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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5-15 11:43:5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就在午夜以前,艾希曼拒绝戴上传统的黑色头套,被执行了绞刑。他的尸体被火化。第二天一早的地中海上,一艘警用小艇将他的骨灰带出以色列的三英里界限。骨灰被抛洒在公海上。
简介:
阿道夫·艾希曼 骨灰被抛洒在公海上

——1961年

——审判意义

阿道夫·艾希曼是“二战”进行中和结束后接受审判的所有纳粹高级战犯中最卑劣的被告人(阿道夫·希特勒除外),对他的审判可以作为一次历史上的教训让我们永远记取。战后,他被世界忽略了,或者以为他已经死了,艾希曼在纽伦堡审判结束后15年才接受审判。此外,这一审判是在以色列进行的,当犯罪行为发生时这个国家还不存在。

1945年8月8日,德国无条件投降,结束了“二战”在欧洲大陆上的战斗。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签署了伦敦协定,宣布建立国际军事法庭,目的在于“对于为轴心国的利益而行动的人进行审判和惩罚,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组织的成员”犯有战争罪和破坏和平罪的人。在对这些罪行进行描述中,该文件说:

反人道罪:即在执行法庭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或是在法庭管辖权范围内进行的谋杀、灭绝、奴役、流放和其他在战争之前或战争期间对平民所施行的不人道行为,或是因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原因进行的迫害……
对任何团体或组织的成员进行审理中,法庭可以宣布(与该被告人被认定有罪的行为相关的)该被告所属的团体或组织为犯罪组织……
1945年10月,法庭在纽伦堡开始对24名纳粹领袖进行审理。十多个月以后,四名法官认定三名被告人没有任何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七名被告人被判处徒刑。其余12名被判处决或绞刑,而赫尔曼·戈林是一个例外,他自杀了,马丁·鲍曼受到了缺席审判。
法庭还认定三个组织为犯罪组织:SS(党卫军),其分支机构有SD(安全部门);盖世太保或秘密警察;纳粹党的领导团体。

甚至没有他的照片

纽伦堡审判中的检查官注意到好几名被告人,在被问道纳粹杀害犹太人的情况时,都提到了一个名字阿道夫·艾希曼。但是问起这个人在哪里,他们都猜测已经死了或是被杀了。纽伦堡审判中甚至没有出现他的照片。在对种族灭绝罪作总结的时候,法庭评论说:“阿道夫·艾希曼,曾经主管希特勒发动的这一项目,曾经有人估计这一政策造成了600万名犹太人被杀死,其中400万人死于种族灭绝机构。”
当纽伦堡审判逐渐成为历史,阿道夫·艾希曼这个名字也几乎被遗忘了。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被抓获

几乎15年以后的1960年5月11日清晨,七个男人乘两辆汽车来到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加里波第大街。其中五人围在一辆车旁边,车子的发动机罩打开着。当一个名叫里卡多·克莱门特的人回家时,他们上前抓住了他。他们迅速地将他带到一处房子里,他承认他是阿道夫·艾希曼。几天之内,以色列的首相戴维·本-古里安向以色列议会宣布,在寻遍世界几年以后,以色列情报部门终于在阿根廷抓住了艾希曼,并将他带到了以色列。
在联合国,阿根廷就以色列逮捕艾希曼的行为侵犯了阿根廷的主权提出正式的抗议。以色列表示了道歉,但是拒绝将艾希曼交给阿根廷。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认为,艾希曼“应就受到的指控接受适当的审判”。
1961年4月11日,对艾希曼的审理开始。罪名为针对犹太人的犯罪、反人道罪和参加犯罪组织罪。地点在耶路撒冷地区法院。一个防弹的大到能够容纳艾希曼和两名卫兵的玻璃房子被安置在新建的人民议会的法庭里。整个建筑被特别保护起来。重兵被安排在屋顶上守卫,巡视地下室,并仔细搜查所有进入建筑物的人。

“看起来像个银行职员”

