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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茂律师  但愿钱像雪花飞满天

——张大中往事:合伙人追讨大中电器七千万利润

2011年05月31日 01: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丁磊

转发一场不期而遇的官司,击中了张大中。

5月30日,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成茂向本报记者确认,因合作协议纠纷,他的委托人胡懂志,已经于上周五(5月27日),将原大中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2.97 -0.67%]现任董事会主席张大中,作为被告人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



胡懂志起诉张大中事由是,1987年其与张大中签订的一份《张大中与胡董(懂)志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资人民币三千元”,并“维护大中电器的正常经济利益”;“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

胡懂志认为,张大中并未在后来的经营中履行上述协议,他作为张大中最早的合伙人,应该以出资人身份享有股东权益。

起诉书显示,胡懂志向一中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是张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张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润7000万元。

目前焦点在于,这三千元是借款还是投资?若为借款,在过去20余年间,张大中已对其给予了数十万回报,当无拖欠。但若是投资,则胡懂志将享有股东权益。

张大中现任国美电器(00493.HK
张成茂律师 但愿钱像雪花飞满天
本案提示
       起诉书显示,胡懂志向一中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是张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张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润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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