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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恒盗卖军粮 险些被碎尸万段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6-22 09:15:2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户部专门负责管理天下钱粮,郭恒身为户部主管,竟将各地军卫的粮库存粮,盗卖七百万石,累计为三年的库存数。与此同时,其它如十二布政司的粮库存粮也遭盗卖。
简介:
 郭恒盗卖军粮  险些被碎尸万段

郭恒盗卖库粮一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案发于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主犯是试尚书(不是正式尚书衔,“试”带有“见习”“实习”之意)主管户部的郭恒。

户部专门负责管理天下钱粮,郭恒身为户部主管,竟将各地军卫的粮库存粮,盗卖七百万石,累计为三年的库存数。与此同时,其它如十二布政司的粮库存粮也遭盗卖。除此以外,他还收受贿赂,光是在浙西四府,就收受贿赂钱钞50万张;盗卖米粮190万石。又勾通承运(负责运输)库的官员范朝宗,偷盗金银;伙同广惠库官员张裕,冒领钱钞达600万张。其贪污总数折合粮食共达2400万多石,是以成为明初的一桩特大贪污案。

案发以后,太祖震怒,立即下令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拷讯。三法司为了邀功,“扩大战果”,就严刑逼供,郭恒忍刑不住,便胡指妄攀了不少官员,于是从六部、左右侍郎到各司官员均遭牵连,总人数竟逾几万人之多。在三法司再三严刑拷讯下,郭恒又“供”出所盗粮米等物皆寄存在民间。三法司深入民间,收查赃物,所到之处,产业居中等水平以上的百姓都倾家荡产。破贪污案本是一桩好事,却因三法司的如此“扩大化”而搞得社会上舆论鼎沸,百姓人心惶惶,从而走向了反面。

御史余敏、丁廷举等受到舆论指责,感到不安,便上书朱元璋,陈述三法司有滥用职权、严刑逼供的嫌疑。于是朱元璋一面下令处决郭恒等一并案犯,另一面又严斥有司“为了审清案情,却生奸邪之心扰害百姓”,并以此为名把审理此案的吴庸等人判处极刑,藉以平息天下舆论。一桩特大贪污案至此方告了结。

(沈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