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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峰律师  关于凶杀小说的辩护思路

□曹 寇 相关内容——

借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折射出来的语境。然而,在当今法治社会里,即便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里,借债未必还钱,杀人也未必偿命。

法治能不能颠覆传统道德,道德能不能支撑现代法治?



【按语】2006年5月23日傍晚时分,在南京大学附近的邱师傅鱼馆(现已不复存在)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当时本人作为学生,正在校园礼堂内观赏一出名为《〈人民公敌〉事件》(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吕效平先生作品)的话剧。当演出结束,天已大黑,黑暗中前方有一群学生奔来,大嚷“杀人了杀人了”,经过一番打听,闻者无不惊恐,顿觉一身黏汗如死亡般爬满全身。一度深受同学们留恋的校园晚景瞬间阴森可怕。我记得自己没有坐公交,是打车回家的,而那些家不在南京必须住校的同学则必须忍受这起发生在身边的凶杀所带来的极度恐惧。下面四条准确地记录了那晚的恐怖气氛。需要声明的是,这四条并非笔者所撰,而是当年南大校内网上的帖子。因本人有心,保留至今。换言之,此文并非愚作,而是四位不知名作者的作品。至于凶杀本身原委,无关本文宏旨,大概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没人了解,故略。

 一
 晚饭时候,我们去吃饭。关于去哪里有了点小争论,因为在南大及南大附近生活了这么多年,全部都吃遍了,有点腻。最后听了他的,去了“邱师傅鱼馆”。点了个酸菜鱼和鱼香肉丝。因为偶爱吃酸菜,他爱吃鱼香。送了碟泡菜。老板娘还过来打招呼说点的
蒋庆峰律师 关于凶杀小说的辩护思路
本案提示
       只见地上躺着一个人,似乎穿着白衬衫,另外一个人蹲在地上,手上拿着把刀对着他肚子狂捅不已。一下,两下,三下,我看的短短几秒钟,就捅了三下,而且一刀比一刀狠,嘴里还在骂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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