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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新太律师 风在吹漫天是光辉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11-26 15:49:34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张福兴、黄捷健、吴晓东三位工程师乘公司放长假去黄山旅游。然而,他们刚到黄山还未来得及欣赏黄山的秀丽景色,就被随后追来的南海警方带进了监狱——
简介:
程新太律师 风在吹漫天是光辉

——记全国最大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始末

2003年6月17日,对于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诉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美国杰恩电机有限公司以及孙伟阳等九被告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果喜集团、喜泰公司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判决。一个月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至此,这起被众多媒体广泛关注、历时长达四年之久的全国最大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终于以果喜集团、喜泰公司的全面胜诉而告终。

专利引发,连环三案
无齿无刷永磁直流电机技术是美国米哈可先生发明的获有22国专利的(包括中国在内)高新科技生产技术。该技术将传统的交流和直流电机,通过对绕组方法的改进,为电动马达提供无齿线圈,是对原有电机领域绕组制作的重大突破。以此专利技术生产的微型电机与传统电机相比,具有功率高、噪声低、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因此,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正因为该专利有着潜在的巨大市场和商业价值,才会有此后因争夺该专利引发的一系列诉讼。

一、南海汇泰诉果喜集团、喜泰公司、杰恩公司等九被告商业秘密侵权案

1997年7月,当选为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的果喜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果喜,正在天津参加中国企业家协会第六次会议。当时,拥有无齿无刷直流电机专利技术的美国杰恩电机有限公司(JN MOTOR LLC)正准备在中国寻找一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合作。经上海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朋友的推荐,他们看好果喜集团并希望见面洽谈,张果喜欣然同意。

7月29日,美国杰恩公司派程大卫先生作为谈判代表前往江西余江果喜集团总部与张果喜正式洽谈,双方在合资合作等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并形成了会谈纪要。之后,双方派员组建了筹备小组,就市场前景、国家政策、商务技术等方面作了广泛的调查,并形成了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技术作价入股许可协议等法律文书。为进一步了解果喜集团情况,同年11月份,杰恩公司行政首长黄崇期博士专程从美国前往果喜集团实地考察,并就合作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磋商,双方基本达成共识,只等最后签署正式合同。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黄崇期博士返回美国后,经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科技参赞薛大使的建议和介绍,以江西科技基础较差,投资环境不如南海为由,找到了南海汇泉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俭文,并决定放弃与果喜集团的合作。殊不知,他的这一决定,引来了众多麻烦事。

1998年3月12日,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成立,关俭文任该公司董事长。在合作过程中,美方发现关俭文不但利用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之便利,侵占合资公司资产,且违背诚信原则,一千多万元注册资金不到位,导致合资公司运转停滞,公司处于瘫痪状态。美方意识到拖延下去损失更大,于是依照合同条款,于1998年12月14日正式向南海市工商局、外经贸局提交了关于要求吊销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注销该公司的申请。

美方与关俭文合作失败后,仍在南海、深圳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走过这段弯路后美方才意识到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果喜集团才是最理想的合作伙伴。于是,黄崇期博士再度找到果喜集团提出合作请求。张果喜感到事情蹊跷,当即提出质疑,美方隐瞒了在南海合作并发生纠纷的真实情况。由于张果喜看好该专利项目发展前景,加上体恤老科学家的拳拳报国之心,于是同意合作并接受邀请于98年圣诞前夕飞往美国洽谈合作事宜,并在一年前拟订好的各项法律文本上稍作修改即爽快地签了字。回国后,果喜集团快马加鞭,办理了所有的申请报批手续。1999年1月12日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成立,5月份各方资金全部到位。
1999年12月,就在喜泰公司研制、开发无齿无刷电机之际,关俭文以南海汇泰公司名义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果喜实业集团、江西喜泰公司、美国杰恩公司以及孙伟阳等九被告共同侵犯商业秘密,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索赔2.4亿元人民币(后来变更为1.3亿元人民币)。

