命运因十年动乱而风雨飘摇,有关那16口酒窖和一千多平米厂房的所有权也处于混沌未明的状态之中。

直到1984年,宜宾市政府一份对私房改造过程中的错误进行纠正的文件,解开了僵局。这份名为“45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对一九五八年九月改造你在鼓楼街34、36号内的房屋进行了复核,该房面积18.17平方米,属错改房屋,现应予纠正,从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退还产权。”

该文件下方以钢笔字手写注明的:“酒窖属房主所有,由五粮液酒厂作价收买”。

这被尹家认为是古窖归他们所有的最有利证据。

但此时,这16口古窖仍以五粮液的生产工具被使用着。而从1966年开始,尹家未再从酒窖和厂房中得到任何收入。

在拿回所有权的政府证明文件以后,尹家开始了让这种所有权产生实际体现的努力。

1993年1月,古窖何去何从的问题终于摆在五粮液厂长王国春的面前。彼时,五粮液曾有机会,一劳永逸地解决这段纠葛。

当时,五粮液经营管理部就此提供三个解决方案:方案一继续与尹家换约续租;方案二类似入股;方案三是一次性买断。

尹孝功回忆此事,表示“当时五粮液如果想买,我们一定会同意。价格也不会太高”。

但王国春的回复是,“按方案一办理”,同时确定年租金为1637元,“租金按年递增率6%付支”。

尹家接受了换约续租的方案,但拒绝了王国春提出的租金数字——他们认为不到两千元的年租金太少了:刨去那18.17平方米的房屋,相当于每口窖池的月租金只有8块5毛钱。

在经过半年的协商后,1993年五粮液和尹家签订协议,续约5年至1998年,年租金8890.45元,每年递增3%。

协议还商定,“以宜宾市府发(1984)字第454号文件为据”,五粮液一次性付给尹家45774.28元,作为1985年到1992年的租金,“结清历史旧账”。

1995年,在鼓楼街一次拓街改造时,五粮液以89万的价格从宜宾市房产公司将尹家租给国家的1149.85平方米的厂房买下,又以13.26万买下尹家253.31平方米的自留房屋。此时,除了那18.17平方米的房屋和16口酒窖,五粮液已将“长发升”的厂房全部购入。

1996年2月6日,宜宾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一次就尹家对18.17平方米房屋和16口古窖的产权做出确认。该公证书表示,“经查,尹伯明/唐青英夫妇在宜宾市鼓楼街34号,36号有房屋18.17平方米和酿酒老窖池十六口……死者生前均未留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死者尹伯明的遗留房产、酒窖所有权应由其子女尹岚源(孝田)、尹孝其、尹孝功、尹孝根……继承。”

分手

2009年,五粮液和尹家的合作再一次走到分岔路口,这一次率先提出分手的是五粮液。“我公司决定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书”。

在1993年五粮液与尹家再签租约后,双方又于1998年、2001年、2004年、2007年四次换约续租,年租金分别为198000元、217800元、224334元、231064元。

经计算,新中国成立后,尹家将“长发升”厂房和古窖租给五粮液的30年间,共获租金260余万元。尹孝功并不觉得这是一笔大数目,如果再签租约,据知情人士称,“鉴于古窖的稀缺和不可复制性,每年一千万也不算多”。

2009年,五粮液和尹家的合作再一次走到分岔路口,这一次率先提出分手的是五粮液。

2009年10月19日,根据历届换约续租协议的约定,尹家按例致函五粮液,告知协议即将到期。然而等待2个多月后,尹家在12月29日收到的回复竟然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签订鼓楼街32号酿酒窖池租赁协议的通知》。

通知称:“五粮液已经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购买了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所以该窖池产权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我公司决定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书。”

这并未完全让尹家意外。尹孝功回忆,早在2007年,续约就已不似往年顺畅。她说,她当年到厂里理论,就被告知“房子是我们的”。在找到时任五粮液股份公司总裁王国春反映后,当年的续租问题勉强得到解决。

而到了2009年,尹家所担心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五粮液告诉尹家,以前签的租约是错的,我们每年要付给你租金,是国有资产流失。

尹孝功感到难以理喻:“这就算从常识上来讲也说不过去,从1993年你就开始租,租约换了四份,现在突然告诉我这是国有资产。既然是国有资产,你为什么不在1995年买了厂房以后就停止和我签租呢?”

2010年1月10日,尹孝功致函五粮液,告知其《通知》严重侵权,希望在2010年3月底收回。

政府决议

1.古窖是国有资产,是五粮液的。2.宜宾市将16口古窖判给尹家的454号文件是错误的。

争议持续4个月后,宜宾市政府于2010年3月介入。3月15日,宜宾市国资委和国资公司找到尹孝功,让尹提出解决方案。尹表示,首先要确定尹家对16口古窖的所有权,在这个基础上什么都可以谈。

事实上,无论是尹家还是五粮液,都没有那16口酒窖的土地使用证。2008年,尹家曾到国土局希望办理16口酒窖的土地产权证,遭到了拒绝。而五粮液公司有的也只是酒窖上房屋的产权证。

4月21日上午,宜宾市政府和五粮液进行磋商,市长、副市长、国资委领导皆有出席。22日下午,宜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礼华向潇湘晨报记者介绍了会议的决议情况。

决议可以用两句话概括:1.古窖是国有资产,是五粮液的。2.宜宾市将16口古窖判给尹家的454号文件是错误的。

刘礼华反复强调的是,五粮液“不仅仅是宜宾的酒厂,它现在是国有企业,也是四川的直属企业,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无论站在哪个角度,都肯定是要维护的”。


将酒窖判给五粮液,相当于宜宾市政府否决了454号文件的正确性。宜宾市为何如此出尔反尔?刘礼华解释,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私改的纠错,而私改“涉及到生产资料的部分,也就是我说的厂房、酒窖”,是“没有错的,是不能纠的”。

刘礼华用一句相当简单的话,给这笔历史旧账做出了概括,私有改造“是国家的大政策”,“如果这个要纠的话,那不止宜宾的五粮液酒窖,还有全国都是一样(要纠正),这个是不能纠的”。

4月20日,尹孝功联系五粮液副总郑晚宾,得知“从4月22日起,3天以内,五粮液会给她一个答复”,但尹家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五粮液的电话。鼓楼街32号的那16口明代古窖,仍静静地为五粮液发酵酿酒。而实际使用了这16口古窖半个世纪的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则在政府的斡旋背后,保持缄默。

(本文来源:大众网 作者: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