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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传军 畏罪自杀谁给你送葬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6-20 08:59:2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支持市委书记的怒斥,认为为畏罪自杀的干部送葬是倒行逆施的声音占主流。这些不无尖刻的言辞所包含的,是对腐败行为所激起的强烈民愤的真实反映。
简介:
吕传军  畏罪自杀谁给你送葬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副局长吕传军,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时开枪自杀。事发后,“该局竟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局长还组织30多辆车为其送葬。10月15日,宜昌市委书记李佑才对此予以“怒斥”,称作是对反腐败问题的麻木!

  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看,这位区交通局副局长的自杀不算大新闻,比他级别更高问题更严重的官员都干过;市委书记怒斥某类现象,这新闻也不算大,而且在当下新闻市场上并非鲜见。至于说交通局为自己的副局长开追悼会,索性连新闻也算不上了。

  当然,这是将一条新闻的三个元素割裂的效果,如同炸药混合之前,硝酸铵、硫磺和碳粉,大家相安无事地各自呆在那儿。但一旦将其混在一起,爆炸性的效果就出来了。这也是那篇不足500字的简讯造成轰动的由来。

  轰动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因素。研究这些因素及构成这些因素的各种心态,比单纯的看这件事本身更有意思。

  众多声音中,支持市委书记的怒斥,认为为畏罪自杀的干部送葬是倒行逆施的声音占主流。这些不无尖刻的言辞所包含的,是对腐败行为所激起的强烈民愤的真实反映。在原发新闻中提到的“该局竟为其举办遗体告别仪式”,小小一个“竟”字,很艺术地表达了这一层意思。

  另一种声音则相对保守,在承认为涉嫌腐败的官员办葬礼不妥的前提下,谨慎地提出了葬礼究竟是“公办”还是“私办”的质疑。他们认为,如果是以组织名义对涉嫌腐败的官员进行凭吊,甚至给死者以不相称的最终评价,是极其错误的。但如果同事们以私人身份对死者进行吊唁,则无可厚非,毕竟这里所涉及的,更多的是人伦,而非道义。

  上述推论固然不无道理,但考虑问题的维度其实还可以更多一些。比如,死者是否有罪,应该由法院而不是市委书记来裁定。在法院宣布死者是否有罪之前,尤其在死者所在单位并未将其正式解雇之前,死者就仍然是其所在单位的职员。这种情况下,单位为已经去世的自己的职员举行葬礼,既是人情之常,也没有违反法律和纪律,大可不必惊诧。当然,如果其送葬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就应该予以查处。

  问题或许还可以从这样的角度来观察,那就是人性和人道的角度。一个涉嫌腐败而未定罪的官员,已经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已放弃了他所拥有的最可宝贵的东西去冲刷自己的罪过,他的所有活着时犯下的罪过,没必要再带到死后。毕竟,死者是应该有尊严的,而死者的尊严主要靠生者的帮助实现。谁又能肯定地说,那一百多个参加葬礼的人,全部是或大多是腐败的同盟者、支持者或同情者?相信更多的人,不过是从人道的角度去对另一个人进行悼念的,尽管这个人生前有过错误甚至罪行,但大家会以他的死,而对所有恩怨做个了断,很难说悼念他就是认同腐败,就是为腐败张目。相反,某些在亲友出事前极尽巴结之能事以求其利,出事后又远远置身事外以示清白的人,倒有些政治动物的嫌疑而显得卑污了。

  甚至,有的认为葬礼不仅未必负面,反而可能有正面警示意义,如此判断也并非不能自圆其说。参加葬礼的人们,看到一个因对自己放松警惕而失足的同事的不无悲凉的身后事,或许能引以为戒,其警示作用未必就比一场例行的反腐败教育课弱。

  当然,从一条只有500多字、很多具体内容和细节还不清楚的小消息中推导出各种评论,难免片面性。这些评论所表达的,更多的只是猜测而非新闻事实所涉的是非曲直本身。在当前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扑朔迷离的反腐败形势之下,在新闻并未全面展示事件真相的时候,尤其如此。

  但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应该、而且事实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用自己的眼光来判断其所见所闻,并通过公开的渠道,进行表达。这些声音是各抒己见,而不是“一言堂”;是各各独断,而不是一人独断。各抒己见,是为舆论;众人独断,乃见共识。这种不同表达本身,便蕴藏着一种不言而喻的进步。

  容忍与主流意见不同的声音,特别是这种声音在特定社会背景下显得不那么正确的时候,这是一个社会走向正常的开始。众声喧哗,各种观点都发表出来,各种可能性都被探索到,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接近真相,接近常识,接近人性。对于“官员为畏罪自杀干部送葬”这类新闻的多维度的评论,或可作如是观?(录入:陈利明)



作者: 曾颖 来源:南方周末 时间: 2006-10-19 11: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