二、美国杰恩公司诉香港汇泉集团有限公司、南海汇泉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纠纷案

为了应对南海汇泰的诉讼,证明香港汇泉公司(98年6月,南海汇泉将其在南海汇泰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汇泉)违约在先,美方取回自己的专利技术资料是行使抗辩权,2000年3月,美国杰恩公司对香港汇泉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海市汇泉发展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在诉讼中,杰恩公司列举了大量证据证明香港汇泉公司违反合资合同,侵害美方股东权益的事实。如香港汇泉公司擅自高价订购土地,擅自违反董事会以美元或港币注资的约定,以借贷的人民币1186万注资,十二天后将注资的人民币全部抽回,导致合资公司停止运作等。

2003年6月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香港汇泉公司上述六个重大方面的违约事实进行了认定,最后判决“解除原告杰恩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汇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同,终止合作关系。”至此,作为商业秘密侵权大案的始俑者原告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从此消失。

三、美国杰恩公司诉南海市外经贸局行政诉讼案

2000年4月6日,美国杰恩公司以南海市外经贸局批复香港汇泉公司以人民币注资的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杰恩公司称:美港双方签订的合同和第三次董事会决议都明确规定,双方必须以港币或美元出资,因此,在没有征得美方同意的情况下,该局批准港方可用人民币出资,是违法和无效的。其次,南海外经济贸易局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外商以人民币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01年12月21日,佛山市法院支持了这一观点,判决南海市外经贸局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最终维持原判。此案对确认香港汇泉公司在注资问题上构成违约起了重要作用,为美方诉香港汇泉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海市汇泉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纠纷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三个案件环环相扣,每个案件的判决都与其他案件有着关联,并对其他案件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三次较量,惊心动魄
所有的大案都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此案也不例外。这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民事争斗,四年中,原被告之间寻找刑事、舆论、行政、民事等一系列的途径和手段进行较量,以期达到各自的目的,可谓是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第一次较量
1998年12月,美方与南海汇泉公司合作破裂,正式向南海市工商局、外经贸局提交了关于要求吊销南海汇泰公司营业执照并注销该公司的申请。同时指派工程师张福兴等取回其全部技术资料,交到美方指定的地点,美方认为这是对香港汇泉公司违约行为行使抗辩权。然而,南海汇泰董事长关俭文却想方设法试图通过公安的介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在向南海市公安局的报案中隐瞒事实,将这一已向社会公开的专利技术说成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尖端技术,并声称此技术一旦扩散,必将造成严重后果,要求公安机关对此迅速立案,对张福兴等工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南海公安在未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下,决定对孙伟阳、张福兴等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1999年2月,南海警方直奔余江,欲侍机抓获涉嫌盗窃商业秘密的孙伟阳、张福兴等四人。当时,恰逢张果喜先生在余江,他非常客气地将警方有关人员请到办公室,并向其陈述了无齿无刷电机项目合作的经过。警方听取情况后就走了,果喜集团以为此事可以就此了结,却不知这只是个序幕。

1999年10月,张福兴、黄捷健、吴晓东三位工程师乘公司放长假去黄山旅游。然而,他们刚到黄山还未来得及欣赏黄山的秀丽景色,就被随后追来的南海警方带进了监狱。不久,正在深圳参加科技博览会的孙伟阳也被抓获。喜泰公司的总经理及主要工程师全部入狱,公司经营管理骤然陷入困境,研制开发和生产处于停顿,企业基本瘫痪。在这种危机情况下,饱经风霜的张果喜沉着应对。他一方面接受闻讯赶来的众多新闻记者的采访,另一方面据实向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真相,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朱鎔基为此批示,要求中央七部委和广东、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此案,通过调查作出最后定论,此案属经济纠纷而非刑事案件。另外,该案涉及美国和加拿大的企业和人员,因此,还引起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的关注和介入。公安部责成南海公安局依照法定权限,将此涉外案件移交上级公安机关——佛山市公安局处理。佛山市公安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和案情分析,界定该案不过是合作双方的经济纠纷,孙伟阳等人不构成刑事犯罪。2000年元月17日,佛山市公安局撤销此案,释放了无故被关押的孙伟阳等人。

