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南长法院 手术针在女子腹腔举证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8-31 10:14:46 点击次数: 0
摘            要:  
       2010年3月24日,张菱一如往常入住同一家医院看妇科盆腔炎,在治疗过程中拍摄了X片,结果显示张菱腹腔内残留一根手术针。18年的痛苦竟然源于一次手术的疏忽。
简介:
南长法院   手术针在女子腹腔举证

——女子腹腔内残留手术针18年 医院赔偿15万元

2010-08-31 03:59:00 来源: 扬子晚报(南京)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8月31日报道 18年前,张菱因患直肠息肉入住医院做手术,没想到这次手术后身体大不如前,没完没了的腰酸肚子疼。张菱按照妇科病久治不愈,求诊问医近20年但都见效甚微。今年年初,张菱无意发现腹腔内残留一根手术针,医院对此医疗事故未提出异议,双方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最终诉至无锡南长法院对簿公堂。近日,由医院支付给张菱人民币15万元。



1992年,年仅26岁的张菱入住医院治疗结肠息肉,因术后出血,行“急诊剖腹探查止血”手术。之后,张菱陷入了腰酸肚子疼无休无止的折磨中,她几经周折,四处求诊,但都收效不大。长年的病痛导致张菱身体非常单薄和虚弱,隔三差五病假静养,给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张菱的症状类似于妇科病,反复的治疗都参照妇科病诊治,由于没有对症下药,张菱的腹痛一直没有缓解。


2010年3月24日,张菱一如往常入住同一家医院看妇科盆腔炎,在治疗过程中拍摄了X片,结果显示张菱腹腔内残留一根手术针。18年的痛苦竟然源于一次手术的疏忽。对于手术针和18年前手术的关联性,医院没有否认。因为张菱分别在10岁、20岁接受过两次手术,10岁时进行过阑尾切除术,“针样金属异物”位于左下腹,与1992年手术的位置一致。

院方证实,张菱腹部“针样异物”已长期处于组织包裹固定状态,现张菱要求行外科手术探查取异物,院方愿组织专家全力解决,并免除患者一切因手术发生的自理费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医院支付给张菱人民币15万元。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路若愚 方华 倪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