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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救不了李丽云”

作者: 胡志强(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法医鉴定人) 2009-04-29 23:14:45
2007年11月21日下午2时许,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肺部感染被送 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当时是自己走到呼吸内科门诊的,仅仅2个多小时后,李丽云即发生呼吸心跳停止,并最终死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 真的是“丈夫拒绝签字致孕妻死亡”吗?根据尸体检验和病历资料,从一个职业法医的角度,提出如下个人意见:

1.李丽云腹中的胎儿尚未足月,就诊时没有临产。

根据对李丽云尸体的法医鉴定书记载:腹中的胎儿重1948g, 头 围 31cm, 胸 围27.3cm,腹围25.4cm。证实胎儿的发育程度在妊娠的34周左右,为不足月儿。

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孕妇在分娩前,往往出现一些预示孕妇不久将临产的症状,称之为先兆临产:包括假临产、胎儿下降感和见红。而当孕妇出现有规律且逐渐增强的子宫收缩-腹部疼痛时,则标志着产妇进入临产状态。

李丽云是以肺部感染就诊的,并不是临产而去生产的。李丽云确切的怀孕时间并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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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死了李丽云?
热案导语
       2007年11月21日下午2时许,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肺部感染被送 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当时是自己走到呼吸内科门诊的,仅仅2个多小时后,李丽云即发生呼吸心跳停止,并最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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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死了李丽云?
 
尸检结果证明:死者李丽云腹中胎儿未足月、没有临产,也不可能“难产”。李丽云死于肺炎恶化。
呼吸科诊断为“孕36周,重症肺炎”,妇产科将诊断结果变动为“孕足月,妊娠期高血压”——剖腹产手术理由就此充分。
李丽云“既不具备剖腹产的适应症,又存有剖腹产的禁忌症”。在“签字”拉锯战中,胎儿已经死亡。
媒体广泛报道之后,肖志军成了“冷血丈夫”,“全民公敌”;但自己步行入院的李丽云不到3小时就病情危急死亡,却一直鲜有人追问。
4月28日,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的司法鉴定听证会在此举行。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医疗事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