第二次较量
张果喜是我国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在企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关俭文在南海一带也是小有名气,黄崇期博士又是美籍著名科学家,再加上本案涉及到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不管从当事人身份也好,从案件本身也好,此案都具有足够的热点、卖点以供媒体炒作。

1999年12月10日、12日,《科技日报》连续刊载了《一女二嫁的闹剧》、《美商黄崇期构成侵权犯罪》的报道。其后,《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佛山日报》、《楚天都市报》、香港《太阳报》等众多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有的直指果喜集团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有的指责张果喜高薪聘请挖墙角,有的把南海汇泰损失夸大成65亿,有的写道“名列全国十大首富之一的江西某集团总裁有共谋之嫌”等等。读者对此真假难辩,一时间舆论哗然。

一个谎言经过千百次的重复,可能就会被误认为是真理。众多媒体的失实报道让果喜集团积多年心血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受到公众质疑,并且给张果喜本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果喜集团不再沉默,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反击。果喜集团采取的第一步行动是召开记者招待会,由张果喜本人、黄崇期博士及其果喜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程新太律师,对此案作了全面客观的说明,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大量问题,使他们了解事件的真相。此后,《法制日报》、《江西日报》、《信息日报》、《经济晚报》也刊载了《果喜集团要讨个说法》、《究竟谁在侵权》、《果喜集团遭人泼污》、《张果喜侵犯了商业秘密吗?》等文章,对该案进行了大量客观报道,以前作过失实报道的媒体也作了正面报道和道歉。佛山法院宣判后,一百多家媒体不约而同地相继报道了果喜集团、喜泰公司胜诉的消息,可以说在这场舆论较量中,果喜集团获得了胜利。

第三次较量
2000年1月13日,一纸诉状送到了果喜集团手中,这份突如其来的诉状震惊了整个果喜集团,倒不是因为诉讼金额竟然高达2.4亿元,而是南海汇泰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2.4亿元财产保全申请。2.4亿元人民币,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资金一旦冻结,将直接威胁着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摆脱这迫在眉睫的威胁,果喜集团以主动送交样机为前提条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庭外和解,达成了原告撤诉和撤销财产保全的协议。2000年3月,果喜集团亲自将样机送去佛山法院,随后,法院于3月25日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对果喜集团的诉讼及解除对果喜集团的查封,果喜集团终于松了口气。

然而,原告却没有就此罢休。2001年2月8日,原告再一次将果喜集团追加为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果喜集团无奈成为被告后,首先在管辖问题上提出了异议。之所以如此重视管辖问题,首先是担心原告在当地的影响,怕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其次是因为对本案定性是商业秘密纠纷还是专利纠纷有不同的理解。于是,果喜集团、喜泰公司曾先后三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希望变更审理地点和审案法院。但从此后法院的审理来看,果喜集团当初的担心是多余的。为了把这个极其复杂的惊世大案审理清楚并作出正确判决,佛山中院指派了在涉及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颇有经验的霍彦杰担任审判长,谭海华、刘红担任审判员,并邀请商业秘密法学专家史际春、张玉瑞教授担任人民陪审员,共五人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原被告双方都组成各自的律师方队。原告方的律师方队由广东正承律师事务所王树林律师、广东华科律师事务所迟明翠律师组成。被告的律师方队由果喜集团首席法律顾问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新太律师、深圳大地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出庭应诉。原被告律师都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原告律师搜寻举证材料及补充材料共7卷860页,被告律师搜集应诉证据共5卷500余页。法庭上的证据材料堆积如山,双方律师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唇枪舌剑,展开激烈辩论。合议庭的法官们对所有的举证材料进行分析鉴别,调查复核,然后作出认证。经过二次六天六夜的开庭审理,案件的事实终于查清,只待择日宣判。

公正判决,还以清白
2003年6月17日下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历经四年的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诉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等九被告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就要开庭宣判。张果喜、关俭文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黄崇期因远在美国未能到场,还有闻讯赶来的新华社、人民日报、科技日报、江西日报、鹰潭电视台等新闻记者以及所有旁听人员正焦急地等待着。3时许,一脸严肃的霍彦杰审判长拿着一本厚厚的判决书走上法庭。顿时,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那本厚厚的判决书上,人们鸦雀无声,屏住呼吸,静听法律的神圣判决。这本99页堪称中国之最的判决书长达7万余字,霍彦杰审判长择其主要也念了近两个小时。

