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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二中 篮球有没有飞进密云水库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1-03-20 08:51:0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由于双方对是否下雨产生争议,法官前往密云县气象局调取证据,证明显示事发前一天上午确有降水。事发当天出现了轻雾天气,但无降水现象。
简介:
密云二中  篮球有没有飞进密云水库

——学生比赛受伤学校被判赔偿12000元

2011-03-20 02:08: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学生小丽在参加密云二中组织的篮球比赛时受伤,并将学校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小丽12000元。



根据小丽的起诉,2009年4月12日下午,密云县第二中学组织了篮球比赛。当时正上高二的小丽与对手发生了剧烈冲撞,后因韧带断裂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了手术,并支付手术等费用近5万元。小丽以密云二中未组织赛前准备活动、场地湿滑未尽到组织管理义务为由,索赔35000元。

校方的代理律师刘书国称,学校并不存在过错,因为体育活动本身就存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刘书国律师说,学校已经积极地把小丽送到了医院,而且事后也通过校方责任险支付了1万余元,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由于双方对是否下雨产生争议,法官前往密云县气象局调取证据,证明显示事发前一天上午确有降水。事发当天出现了轻雾天气,但无降水现象。

对此校方解释称,学校的场地是塑胶的,即便前一天下雨,比赛的时候雨水已经蒸发了,对于第二天的比赛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他们已经提供了符合比赛要求的安全场地。

法院认为,学校和小丽都有责任,应当分摊损失。一方面学校应预见到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而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保障,组织学生统一进行比赛前的热身活动,确认比赛场地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小丽本人也应该对篮球比赛的风险具有一定预见性,并在运动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最终法院判决密云二中赔偿12000元。

责任编辑:NN026(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