三名法官坐在高高的讲台上。下面正对着的是翻译员,他们准备将所有的问题和证词都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和希伯莱文。耀眼的灯光和白墙映衬着被告人干燥发黄的脸,他的相貌是如此的普通,媒体描述他“像个银行职员。”

吉德翁·奥斯纳首先作为控诉方发言:“和我站在一起的是600万控诉人。但是他们无法用手指着这个坐在被告席上的人高喊:‘我控诉。’他们的骨灰被堆放在奥斯威辛的山里和特里布林卡的土地里,或是被波兰的河水冲走了,他们分布在整个欧洲大陆上。他们的血在哭喊,但是我们却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在8个小时里,吉德翁·奥斯纳回顾了反犹太主义、种族主义和纳粹的“最终解决”。接下来是从76盘磁带里整理出来的六本艾希曼的证词。有些内容被播放了。法庭听到艾希曼说他“不过是个负责传递的官员”。他们还听到他说作为“结束”可以将他公开执行绞刑。

无数的证人出庭就艾希曼恐怖的欧洲之行作证。他们叙述了他如何在纳粹统治早期向维也纳犹太人区的领导吹嘘他将把奥地利所有的犹太人“以最短的时间”清除。他们还描述了在艾希曼于1939年掌管了布拉格以后,捷克的犹太人如何大规模的出逃;逼迫波兰的犹太人到苏联边境,以及他们不可避免地被灭绝的事实;1942年对华沙犹太人区里50万人仅剩下的6万人进行的肃清;在立陶宛发动的“儿童行动”,将孩子从他们的母亲手里抢过来;对法国、荷兰、挪威、丹麦和其他地区犹太人的蹂躏。所有这些恐怖行为都是在艾希曼的指挥下发生的。

“以什么顺序,在哪些国家”

一位关键的证人是美国法官迈克尔·A.穆斯曼诺,是一名曾经在1945年纽伦堡审判中询问过被告人的海军军官。他证实赫尔曼·戈林很明确地说艾希曼是有权决定以什么顺序、在哪些国家犹太人应该死去。穆斯曼诺还说纽伦堡审判还获得了证据,任何纳粹分子如果不愿意参加灭绝行动都可以自由选择到前线去。
艾希曼对于集中营的权利还在斯特拉斯堡大学的祖先遗传研究机构得到证明,他们那里需要犹太人的头颅来进行研究。在艾希曼的命令下,一名人类学家在奥斯威辛挑选了115名男人和女人,让他们吸入毒气以获得“新鲜的”头颅。

证人迪恩·戈卢勃对于被告人的纳粹人格进行了总结:“艾希曼就是我们在德语里说的雇佣兵,意思是说一个人一旦他穿上了制服,就把他的良心和理智都留在了衣柜里。”

其他证人还讲述了在匈牙利对犹太人的谋杀,还与阿拉伯和伊拉克领导人合作阻止犹太儿童去往巴勒斯坦。死亡集中营的恐怖行径也被详细的描述了:火车不断地将受害人带来,在巨大的坟墓边上用枪打死赤身裸体的犯人,尸体堆积成山。

艾希曼的辩护阶段一开始,罗伯特·塞尔瓦蒂博士解释了为什么他没有对控诉方的证词进行交叉询问:艾希曼没有否认对犹太人进行灭绝或是他在其中参与的事实。但是他只是接受了别人的命令。他没有主动性。他只是一个“传递者”,而没有自己的权利。“我从来都不是自作主张的,”他说:“……在没有我上司事先的明确指令的情况下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事,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即使是在匈牙利,战争进行到最后的时候,他说,“我只是负责确定火车的顺利运行,即使是这项工作也只是负责一部分……事情都是我的上司做的。”

“我将笑着跳进我的坟墓”

在交叉询问中,检查官奥斯内问艾希曼:“你是否应该就数百万犹太人被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上来说,不是,但是以人的意识来看——是的,因为我曾经驱逐他们。”
奥斯内出示了1945年艾希曼吹牛的话:“我将笑着跳进我的坟墓,因为有500万人在我的良心上是一件极其有成就感的事。”

