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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猝死 网吧的灯火不是梦幻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9-28 08:43:2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法院判决认为,胡猝死原因不明,网吧经营中不存在过错,已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网吧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自愿补偿家属2万元,法院不持异议,驳回家属索赔请求。
简介:
上网猝死 网吧的灯火不是梦幻

2010-09-28 01:29: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新京报9月28日报道 通宵上网后,38岁的胡先生猝死网吧,家属向网吧索赔41万余元。昨日,西城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网吧不存在过错,判决网吧给家属补偿款2万元。

今年2月22日晚7时开始,胡在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上网。23日上午9时许,网吧人员发现胡情况异常报警。急救人员确认死亡,法医鉴定“尸表检验未见致命性损伤,符合猝死”。

胡家属认为,网吧未提供良好消费环境,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赡养费等共计41万余元。

昨日,法院判决认为,胡猝死原因不明,网吧经营中不存在过错,已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网吧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自愿补偿家属2万元,法院不持异议,驳回家属索赔请求。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