在这两个小时里,张果喜仔细聆听审判长宣读的每个字,脸上紧张的神色渐渐缓和,最后,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在这两个小时里,关俭文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法官,面无表情,掩饰不住的紧张神色变得越来越暗。
在这两个小时里,新闻记者和旁听人员或若有所思、或恍然大悟,表情一一不同,但最后,却又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
四年来的纠缠、四年来的较量、四年来的审理,终于在今天划上了句号,真相大白于天下。

原告诉称:果喜集团组织、策划盗窃原告无齿无刷电机技术,且明知原告与美国杰恩公司有合作关系,仍然与杰恩公司合作,高薪聘请挖人等。法院审查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后作出了认定,是美方指派人员取回无齿无刷电机技术资料,根本不存在被告果喜集团组织、策划其盗窃无齿无刷电机技术的事实。美方杰恩公司也承认在与果喜集团合作时,未告知与香港汇泉公司合作事宜的真实情况,同意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40%的股份,出让28%的股权,来赔偿果喜公司的损失。由此证实果喜公司预见和注意了与美国杰恩公司合作可能或完全可能发生侵犯第三者的权益,给自己造成商业风险和不利。因此,法院最后认定:“果喜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注意义务,没有故意和过失。是美国杰恩公司因隐瞒真实情况的过错给喜泰公司造成了损失,责任应由美国杰恩公司负责。果喜公司与美方合作没有过错,原告的损失与果喜公司无关,果喜公司不构成侵权。对原告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依据不足,不予采纳。”

原告诉称:喜泰公司高薪利诱技术人员,盗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法院通过客观、公正的审理后认定,一方面,喜泰公司聘请的技术人员是基于美方的指令,其工资收入与在南海汇泰公司完全一样,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还不如南海汇泰,因此,说喜泰公司高薪利诱技术人员是无稽之谈。另一方面,喜泰公司不存在盗窃商业秘密的问题,喜泰公司的技术是基于果喜公司与美方杰恩公司的合作和许可途径取得的,况且通过法院委托的技术部门鉴定,喜泰公司使用的技术与原告的技术秘密并不相同。

原来,喜泰公司成立之初发生了众多客观上的情势变化。首先,前来传授技术的美方技术专家沙力文突然病故,因此,未能按承诺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其次,喜泰公司的3名主要技术人员及1名总经理被南海市公安局拘留,影响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种种原因使喜泰公司无法利用美方提供的技术生产,但是又不忍心就此荒废该项目,于是便找到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在西安微电机研究所的参与和帮助下,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研制开发了多项电机生产技术,并获取了多项专利。

据此,最后法院认定:“原告虽享有商业秘密,但喜泰公司在研究制造无齿无刷电机技术过程中,自行设计产品的生产结构、工艺过程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同。因此,喜泰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美国杰恩公司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1998年初,美国杰恩公司与南海汇泉公司合作成立汇泰公司,然而,公司刚成立不久双方就产生了矛盾,后又因为注资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由于港方的一再违约,美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决定终止与南海公司的合作。遗憾的是,在南海汇泰公司正式注销之前,美方就急于求成,找到果喜公司合作,从而导致了这一诉讼的发生。

为此,最后法院认定:“本案合资双方在履行合资合同中,美方
虽然在对方多次违约的情况下,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但在终止合同时尚未进行清算和办理终止合同的审批手续,即撤走技术人员、收回全部技术资料,给合资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后在与果喜集团合作时,隐瞒了与香港汇泉公司合作及发生纠纷的事实,给果喜公司和喜泰公司又造成了损失,其违约的行为侵犯了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的其他被告也都有一个说法。孙伟阳、季琴珠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原告商业秘密,不需承担责任。张福兴、吴晓东、黄捷建、曹文良违反了保密协议的有关条款,构成侵权。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本案的诉讼费用共148.7万元,由原告承担89.2万元,杰恩公司承担59.5万元。

至此,这起惊世大案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