艾希曼说他当时所指的只是“德国的敌人”。法官伊扎克·拉维的询问让他承认了他所指的是500万犹太人。
“从1937年以来你唯一积极行动过的前线,”检查官问道,“就是迫害犹太人的前线?”
艾希曼看着地板。“是的,是这样的。”

“副官的实质”

辩护方的证人都是前纳粹高官,尽管得到了从他们在德国和奥地利的家到耶路撒冷作证的安全保障,但是所有人都拒绝了,只是送来了书面证词。没有人支持艾希曼“只是遵从命令”的主张。事实上,很多人对他进行了控告。比较典型的是奥托·温克尔曼,前党卫军(SS)和布达佩斯警察的高级领导,他说:“他具有副官的本质,就是说一个人完全没有顾忌地运用他的权力,没有道德上的约束。如果他认为他的行为符合他的长官的意志的话,他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

一项更重要的证据来自阿尔弗雷德·谢克斯,前党卫队保安处(SD)总部准将,他说,艾希曼是彻头彻尾的国家社会主义者。这就是他的世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他毫无疑问会对纳粹党的宗旨做最极端的解释。艾希曼比其他部门的领导都拥有更大的权利。

谢克斯还作证说如果艾希曼愿意的话他可以从中央保安局(RSHA)调到前线。“曾经有过先例,SD的领导自己要求就可以从RSHA调到其他地方。”他自己就曾经成功地要求从杀人的工作调走,“唯一的坏处就是我自己的工作上会有一点不舒服。”

经过了14个星期,1500份文件、100名控方证人(其中90人是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和数十份通过外交函件、来自16个国家的辩方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词后,艾希曼的审判在1961年8月14日结束了。三名法官商议了四个月。12月11日,他们宣布了判决结果。根据“反犹太人犯罪,企图灭绝这个种族的行为”艾希曼被认定犯有前面的四项罪名:(1)“造成了数百万犹太人的死亡,”(2)“以及易造成犹太人身体伤害的方式关押数百万犹太人,”(3)“对犹太人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4)“指令禁止犹太人生育和停止妊娠。”根据“反人类罪”他被认定触犯了5到12项,包括以种族、宗教和政治立场来迫害犹太人;抢劫犹太人的财产;对非犹太人的罪行——驱逐数千名波兰人和斯洛文尼亚人,将吉普赛人从德国驱逐到奥斯威辛,从捷克斯洛伐克的利迪策驱逐儿童。在“参与三个纽伦堡审判中被认定为犯罪组织罪的最后三项”——SS和其分支SD(安全部门);盖世太保或秘密警察和纳粹党的领导团体——他也触犯了。前面的12项罪行都构成了死刑。

艾希曼提出了上诉。1962年5月29日,以色列上诉法院部分修改了地区法院的判决,认定艾希曼“没有接受‘任何上级指示’”。他就是自己的上级,与犹太人有关的决定都是他自己作出的。如果没有上诉人和他的同党的狂热的激情和难以抑制的嗜血,不会有所谓“最终的解决”,也不会有对数百万犹太人采取地狱般的剥皮和对肉体的摧残。

5月31日,以色列总统伊扎克·本-兹维驳回了艾希曼的宽恕请求。就在午夜以前,艾希曼拒绝戴上传统的黑色头套,被执行了绞刑。他的尸体被火化。第二天一早的地中海上,一艘警用小艇将他的骨灰带出以色列的三英里界限。骨灰被抛洒在公海上。

——小伯纳德·瑞安

被告人:阿道夫·艾希曼 被指控罪行:对犹太人的罪行、企图摧毁犹太民族、反人道罪、参加犯罪组织 主要辩护律师:罗伯特·塞尔瓦蒂、迪特尔·维赤登布鲁奇 主要检查官:吉德翁·奥斯内、雅各布·巴罗尔、加布里尔·巴赫、雅各布·罗宾森 法官:摩力·兰多、本杰明·哈勒维、伊扎克·拉维 地点:以色列,耶路撒冷 审判日期:1961年4月11日-8月14日 认定:有罪 判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