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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信访局 局长何以鬼迷心窍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5-26 08:50:2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咸阳市中院作出判决,雇凶杀人的子长县原政协常委、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以及凶手白小红、赫四小被判处死刑,延安市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
简介:
子长县信访局  局长何以鬼迷心窍  

——政协委员雇凶杀煤老板被判死刑

2010-05-26 04:46:33 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核心提示:5月24日陕西咸阳市中院作出判决,雇凶杀人的子长县原政协常委、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以及凶手白小红、赫四小被判处死刑,延安市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


西安日报5月26日报道 身价达数亿元的咸阳煤老板朱某被杀一案,24日由咸阳市中院作出判决,雇凶杀人的子长县原政协常委、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以及凶手白小红、赫四小被判处死刑,延安市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咸阳人朱某2004年在子长县以1900万元拍得南家嘴煤矿,因煤矿扩能急需寻找合作伙伴。2008年3月18日,经人介绍,子长县政协常委、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借给朱某500万元,朱某以子长县南家嘴煤矿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作抵押。3月28日,朱某和郭红安所注册的自称是天津惠阳公司子公司的陕西秦洲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南家嘴煤矿合作合同,双方合作总价2.85亿元,双方真实合作合同为2.2亿元,由朱某给郭红安出具了6500万元由郭红安自行处理的条据。合同约定陕西秦洲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一个月以内向南家嘴煤矿支付1.4亿元。

合同签订后郭红安即向朱某支付1000万元(含朱某抵押借款500万),后朱某发现陕西秦洲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非天津惠阳公司子公司,认为郭红安有欺诈行为,没有实力合作,朱某便委托延安市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协调解除和郭红安的合作合同。郭红安看合作无望,遂起杀人动机,其拟任命为“矿长”的白小红亦向郭红安提出杀害朱某,独占南家嘴煤矿,郭红安同意后,两人开始预谋杀害朱某。白小红将杀害朱某的想法告诉了同学赫四小,并派赫四小到咸阳通过白必合寻找朱某。赫四小到咸阳找到白必合后,告知要杀掉朱某并让打探其的住处。

当年5月底,白必合在咸阳市咸通北路温泉小区发现了朱某,遂打电话告诉赫四小。6月10日,白小红伙同赫四小从延安南下准备杀朱某,白小红出资让赫四小在西安购买了作案用的刀子。赫四小与白必合每天晚上来咸阳朱某的住处附近守候伺机作案。

6月15日0时20分左右,朱某驾车返回小区,白必合发现后告诉赫四小,赫随即尾随朱某所驾车辆进入小区。赫四小在朱某下车后以叫名字的方式确认了其身份,随后用刀子朝朱某胸腹部连捅五刀后逃离现场,朱某当场死亡。

经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朱某系单刃锐器刺伤所致其下腔静脉破裂,造成大出血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年6月16日,白小红告知郭红安已将朱某杀害,并说杀人费用180万。经郭红安安排,支付给白小红180万元。白小红自己得90万,付给赫四小90万元,赫四小从中付给白必合8万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郭红安察觉朱某有解除合作的意图后,于当年5月2日,派人强行进驻南家嘴煤矿。5月6日,朱某在从延安去西安途中碰见王治国,遂决定让王来帮助其解除与郭红安的合作合同。而郭红安看到与朱某继续合作无望,便以朱某毁约对其造成巨大损失为由,委托王治国向朱索要四五千万,王治国同意并提出索要报酬,郭答应事成后付给王一定好处。王治国在明知合作合同中郭红安有6500万元虚假出资,且有欺诈等违法行为,也明知郭红安已派人强行进驻南家嘴煤矿,而煤矿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郭红安处抵押等情况后,采取威胁、逼迫等手段,以合同不履行郭要损失掉6500万元等为借口,迫使朱某签订了补偿郭红安3050万元的协议。朱某及其亲属分数次付给郭红安3050万元并归还了1000万元,郭红安从南家嘴煤矿撤出,但未归还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事后王治国获赃款200万元。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忠虎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