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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行贿25名法官 人为制造官司牟利
2009年04月30日 14:19南方周末【大】 【打印】 已有评论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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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5名法官行贿的商人丁海玉

他把25名法官拉下水
中纪委彻查,最高法复查,枉法判决被纠正,涉事官员落马

商人丁海玉几乎把每一家和他做过生意的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他真的有多少委屈,而是因为可以通过胜诉获得暴利。他付出的成本就是行贿法官。
直至最后中纪委介入,终使他倒在了这一奇特的“商业模式”之下,也引发了当地司法系统的地震。畸形的司法生态也终得以校治与重塑。
丁海玉是一个奇特的商人,他在前期经营中还做日常生意,在后期最重要的“经商方法”却变成了通过打官司来牟取暴利。
他的“官司生意经”,其成本投入就是行贿法官,收入就是打赢官司。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多数与他有过生意往来的商家都被他官司“打了个遍”。他在石嘴山中级法院、银川中级法院和宁夏高级法院掀起了连赢数十场的“官司风暴”,被当地人认为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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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5名法官行贿的商人丁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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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海玉的“官司游戏”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发自银川、石嘴山 2009-04-29 21:22:38


丁海玉到底是怎样玩弄官司于股掌之间的?南方周末记者找到了多位核心知情人,试图还原其中的脉络。

靠打通关节“转败为胜”

1996年,丁海玉购买了平罗县食品工业公司,成立了金丰集团。平罗食品公司在工商银行平罗支行145万元的借款由金丰集团承担。因金丰集团没有按期还款,平罗工行于2001年6月将金丰集团起诉至石嘴山中院。

此案的关键证据在于平罗工行提供的两份《贷款到期通知》,上面有丁海玉的签名。签名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就能证明平罗工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向金丰集团主张了权利。

据知情人介绍,在金丰集团的申请下,法院先后委托石嘴山公安局、宁夏公安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做了5次鉴定,基本认定是丁海玉的签名,“连丁海玉和代理人都承认了第一份签名是自己的。”主审法官遂判决金丰集团败诉,将判决书送达平罗工行。

当时是中午11点半,平罗工行已经下班,于是法警将判决书送到平罗法院,请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