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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北京人寿 轻舟已过万重山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7-17 08:43:27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去年12月27日,银行工作人员张武立,持刀手刃妻儿后自首。经过诊断,张武立被认定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丧失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简介:
状告北京人寿  轻舟已过万重山

——大兴灭门案保险官司和解 凶手获亡妻保险金

2010-07-17 01:12: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核心提示:去年12月27日,大兴区发生第二起灭门案。稍后,死者田女士的一份保险单被发现,凶手张武立及其岳父母便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记者昨天了解到,7月14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武立及其岳父母拿到保险金后撤诉。

京华时报7月17日报道 去年12月27日,大兴区发生第二起灭门案。稍后,死者田女士的一份保险单被发现,凶手张武立及其岳父母便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记者昨天了解到,7月14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武立及其岳父母拿到保险金后撤诉。

去年12月27日,银行工作人员张武立,持刀手刃妻儿后自首。经过诊断,张武立被认定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丧失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后被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目前尚未出院。

今年年初,死者田女士的一份保险合同被发现。原来在事发前一月,田女士和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次日即生效。她所投的一种分红型保险,保险期5年,除每年有分红外,自保险生效日开始,在保险期内还享有3倍保额的意外身故保障。

张武立及其岳父母认为,田女士已经身亡,他们作为家属有权拿到这笔3万元的保险金,因此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

立案后,法官立即安排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的代理人说,张武立及其岳父母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过正式的书面理赔申请,所以没能拿到保险金;而且在保险合同中,田女士没有写受益人是谁,保险公司无法给付。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愿意给付3万元保险金。7月14日,在拿到保险金后,原告方来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